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458190 | 文     号 | 530400-005692-20141111-0001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4-11-11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度抚仙湖保护管理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上半年考核结果的 ...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度抚仙湖保护管理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上半年考核结果的通报
江川、澄江、华宁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2014年8月21日,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沿湖三县2014年抚仙湖保护管理目标责任书进行半年考核的通知》要求,由市抚仙湖管理局牵头,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市环保局、市抚投公司参与组成考核组,在江川县、澄江县、华宁县自查的基础上,对照《玉溪市抚仙湖保护管理目标责任书》和《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2014年沿湖三县抚仙湖保护管理目标责任书考核办法的通知》(玉政办发〔2014〕64号),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对重点工作进行实地调查的方式,对2014年上半年沿湖三县抚仙湖保护管理目标任务执行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玉溪市抚仙湖保护管理目标责任书》签订后,沿湖三县高度重视,工作中能抓住重点和关键环节,基本完成上半年主要工作任务,抚仙湖水质总体保持Ⅰ类。据2014年1―6月水质分析报告分析:与去年同期相比,叶绿素a下降11.45%,氨氮下降7.74%,总氮下降3.71%,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综合营养指数等指标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化学需氧量上升20%,高锰酸盐指数上升2.94%。
二、目标责任书的执行情况
(一)书记、县长召开专题研究抚仙湖保护工作会议全年不少于4次
完成情况:截至6月,江川县共召开5次专题会议;澄江县共召开42次专题工作会议;华宁县共召开7次专题会议。
(二)完成《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仙湖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项目两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玉政办发〔2014〕17号)(以下简称两年行动计划)规定的(江川县10项、澄江县22项、华宁县10项)工程项目建设的2014年工作任务
完成情况:江川县规划项目共10项,其中完工2项,在建8项,累计完成投资35021.88万元。目前,完工项目2项正在开展结算审计,但是项目资料还存在不完整、不规范现象,需要进一步完善并加快项目扫尾工作。8项在建项目中,2014年新开工的2项(牛摩河项目、玉带河项目)严格按照两年行动计划的要求实现了如期开工建设,重点村落(江川县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进度滞后于两年行动计划的要求,应加强项目进度控制,确保项目克期竣工。澄江县规划项目22项,已完工项目5项,11个项目要求2014年底前完工,6个项目要求2015年内完工。目前,完工5个项目严格按照2年行动计划完成目标任务,均已按要求开展竣工验收工作,但项目资料仍然存在不完整、不规范现象,有待进一步提高;11个在建项目中有8个项目建设进度滞后于两年行动计划要求,应加强项目进度控制。华宁县规划项目共10项,2个项目要求2014年上半年前完工,3个项目要求2014年底前完工,5个项目要求2015年内完工。2014年上半年共完工5个,比2年行动计划完工2个项目的要求多完工3个,5个完工项目均已按要求开展竣工验收准备工作,但项目资料仍然存在不完整、不规范现象,有待进一步提高;4个在建项目中有3个项目建设进度滞后于两年行动计划要求,应加强项目进度控制。
(三)加大环境保护案件的查处力度,工业污染物达标排放率达100%,沿湖宾馆饭店污水收集处理率达100%,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5%以上
完成情况:沿湖三县加大了环境保护案件查处力度,沿湖农家乐、宾馆饭店均有化粪池,雨污分流,污水收集处理率达100%。
(四)严格执行市人大常委会玉人发〔2013〕5号决议,沿湖一级保护区至环湖公路外侧50米范围内临违建筑零申报
完成情况:沿湖三县严格执行市人大常委会玉人发〔2013〕5号决议,辖区内拆临拆违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同时也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希望三县进一步加强管理,杜绝私搭乱建。
(五)抚仙湖保护区建设项目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上报审批,并对在建项目的环保、水保、用水等批准的方案进行监督管理,避免在施工和运行中产生新的污染
完成情况:截至2014年8月,江川县共上报抚仙湖保护区建设项目5个,澄江县共上报抚仙湖保护区前置审批项目24个,已批23个 ,未批1个,华宁县共上报抚仙湖保护区建设项目1个,为避免在施工和运行中产生新的污染,沿湖三县都向项目建设方下发了《项目监管通知书》。
(六)严格贯彻落实《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湖主要入湖河道河长责任制的通知》(玉办发〔2013〕33号)文件精神,抓好辖区内抚仙湖(江川县3条、澄江县10条、华宁县3条)主要入湖河道河段长责任制工作
完成情况:沿湖三县严格贯彻落实《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湖主要入湖河道河长责任制的通知》(玉办发〔2013〕33号)要求,建立健全县、镇、村三级全覆盖的河(段)长责任制管理网络;县抚管局、镇(街道)抚仙湖环建中心对入湖河道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七)加强渔政执法工作,封湖禁渔期间不得出现非法捕捞行为,开湖捕鱼期间严厉打击电力拖捕、灯光诱捕、大漂网等违禁捕捞行为
完成情况:江川县封湖禁渔期存在部分渔船未上岸集中停放,开湖期间存在灯光诱捕、大漂网等行为。澄江县封湖禁渔期存在部分渔船未上岸集中停放情况,开湖期间出现灯光诱捕、大漂网等行为。华宁县封湖禁渔期存在部分渔船未上岸集中停放,开湖期间存在灯光诱捕、大漂网等行为。
(八)巩固抚仙湖沿岸环境卫生市场化管理工作,沿岸垃圾收集、处置率达95%以上
完成情况:江川县:2013年1月1日以明星村为试点,启动江川县抚仙湖环境卫生市场化运作。2014年1至6月,共清扫、清运和处置垃圾4530吨,沿岸垃圾收集、处置率达95%以上。澄江县:2013年7月1日启动澄江县抚仙湖环境卫生市场化运作,2014年1至6月,共清扫、清运和处置垃圾13128吨,巩固抚仙湖沿岸环境卫生市场化管理工作,沿岸垃圾收集、处置率达95%以上。华宁县:2013年7月1日启动华宁县抚仙湖环境卫生市场化运作,1至6月,共清扫、清运和处置垃圾2810吨,沿岸垃圾收集、处置率达95%以上。
(九)全年征收抚仙湖资源保护费(江川县365万元,澄江县720万元,华宁县15万元)
完成情况:截至6月底,江川县共征收抚仙湖资源保护费622326.85元,完成年征收任务的17.05%。澄江县共征收抚仙湖资源保护费2674547.55元,达到全年目标任务数的37.15%。华宁县共征收抚仙湖资源保护费45311.92元,达到全年目标任务数的30.21%。
(十)已建环保工程管理覆盖面达100%,已建环保工程正常运行率达100%
完成情况:江川县:抚仙湖大鲫鱼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于2013年6月初主体工程全部完工,土建、植物、设备等标段均已完工,正在开展竣工决算审计,待审计完成后即可组织终验。2014年初,该工程已由县环保局移交路居镇进行管护,2014年―2016年共80万管护经费已下拨至路居镇,现由路居镇保洁公司聘请保洁人员9人,对库塘、湿地、湖滨公园和污水处理厂进行管护。由于抚仙湖湖滨缓冲带退田退房退塘还湖一期工程尚未竣工验收,所有标段工程均未移交工程管理局,尚由各标段施工方负责运行管护,工程管理局进行监督。工程管理覆盖面达100%,已建环保工程正常运行率100%。目前,管护措施到位,运行情况良好。澄江县:已建环保工程项目:东大河流域清水产流机制生态修复工程、湖滨缓冲带“退田、退房、退塘”还湖工程、澄江县城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湖滨缓冲带“退田、退房、退塘”还湖工程,由工程管理局负责营运管理,工程生态效益较好。东大河流域清水产流机制生态修复工程由抚仙湖管理局负责营运管理,工程生态效益较好。澄江县城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由县住建局负责营运管理,工程生态效益较好。澄江县已建环保工程管理覆盖面达100%,已建环保工程正常运行率达100%。华宁县:已完成抚仙湖湖滨缓冲带一期工程、抚仙湖东岸(华宁段)退田还湖生态建设工程。目前两项工程运行正常,塘子至龚家湾标段由华宁县抚仙湖退田还湖生态建设工程管理局管理,其余的矣渡、世家、矣马谷、小山、居乐村、居乐春渔洞等6个标段暂时由承建公司管理,已建环保工程管理覆盖面达100%,已建环保工程正常运行率达100%。
(十一)在5月底前,根据《抚仙湖流域禁止开发控制区规划》的规定,完成辖区内沿湖保护岸线、旅游岸线、复合岸线标识牌的安装工作
完成情况:目前,沿湖三县已完成辖区内沿湖保护岸线、旅游岸线、复合岸线的划定工作,标识牌的安装工作正在推进,其中澄江县封堵路口23处,安装标识牌24块。
(十二)加强环保、水政、渔政、航政等综合行政执法,市级督办案件结案率达100%
完成情况:江川县:立案查处渔政案件30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调查1起。暂扣铁皮渔船17只,泡沫船6只,轮胎2个,网圈80个,鱼网19张,电力助推器3台,电鱼渔具2套,清理地笼112个。截至6月,市局下达《关于查处救援艇违法载客的通知》1件,办结1件,结案率达100 %。澄江县:清理钓鱼架杆80余个,拆除沿湖违法临时鱼棚23个;收缴违法入湖捕捞地笼250余个,抽调人员组建渔政专项整治执法队,专门开展好夜间渔政执法工作,查处违法入湖捕捞案件109起,罚款55400元。市局下达的环保综合行政执法督办案件3件(玉抚督�2014�1号、玉抚督�2014�2号、玉抚督�2014�5号),办结3件,结案率达100%。华宁县:截至6月,市局下达的环保综合行政执法督办案件2件(玉抚督�2014�3号、玉抚督�2014�4号),办结1件,结案率达50%。
(十三)落实抚仙湖水上安全四级责任制,县、镇(街道)、村、企业层层签订水上安全责任书
完成情况:江川县:县政府与沿湖两镇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与县抚管局签订了《抚仙湖水上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县抚管局与沿湖渔民签订了《渔民开湖捕捞银鱼责任书》、《开湖捕捞银鱼承诺书》,与公司法人签订《江川县抚仙湖游乐船舶水上交通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承诺书》和《守法经营承诺书》,两镇与各村委会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澄江县:县政府与县抚管局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承包书》,县抚管局与各安全工作具体责任人、沿湖9个社区企业签订了《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考核责任书》、《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生产责任书》、《澄江县抚仙湖渔业游乐船舶水上交通安全生产责任书》、《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承包书》,与游船船主签订《澄江县抚仙湖游乐船舶水上交通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承诺书》和《守法经营承诺书》。华宁县:县政府与县抚管局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承包书》,县抚管局与各安全工作具体责任人、沿湖2个社区9个村民小组企业签订了《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考核责任书》、《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生产责任书》、《华宁县抚仙湖渔业游乐船舶水上交通安全生产责任书》、《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承包书》,与游船船主签订《华宁县抚仙湖游乐船舶水上交通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承诺书》和《守法经营承诺书》。
(十四)加强抚仙湖水政水资源管理,对辖区内的取水用水单位实行最严格的取水许可制度,继续巩固2012年、2013年节约用水25%的节水计划
完成情况:江川县:辖区内共有取水67户,其中:生活用水4户、其他取水36户,农业用水27户,工业取水0户。截至6月,共取水 4614973.5立方米,共征收水资源费65989.40 元。同比2013年上半年取水6321881.5立方米,减少1706908立方米;同比2013年上半年征收水资源费95882.2元,减少29892.8元。澄江县:辖区内共有取水55户,其中:生活用水10户、其他取水 9户,农业用水 35 户,工业取水 1户。截至6月,共取水290731.18立方米,征收水资源费 105232.62元。同比2013年上半年取水417528.04立方米,减少126796.86 立方米;同比2013年上半年征收水资源费156905.16元,减少 51672.54 元。华宁县:辖区内共有取水 19 户 ,其中:生活用水 4 户,农业用水8 户 ,其它取水7户。截至6月,共取水95833立方米,共征收水资源费10643.2元。同比2013年上半年取水 84822立方米,增加11011立方米; 同比2013年上半年征收水资源费710.4元,增加9932.8 元。增加原因:2014年1-6月比2013年1-6月增加其它用水5户5处,增加取水26458立方米,如果不计算其它用水增加量26458立方米,2014年上半年取水量为69375立方米,同比2013年上半年减少15447立方米。
(十五)抚仙湖保护管理工作经费列入县级财政年度预算,并按时足额拨付
完成情况:江川县:将抚仙湖保护管理中的退田还湖经费(县政府根据进度投入)、环境卫生管护费(上半年环境卫生县级配套30万元)、抚仙湖水淹田租赁及青苗补偿费(2011年已解决)和县抚管局协管员工资36万元,房屋租赁及燃油费15万元列入县财政预算。澄江县:龙街、右所、凤麓分别设置了抚仙湖保护机构,共有16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环境保护及日常管理工作。并已将抚仙湖保护管理中的退田还湖经费、环境卫生管护费、抚仙湖水淹田租赁及青苗补偿费和县抚管局办公租房费列入县财政预算,己到位资金5796万元。华宁县:将抚仙湖保护管理中的退田还湖经费、环境卫生管护费、抚仙湖水淹田租赁及青苗补偿费和县抚管局办公租房费列入县财政预算,己到位资金578.4万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措施方面。江川县:一是竣工项目收尾缓慢。截至8月,江川区主体工程完工项目2项,但是都尚未完成竣工验收,项目结算审计等收尾工作进度缓慢。二是新开工项目建设进度缓慢。江川县2014年要求新开工项目3项,目前已开工2项,重点村落项目正在开展施工招投标工作,总体进度缓慢。三是农业、林业非工程类项目工程资料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四是由于工程资金和工期的影响,计划2014年新开工的3个项目年底内完成80%投资任务的难度较大。澄江县:一是按两年行动计划时间节点对项目推进速度缓慢,对工作的紧迫性认识不够,资料收集整理汇编不及时,影响工程审计和验收的进度。二是加大湖滨缓冲带的监管力度,杜绝在湖滨缓冲带内放牧,损毁围网行为发生。三是资金到位率低。直接工程款到位迟缓,到位资金与治理工程计划投入的资金有较大差距,影响了整个工程的顺利推进。华宁县:一是部分在建项目进度滞后。尤其抚仙湖沿湖重点村落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由于施工招标价超批复问题至今未完成施工招投标工作;二是部分已经完工项目资料整编存在不完善、不规范情况。特别是林业、农业类项目完工后应及时完善相关资料;三是已完工项目的监管力度不够。湖滨缓冲带内偶有放牧、复耕、损毁围网行为发生。
(二)非工程管理措施方面。一是沿湖三县抚仙湖综合行政执法力度有待加强,执法方式有待改进;二是沿湖三县对非工程措施的管理手段和方式创新不够;三是5月起实行周未县级领导带班制度以来,沿湖三县落实不够到位;四是资金投入力度不足;五是加大入湖河道的管理力度,进一步完善县、镇、村三级河(段)长责任管理网格,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对河道、河岸的垃圾进行打捞清理,同时加大宣传力度。
(三)项目监管方面。一是重视不够。沿湖三县对辖区内建设项目的监管,往往以县抚管局巡查或下发《项目监管通知书》的监管方式进行,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尚未形成;二是对项目环保、水保措施的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制度建设不够。
四、考核指标扣分情况
(一)工程措施整治。江川县:规划项目10项,竣工项目2项,在建项目8项,计划投资59606.32万元,完成投资43586.63万元,按照工程进度和完成投资情况,扣12.54分。澄江县:规划项目22项,本次考核项目20项,测土配方施肥工程、林业生态建设项目不列入工程措施考核项目,竣工验收5项,在建13项,开展前期工作2项,计划投资210795.69万元,完成投资126553.41万元,按工程进度和完成投资情况,扣15分。华宁县。规划项目10项,竣工验收5项,在建4项,开展前期工作1项;计划投资27037.89万元,完成投资14637.57万元,按工程进度和完成投资情况,扣16.09分。
(二)非工程措施管理(一级保护区)。江川县:①环境卫生。检查过程中,江川县大沙咀湖滩清扫不干净,下坝湖滩垃圾较多、清运不及时,督促整改3次,扣0.75分。②资源保护费。截至6月,己征收622326.85元,完成17.05%,按时间进度和完成比例,扣0.5分。③水政。江城花椒站抽水房存在未经审批擅自取水,未依法查处,至今也未缴纳水资源费,扣0.5分。④渔政。在封湖禁渔期存在部分渔船未上岸集中停放,扣2分,开湖期间有灯光诱捕行为,扣0.5分。⑤水上安全。救援船载客营运被投诉一次,扣0.25分。澄江县:①环境卫生。检查过程中,澄江县广龙、镇海营、澄川路(禄充段)存在垃圾堆放现象,垃圾池内垃圾未及时清运,督促整改2次,扣0.5分。②资源保护费。截至6月,已征收2674547.55元,完成37.15%,按时间进度和完成比例,扣0.26分。③水政。太阳山项目(小湾心和松元抽水站)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未及时查处,扣0.5分。④渔政。封湖禁渔期部分渔船只未上岸集中停放,存在乱停乱放行为,扣2分;开湖期间有灯光诱捕、大漂网等行为,扣0.5分。华宁县:①案件查处。存在填湖围滩行为(海镜)未及时查处,扣0.25分。②环境卫生。部分湖滩有少量垃圾,督促整改1次,扣0.25分。③资源保护费。截至6月,已征收45311.92元,完成30.21%,按时间进度和完成比例,扣0.27分。④渔政。封湖禁渔期存在部分渔船未上岸集中停放,扣2分;开湖期间存在灯光诱捕、大漂网等行为,扣1.5分。
(三)在建项目监管。江川县:仙湖锦绣项目存在在抚仙湖一级保护区内(西里山)新建景观灯塔、景观水池、道路、公厕等建构筑物的未批先建行为,扣1分。澄江县:太阳山项目存在对希尔顿酒店前湖滩进行改造,硬化路面等未批先建行为,扣1分。
(四)生态环境监测。①水质目标。抚仙湖去年上半年CODMn 平均值为1.20mg/L、TN 平均值为0.16mg/L、TP 平均值低于0.01mg/L(检出限),今年上半年CODMn平均值为1.24mg/L、TN 平均值为0.16mg/L、TP 平均值低于0.01mg/L(检出限),CODMn 比去年同期上升3.3%,TN 与去年同期持平,TP 优于Ⅰ类水质标准。沿湖三县各扣2 分。②河道管理。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上半年沿湖四县生态建设目标任务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中河道监督管理考核得分进行换算后,江川县扣0.04分,澄江县扣0.08分,华宁县未扣分。
五、综合考评情况
根据责任书考核办法,考核分数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76-89分的为良好,60-75分的为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四个等次的规定。江川县得79.92 分,澄江县得78.16分,华宁县得77.64分,2014年抚仙湖保护管理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上半年考核结果,江川县、澄江县、华宁县均为良好。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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