索引号 | 5304002018961241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8-09-26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2018年网上政务服务能力第三方评估迎检工作方案的通知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
2018年网上政务服务能力第三方
评估迎检工作方案的通知
玉政办函〔2018〕8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玉溪市2018年网上政务服务能力第三方评估迎检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9日
玉溪市2018年网上政务服务能力
第三方评估迎检工作方案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网上政务服务能力第三方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认真做好自检自查和评估迎检工作,结合玉溪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16〕108号)以及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中“一网通办”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对照评估工作指标,对标对表,在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玉溪分厅及玉溪市“一站式”惠民平台逐项开展自检自查。对查出的问题,按照第三方评估指标要求立行立改,并做好评估迎检准备工作,确保在评估中不被扣分。
二、工作原则
围绕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支撑“放管服”改革纵深发展的能力,加快建设地方和部门政务服务平台,突出“以用户为中心”的原则,以办事对象“获得感”为第一评价标准。
三、工作对象
各县区及市直各部门。
四、数据采集
(一)各县区及市直各部门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玉溪分厅及玉溪市“一站式”惠民平台提供的政务服务事项。
(二)相关部门信息系统数据和日常工作中的统计数据、填报数据、问卷调查等。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网上政务服务能力第三方评估工作,明确1名分管领导负责,严格对照评估工作指标要求,积极主动,认真做好自检自查和评估迎接工作。
(二)请各县区、市直各部门按照评估指标要求,对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发布的事项信息逐项进行再梳理、再完善,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边查边改,并于9月30日前将自查整改情况通过OA报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联系人及电话:陈卫红,2612728。
附件:
1.省级政府网上政务服务能力第三方评估指标及要点
2.2018 年省级政府网上政务服务能力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
附件1
省级政府网上政务服务能力
第三方评估指标及要点
一级指标 | 评估要点 |
服务方式完备度 | 重点评估网上政务服务提供的“完备度”,衡量公众和企业是否可以方便、快捷和准确地找到所需服务。 |
服务事项覆盖度 | 重点评估网上政务服务提供的“覆盖度”,衡量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的发布和标准化情况。 |
办事指南准确度 | 重点评估网上政务服务提供的“准确度”,衡量办事指南公布的相关要素信息的精确性。 |
在线办理成熟度 | 重点评估网上政务服务提供的“成熟度”,衡量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程度。 |
在线服务成效度 | 重点评估网上政务服务提供的“成效度”,重点从用户注册、网办效率、便民利企等方面,评估网上政务服务的实施效果。 |
本次评估指标体系共包含5 项一级指标,23 项二级指标,88 项三级指标。具体参见评估指标体系。
附件2
2018 年省级政府网上政务服务能力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评估要点 |
服务方式 完备度 A | 一网服务 A1 | 省级平台一网式 服务提供情况 A1-1 | 评估各地区按照省级统筹原则,通过整合本地区各类办事服务平台,向企业和群众提供统一便捷的一网式服务情况。重点调查是否存在由 于数据非同源,多平台(多门户)提供服务,造成网上办事“进多站、跑多网”的问题。 |
集约化程度 A1-2 | 评估各省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在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的基础上,实现 网上政务服务省、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覆盖程度。 | ||
进驻部门 A1-3 | 评估各省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进驻省本级部门的数量占比,重点调查 依据最新公布的省本级权力清单,具备依申请行政权力的部门是否纳 入省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进行集中管理。 | ||
进驻地区 A1-4 | 评估各省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进驻所辖地(市)、区(县)的数量占比。 | ||
一端服务 A2 | 移动端 A2-1 | 评估各省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是否提供移动端服务。 | |
政务公众账号 A2-2 | 评估各省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是否提供政务公众账号服务。 | ||
应用服务提供 A2-3 | 评估各省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围绕办理、查询、咨询、投诉等内容提供相关服务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评估要点 |
同源发布 A3 | 省政府门户网站和省级 平台数据同源发布情况 A3-1 | 评估各省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与省级政府门户网站(移动端)、第三方互联网入口等服务渠道,是否在保障数据源唯一的原则下,同源发布 政务服务相关信息。 | |
省直部门网站和省级平台 数据同源发布情况 A3-2 | 通过抽查方式,评估各省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与省直部门网站(移动 端)、第三方互联网入口等服务渠道,是否在保障数据源唯一的原则下, 同源发布政务服务相关信息。 | ||
所辖地市级政府门户网站 相关栏目和省级平台数据 同源发布情况 A3-3 | 通过抽查方式,评估各省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与其所辖地区(市、盟、 州)门户网站网站(移动端)、第三方互联网入口等服务渠道,是否在 保障数据源唯一的原则下,同源发布政务服务相关信息。 | ||
统一入口 A4 | 省本级部门网站 统一服务入口情况 A4-1 | 通过抽查方式,评估各地区省直部门网站首页的重点区域是否通过栏目链接、文字或图片链接引导至省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本部门频道。 | |
地市级政府门户网站 统一服务入口情况 A4-2 | 通过抽查方式,评估各地区所辖地区(市、盟、州)门户网站首页的重点区域是否通过栏目链接、文字或图片链接引导至省级网上政务服 务平台本地区频道。 | ||
服务功能与导引 A5 | 服务功能提供 A5-1 | 评估省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提供的主要服务功能设置情况。 | |
服务分类导引 A5-2 | 评估省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是否按照事项性质、服务对象、实施主体、服务主题、服务层级等方式提供分类导引服务。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评估要点 |
服务事项 覆盖度 B | 事项清单公布情况 B1 | 清单类型 B1-1 | 评估各地区制定发布相关清单的情况。重点调查权责清单、通用目录清单、收费清单、中介清单、跑动次数清单等制定情况。 |
权力清单公布情况 B1-2 | 评估各地区权力清单梳理和公布情况。 | ||
公共服务清单 公布情况 B1-3 | 评估各地区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梳理和公布情况。重点调查各地区围绕教育、医疗、住房、社保、民政、扶贫等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梳理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情况。 | ||
零跑腿或最多跑一次 清单 公布情况 B1-4 | 评估各地区以企业和群众办事“少跑腿”为目标,梳理必须到现场办理事项的“零跑腿或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情况。 | ||
办事指南 发布情况 B2 | 行政权力事项 办事指南发布数量 B2-1 | 评估各省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发布省本级行政权力类事项办事指南的 数量。 | |
公共服务事项 办事指南发布数量 B2-2 | 评估各省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发布省本级公共服务类事项办事指南的 数量。 | ||
覆盖类型 B2-3 | 评估各省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发布办事指南覆盖的事项类型范围。(类 型参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公共服务的分类)。 | ||
办事指南与 权力清单关联度 B2-4 | 评估各省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与权力清单是否 实现信息集中关联提供。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评估要点 |
事项规范化程度 B3 | 权力事项清单 要素完备程度 B3-1 | 按照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评估权力清单是否具备名称、编码、类型、依据、行使主体五项必备基本要素。 | |
办事指南要素 完备程度 B3-2 | 评估省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发布的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要素数量。 | ||
要素规范统一 B3-3 | 评估各省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提供的行政许可事项,是否实现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在省、市、县三级统 一。 | ||
办事指南 准确度 C | 基本信息 C1 | 事项类型 C1-1 | 逐事项逐要素检查,评估是否明确标注所属事项类型。 |
权力来源 C1-2 | 逐事项逐要素检查,评估是否明确标注权力来源情况。(权力来源类型参考:法定本级行使、上级授权、同级授权、上级委托、同级委托、上级下放)。 | ||
许可数量 C1-3 | 逐事项逐要素检查,评估是否明确标注该事项有无许可数量要求限制。 | ||
办件类型 C1-4 | 逐事项逐要素检查,评估是否明确标注事项的办件类型(如:承诺件、即办件、上报件)。 | ||
事项编码 C1-5 | 逐事项逐要素检查,评估是否按同一区域内的统一编码规则进行赋码。 | ||
服务对象 C1-6 | 逐事项逐要素检查,评估是否明确标注办理对象(如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 | ||
法定办结时限 C1-7 | 逐事项逐要素检查,评估是否明确标注该事项的法定期限,明确说明是工作日还是自然日。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评估要点 |
承诺办结时限 C1-8 | 逐事项逐要素检查,评估是否明确标注该事项的承诺期限,明确说明是工作日还是自然日。 | ||
办理地点 C1-9 | 逐事项逐要素检查,评估是否明确标注该事项的办理地点,要求办理地点有明确街道名称、门牌号、房间号或者窗口号。 | ||
办理时间 C1-10 | 逐事项逐要素检查,评估是否明确标注该事项受理的时间周期,如[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 ||
联系电话 C1-11 | 逐事项逐要素检查,评估是否明确标注该事项受理部门的联系电话。 | ||
监督电话 C1-12 | 逐事项逐要素检查,评估是否明确标注该事项监督部门的联系电话。 | ||
电话准确性 C1-13 | 逐事项逐要素检查,评估是否有联系电话和监督电话,且号码不相同,电话有区号。 | ||
设定依据 C1-14 | 逐事项逐要素检查,评估是否明确标注该事项办理依据的法律、法规、文件的名称和所引用的条项和款项的具体内容。 | ||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C1-15 | 逐事项逐要素检查,评估是否明确提供涉及评审、评估、现场勘查等特殊环节信息的明确标注。 | ||
申请材料 C2 | 材料名称 C2-1 | 逐事项逐要素检查,评估是否明确注明该事项受理所需材料名称,且材料名称不存在有歧义的描述,如[存在“其他材料”、“相关材料” 等兜底性用词]。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评估要点 |
材料来源 或出具单位 C2-2 | 逐事项逐要素检查,评估是否明确注明该事项受理所需材料的来源或材料的出具部门,如[材料名称:户籍证明;出具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 ||
数量要求 C2-3 | 逐事项逐要素检查,评估是否明确注明该事项受理所需材料的份数。 | ||
介质要求 C2-4 | 逐事项逐要素检查,评估是否明确注明该事项受理所需材料的介质要 求,如[原件、复印件、电子版]。 | ||
办理流程 C3 | 流程环节完备性 C3-1 | 逐事项逐要素检查,评估事项提供的办理流程是否涵盖受理、审核、审批、办结、送达等环节内容。 | |
流程内容详实性 C3-2 | 逐事项逐要素检查,评估事项提供的办理流程中各环节要素中内容及要点是否准确明晰。内容应包含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办理时长、申请人员、办事窗口、审批标准等信息内容。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C3-3 | 逐事项逐要素检查,评估事项是否明确标注申请者需要到现场次数。 | ||
表格及样表下载 C4 | 空表下载服务 C4-1 | 逐事项逐要素检查,评估该事项需要申请人填写的表格是否提供空白电子表格下载服务。 | |
样表下载服务 C4-2 | 逐事项逐要素检查,评估该事项需要申请人填写的表格是否提供示范性电子样表下载服务。 | ||
空表准确性 C4-3 | 逐事项逐要素检查,评估该事项提供下载的空白电子表格的内容是否与事项相符,有无乱码、死链等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评估要点 |
样表准确性 C4-4 | 逐事项逐要素检查,评估该事项提供下载的示例样表是否完整规范,内容明确,参考性强。 | ||
收费信息 C5 | 明确标识 C5-1 | 逐事项逐要素检查,评估该事项是否明确标注需要收费。 | |
收费标准 C5-2 | 逐事项逐要素检查,需要收费的事项,是否明确列明收费的项目名称、收费标准或算法。 | ||
收费依据 C5-3 | 逐事项逐要素检查,需要收费的事项,是否明确列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文件的名称和所引用的条项和款项的具体内容。 | ||
在线办理 成熟度 D | 事项办理深度 D1 | 信息发布(Ⅰ级) D1-1 | 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网上政务服务办理深度具体标准①,评估各省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提供的省本级行政许可类事项实现的网办深度。 |
材料预审(Ⅱ级) D1-2 | |||
材料核验(Ⅲ级) D1-3 | |||
全程网办(Ⅳ级) D1-4 | |||
统一事项管理 D2 | 政务服务事项库 D2-1 | 评估各省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库建设情况。 | |
统一编码 D2-2 | 评估各省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提供的政务服务事项统一编码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评估要点 |
事项精细化管理 D2-3 | 通过抽查重点事项的方式,评估各省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提供的省本级 行政许可事项,按照可网上运行的最小颗粒度标准,围绕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要素,精细化编制办事指南情况。 | ||
事项动态化管理 D2-4 | 通过抽查重点事项的方式,依据国务院和各省级政府取消、调整、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有关文件,评估省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是否按照要求做好落实和衔接工作。 | ||
统一身份认证 D3 | 网上统一身份认证体系 D3-1 | 评估各省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立统一的身份认证体系,提供自然人和法人的网上注册及认证功能的情况。 | |
实现统一认证 单点登录的情况 D3-2 | 评估各省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提供的省本级部门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 接入省级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的事项数量。 | ||
统一咨询投诉 D4 | 一体化咨询服务体系建设 D4-1 | 评估各省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是否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办理”原则,形成上下覆盖、部门联动的一体化政务服务咨询服务体系。 | |
统一查询 D4-2 | 评估各省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提供办件信息统一查询情况。 | ||
统一咨询 D4-3 | 评估各省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咨询系统建设情况。 | ||
统一热线 D4-4 | 评估各地区按照“一号对外、渠道联动、分类处置”的要求,构建专业咨询服务系统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评估要点 |
应用支撑 D5 | 电子证照 D5-1 | 评估各省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建设情况。重点调查电子证照转化和应用的情况。 | |
统一审批 D5-2 | 评估各省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统一行政审批系统建设情况。 | ||
网上政务服务评估系统 D5-3 | 评估各省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通过网上评估系统,实时监测事项、办件、业务等信息数据,实现常态化、动态化精准监督的情况。 | ||
网上支付 D5-4 | 评估各省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网上支付的情况。 | ||
用户中心 D5-5 | 评估各省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用户中心建设的情况。 | ||
在线服务 成效度 E | 用户使用 E1 | 个人用户 E1-1 | 评估各省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个人用户注册数量。(统计日期截至至2018 年10月31日)。 |
法人用户 E1-2 | 评估各省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法人用户注册数量。(统计日期截至至2018 年10月31日)。 | ||
网办效率 E2 | 网上受理率 E2-1 | 评估通过省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受理的省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数量占比。(办件数量统计周期为2018年1月1日-10月31日)。 | |
平均办结时间 E2-2 | 评估各省本级部门事项办结平均办理时限。 | ||
服务质量 E3 | 即办程度 E3-1 | 评估省本级行政许可事项即办件的数量占事项总数的比例。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评估要点 |
业务协同 E3-2 | 评估各省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围绕告知承诺、容缺受理、联审联办等内容,推动政务服务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协同办理的情况。 | ||
集成服务 E3-3 | 评估各省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围绕企业和群众关注的民生领域,针对重点高频事项,开展一网式集成套餐服务的情况。 | ||
特色服务 E3-4 | 评估各省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围绕场景服务、减证便民等内容,开展特色网上政务服务情况。 | ||
便民利企 E4 | 服务便捷 E4-1 | 评估各地区提供服务的便捷情况。通过抽查方式,重点评估考核通过检索、导引等方式查询服务的精准性和便捷性。 | |
申报材料缩减 E4-2 | 通过重点事项抽查的方式,评估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的材料缩减情况。 | ||
流程优化 E4-3 | 通过重点事项抽查的方式,评估各地区围绕企业开办、投资项目审批、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不动产登记等领域的高频事项,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提升用户体验的情况。 | ||
缩短时限 E4-4 | 评估各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承诺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压缩比例。 | ||
跑动次数 E4-5 | 评估各地区省本级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平均跑动次数。 | ||
实施保障 E5 | 组织领导 E5-1 | 评估各地区发挥办公厅牵头统筹作用,组织推进本地区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形成相关工作机制方面的情况。 | |
是否纳入年度 政府绩效考核体系 E5-2 | 评估2018年度本级政府是否将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管理考核。 |
①网上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深度四级标准如下:
Ⅰ级:该事项已经实现事项信息发布。该事项可以提供详细具体的办事指南、网上咨询和投诉渠道,但无法提供网上办理,需到 现场提交办理。
Ⅱ级:该事项已经实现申请材料在线预审。申请人可以通过网络提交和补正相关申请信息和材料,审核机构在平台对提交材料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申请人仍需携带材料原件到现场提交办理,作出审批决定后,申请人可来现场领取结果,也可选择物流递送形 式递送审批结果。整个办理过程应到现场不超过 2 次。
Ⅲ级:该事项已经实现申请材料在线核验。申请人可以通过网络提交和补正相关申请信息和材料,材料符合办理条件直接进入办理程序,申请人可网上查询办理状态、咨询问题,作出审批决定后,申请人需到现场核验原件材料、缴费后领取审批结果。整个办事 过程应到大厅现场不超过 1 次。
Ⅳ级:该事项已经实现全程网办。申请人可以通过网络提交和补正相关申请信息和材料,审批机构对所提交的材料进行网上验证,受理通过后直接进入办理程序,申请人可网上查询办理状态、咨询问题,作出审批决定后,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缴费后物流递送审批 结果。整个办事过程无需到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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