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51603155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商务局 | 公开日期 | 2025-05-22 |
玉溪市商务局关于遴选玉溪市促消费活动合作企业的公告
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云南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有效扩大内需,释放消费潜力,玉溪市商务局计划在2025年内组织开展系列促消费活动,现面向社会遴选1家合作企业,有关事项如下:
一、合作方式
遴选1家企业(或企业联合体)进行合作,配合开展全市范围内促消费活动等相关工作。
二、报名条件
(一)资格要求
1.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及符合条件的企业,并在云南省设有服务网点。企业有分支机构的,可由企业或其授权的一个分支机构参加遴选。
2.企业名称、经营范围、办公场所等与其营业执照一致。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重大金融风险及违约事件(提供承诺书)。
3.企业开展支付结算业务,内部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
(二)服务要求
1.能够配合开展促消费活动等相关工作。包括补贴资金发放、资金结算等业务服务。支持补贴资金能够直达消费者个人银行卡账户(包括跨行支付),能够及时、全面、准确地反馈补贴支付业务信息。
2.有承接活动所需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够为开展促消费活动提供网络平台(或程序),实现消费者在线申请、资料填报审核和补贴发放情况查询等功能,为消费者提供“流程简短、申请便捷、使用简单”的补贴申请及兑付服务,方便消费者通过手机操作即可完成申领补贴全过程。
3.提供的网络平台(或程序)能够进行用户信息、发票和车辆登记等信息的识别、核验和纠错;能够提供活动宣传、消费者注册、补贴申请、信息审核、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反馈等服务。消费者通过平台可便捷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申请补贴,有出错提示提醒机制,可即时查看申请进度。系统信息安全稳定,能避免信息篡改,可实时动态显示和管理监测补贴申请、审核及发放情况。
4.有承接政府部门类似活动经验,提供不少于3个承接类似活动经验案例。
5.有稳定的管理服务团队,能够及时跟踪反馈活动开展情况,受理促消费活动涉及补贴申请和资料审核,以及处理有关电话及网络咨询、投诉问题。
6.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可推动商贸流通、金融机构等有关企业投入资源、丰富促销补贴活动,提供更多优惠政策支持促消费活动。
7.可设置补贴兑付业务台账,能够配合审计、财政等部门对补贴兑付的开展有关监督检查。
三、遴选程序
(一)玉溪市商务局发布遴选公告。
(二)有合作意愿的企业提交书面报名材料。
(三)玉溪市商务局采取专家评审比选方式(报名企业3家及以上进行评审,少于3家进行比选),确定拟合作企业名单并公示。遴选排名第1的企业作为拟合作对象,排名第2的作为递补对象。
(四)经公示无异议,玉溪市商务局与合作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开展合作。
四、提交材料
(一)资格材料
对照本公告报名条件的“资格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均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与的需提供),以及承诺书、其他证明资料等。
(二)服务方案
制定详细服务工作方案,响应本公告报名条件的“服务要求”。
请有合作意愿的企业将报名材料装订成册(一式5份),于2025年5月26日(星期一)上午12:00前递交至玉溪市商务局(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7号保安大厦11楼1112室,联系电话:0877-2031488),逾期不接受报名。
玉溪市商务局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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