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31443035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3-05-06 |
玉溪市积极开展“药剑”2023联合行动
为巩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加大对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持续严厉打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确保药品领域经营秩序和质量安全持续稳定向好,玉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市公安局积极开展“药剑”2023联合行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制度机制。玉溪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联合制定印发《玉溪市“药剑”2023联合行动方案》,成立“药剑”2023联合行动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形成打击合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印发了《假劣药认定程序规定(试行)》,从假劣药认定适用的情形、组织领导、提交材料、程序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为“药剑”行动中假劣药认定提供了政策支撑。
二是突出重点,联合严厉打击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卫健部门以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个体诊所、成人用品店等为重点区域,对疫情防控药械、儿童用药、“藏药”、“壮阳补肾药”等开展联合检查,全力摸排假药劣药风险隐患,依法严厉打击药品领域突出违法犯罪。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318人次,检查药店2126家次、医疗机构30家次、中药材零售户10家次、农(集)贸市场及超市448个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31家次、新冠疫苗接种点139家次;积极开展假药认定和检验,共出具12份假药认定意见书,对119个涉案产品出具假药认定意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共收检涉案样品47批次;组织召开玉溪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研判会3次,召开行刑衔接假药检验、认定研讨会议1次。
三是强化执法力度,抓好案件查办。截至目前,共办结药品违法案件71件(其中药品37件、医疗器械19件、化妆品15件),货值金额25.38万元(其中药品14.61万元、医疗器械10.19万元、化妆品0.58万元),罚款金额24.89万元(其中药品12.3万元、医疗器械11.06万元、化妆品1.53万元),没收金额0.02万元(其中药品0.01万元、医疗器械0.01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4件。
下一步,将秉持“监管为民”理念,持续深入推进“药剑”行动,依法从严查处药品违法行为,坚决守住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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