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51587015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日期 | 2025-02-21 |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40003200300000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报省审核、国家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公益林审核、报批,组织实施省、市级公益林界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参与拟订云南省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参与拟订及调整云南省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按照国家、省安排部署,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参与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云南省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0.指导玉溪市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组织实施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护标准。指导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林业资金安排建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协助保护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机关党委(人事科)和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审批与政策法规科、资源管理与执法监督科、防火科、生态保护修复科(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科)、规划财务科、林长制工作与林草改革发展科、自然保护地管理与野生动物保护科。
所属单位10个,分别是:
1.玉溪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
2.玉溪市林火监测中心;
3.玉溪市生态修复工作站;
4.玉溪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院;
5.玉溪市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还草工作站;
6.玉溪市林木种苗工作站;
7.玉溪市红塔山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8.玉溪市玉白顶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9.云南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10.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平管护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推进林长制工作走深做实。一是持续完善制度体系。持续完善林长制六项工作制度,构建更加完整、高效、可持续的林长制制度体系,不断在各项制度的运用、执行、转化上精准发力。二是全面完善责任体系。全面压实林长责任,推动林长解决实际问题效能提升。完善林长负责制下各级林草部门主动担当、全力组织实施的林草责任体系。全面压实协作单位责任,持续创新“林长+”工作机制。三是全面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策解读机制、工作督导机制、联席会商机制、社会参与机制和典型经验推广机制。四是全面优化督查考核。坚持林长制督查考核、激励、评价一体化推进,简化督查调研、优化考核评价、激励实干导向。
2.全面强化森林防火工作。认真落实《加快解决“两个普遍性突出问题”的50条具体措施》,加密筑牢安全防控网,确保整个防期森林火灾受害率小于0.9‰、草原火灾受害率小于2‰,不发生重特大火情火灾。一是全面压实各级责任。扛实林草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市、县、乡、村、护林员”五级网格化管理责任,划分管护区域,明确管护责任人。二是严格火源管理。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和不留死角地进行隐患排查整治,以护林员为主体,专业、半专业队伍为支撑,建立全覆盖的网格化管理体系,科学安全组织开展计划烧除和林下可燃物清除工作。三是强化宣传培训。强化防火短信提醒,突出警示教育。抓紧抓实分级分类培训,尽量扩大培训覆盖面,全面提升防火系统干部职工业务技能及综合能力。四是强化基础保障。加强林火视频监控、无人机等应用,聚焦应急救援能力建设、防灾减灾通信能力提升、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等短板弱项,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补助和项目支持。五是做好早期处置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落实会商研判、协同调度、信息共享机制。继续将林草现有各类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护林员、装备预置于火灾高发地带。
3.全力推动林草产业提质增效。突出抓规划引领、抓基地建设、抓项目载体、抓主体培育、抓资源整合、抓统计支撑,持续完善林产业发展空间一张图、林产业重大项目一张图、林产业向上争取一张图,清单化项目化抓实各项工作,2025年全市林草产业总产值在2021年基础上实现翻番、达到220亿元以上。一是抓基地建设,因地制宜规划建设一批连片规模100亩以上林草产业示范基地,争取认定市级林业基地30个以上。二是抓主体培育,实施经营主体倍增和林业企业“百名干部帮百企”两个行动,年内全市林业市场主体目标达400户以上,林农专业合作社达50个以上。三是抓项目谋划,梳理全市林产业在建重大项目“一张图”、储备全市林产业重点项目“一张图”、建立全市林草产业向上争取“一张图”。四是抓招商引资。重点从竹类产品、木本油料、食用菌、林化工、林浆纸等5个精深加工方向招大引强经营主体,帮助指导企业不断延链补链增链强链,提高林产品附加值和市场占有率。
4.推进国土科学绿化。一是围绕重点区域申报实施生态修复项目建设营造林项目,配合省林草局编制申报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持续推进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申报实施40株古树名木抢救复壮。二是做好林业碳汇、储备林前期工作。指导红塔区按试点方案有序完成年度建设内容并做好经验总结,启动森林资源碳汇本底调查。指导通海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有序推进。三是强化种苗质量监管,抓好林木育种育苗和特色乡土树种推广运用,确保工程造林林木良种使用率达到75%以上,圆满完成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工作,推进元江县乳油木椰枣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建设,持续推进苗木盆景产业发展。四是全面巩固城乡绿美三年行动经验成效,常态化、一体化统筹推进国土绿化与城乡绿美建设,加强城市公园和绿地建设,着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5.持续深化林草改革。严格落实中央、省的部署要求,聚焦“山要怎么分、树要怎么砍、钱从哪里来、单家独户怎么办”的“林改四问”,抓紧出台林权登记、流转、交易、抵押的操作规程和全市贯彻落实省级《方案》的任务清单。一是加强部门间联动,进一步理顺林权管理服务体制机制,提升服务职能和管理水平,更好为林农服务;二是积极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工作,更大力度推进放活集体林地经营权,优化林地经营权流转和林权抵押登记制度。三是认真落实云南省森林可持续经营指导意见,因地制宜确定发展方向,切实加强森林可持续经营,积极发展林下种植、养殖、森林生态旅游等林下经济。四是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建立跨部门林草金融协同联动机制,重点破解林权流转难、林权抵押机制不完善等方面问题,为金融助推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政策环境。五是做好林地资源管理,探索开展林权收储担保,设立林权收储机构,构建林权抵押贷款代偿收储机制,逐步建立林权收储担保体系。
6.强化林草资源监管。一是继续开展林草湿荒普查工作,认真做好图斑调查区划和数据汇交工作,查清全市林草湿资源的数量、质量、结构及其管理等情况。二是持续做好林草资源动态监测、执法监管,整合办案力量,加强资源监管宣传教育,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查处力度,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确保案件查处、林地收回、植被恢复“三个到位”,森林督查案件查处整改到位率保持100%。三是进一步加强辖区内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全程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机制,把使用林地项目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四是继续抓好天保工程、天然商品林停伐、公益林管护,推进公益林、天然林并轨管理,做好草原变化图斑核查处置工作。
7.织密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网。推进林草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体系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持续深入推进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开展病虫害枯死松树清理专项行动、扎实做好红火蚁疫情监测防控工作、着力提升林草有害生物监测预报能力,运用好草原有害生物普查成果,确保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草原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5.5%以下,无松材线虫病疫情,确保不发生重大林草有害生物灾害和生物安全事件。
8.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一是严格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稳步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待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获批后,及时启动新一轮自然保护地堪界定标及总规编制工作。二是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宣传,理顺和完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建设,推进抚仙湖申报国家重要湿地。三是争取实施以旗舰物种绿孔雀、极小种群植物为重点的珍稀濒危物种保护项目,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违法专项行动,确保全市公布的国家重点保护和极小种群野生动植物保护率达到85%以上。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信息上报,有效防控野生动物危害。
9.持续夯实发展基础。一是强化林地要素保障。优化办理流程、提高审核审批效率,围绕市委、市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点项目,全力做好项目落地的林地要素保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查处违规审批、未批先建、少批多占等问题。二是强化林草科技服务推广,积极争取中央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和省林草科技创新联合专项,开展实用技术培训。三是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林草专项转移支付直达资金预算执行率的督促检查,力争年底执行率≥90%。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6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6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5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89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165人。在职实有17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7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3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7人。
车辆编制36辆,实有车辆3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73,016,133.8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0,331,588.05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758,760.00元。
与上年79,618,812.83元对比增加193,397,321.02元,增长242.9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收入增加。增加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森林防火、林业病虫害防治、林业科技推广、义务植树等方面工作。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71,733,411.25元,其中:本年收入190,331,588.05元,上年结转收入81,401,823.2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0,331,588.0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79,618,812.83元对比增加192,114,598.42元,增长241.2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收入增加。增加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森林防火、林业病虫害防治、林业科技推广、义务植树等方面工作。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73,016,133.8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71,733,411.25元,其中:基本支出55,939,934.39元,与上年55,546,302.05元对比增加393,632.34元,增长0.7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及工资福利变动增加;项目支出215,793,476.86元,与上年24,072,510.78元对比增加191,720,966.08元,增长796.4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补助收入增加,主要用于开展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森林防火、林业病虫害防治、林业科技推广、义务植树等方面工作。。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一)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01,487.40元,其中: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8,027,619.2元(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431,000.00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538,00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59,819.20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98,800.00元);20808抚恤273,868.20元(2080801死亡抚恤273,868.2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遗属生活补助等。
(二)210卫生健康支出3,149,122.87元,其中: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3,149,122.87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82,349.09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193,057.11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389,855.3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3,861.37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保险缴费。
(三)211节能环保支出84,254,268.46元,其中:21104自然生态保护31,116,229.97元(2110401生态保护16,327,850.00元、2110404生物及物种资源保护50,000.00元、2110405草原生态修复治理2,439.00元、2110406自然保护地8,572,428.33元、2110499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6,163,512.64元);21105森林保护修复10,508,034.73元(2110501森林管护996,543.37元、2110506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8,971,961.86元、2110599其他森林保护修复支出539,529.5元);21107风沙荒漠治理42,630,003.76元(2110799其他风沙荒漠治理支出42,630,003.76元)。主要用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古树名木复壮、森林防火以水灭火能力建设补助项目等;玉白顶管护局顺英塘(小黑箐)管护站建设、鲁的格管护站维修改造建设支出;哀牢山新平管护局国家级保护区能力提升建设、森林管护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元江保护区保护及监测项目建设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助支出、元江保护区能力建设支出、2025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等。
(四)213农林水支出81,556,289.96元,其中:21302林业和草原79,517,393.15元(2130201行政运行7,053,645.04元、2130204事业机构34,448,516.52元、2130205森林资源培育2,542,840.00元、2130206技术推广与转化862,643.00元、2130207森林资源管理1,155,993.56元、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624,263.38元、2130211动植物保护500,000.00元、2130234林业草原防灾减灾14,070,573.65元、2130238退耕还林还草450,000.00元、213029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16,808,918.00元);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1,330,000.00元(2130505生产发展1,330,000.00元);21308普惠金融发展支出708,896.81元(2130803农业保险保费补贴708,896.81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人员经费用于2025年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用于保障市林草局正常工作运转;林长制工作、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市直部门义务植树、玉溪市滇中山地石漠化综合治理、玉溪市核桃林下魔芋种植综合示范基地建设、澄江市抚仙湖国有林场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玉溪市森林、草原、湿地外来入侵物种普查、玉溪市生物多样性重大工程规划编制、澄江市森林抚仙湖林场产业振兴发展、玉溪市生态公益林典型森林生态系统样地监测等工作开展,同时购买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森林火灾保险等。
(五)221住房保障支出3,192,322.56元,其中:22102住房改革支出3,192,322.56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3,026,040.00元、2210203购房补贴166,282.56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发放职工住房补贴。
(六)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90,720.00元,其中:22406自然灾害防治190,720.00元(2240602森林草原防灾减灾190,72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森林防火项目经费。
(七)230转移性支出91,089,200.00元,其中:23002一般性转移支付91,089,200.00元(2300250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91,089,200.00元)。主要用于实施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项目。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2130209-森林生态补偿效益1,460,672.00元,主要用于补助市级公益林县区生态效益补偿经费,全部补助红塔区1,460,672.00元。
(二)2130234-林业草原防灾减灾1,387,950.00元,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火、县区森林防火计划烧除,其中补助红塔区80,990.00元、江川区54,880.00元、澄江市44,160.00元、通海县63,260.00元、华宁县81,230.00元、易门县156,060.00元、峨山县219,700.00元、新平县443,330.00元、元江县244,340.00元。
(三)2130803-农业保险保费补贴708,5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森林火灾保险费,其中补助红塔区44,700.00元、江川区26,600.00元、澄江市22,000.00元、通海县29,000.00元、华宁县42,500.00元、易门县81,800.00元、峨山县107,300.00元、新平县230,200.00元、元江县124,400.00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613,300.00元,较上年减少246,500.00元,下降28.6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7,000.00元,较上年37,500.00元减少10,500.00元,下降0.2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3次,共计接待310人次。
减少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落实过紧日子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和规范“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86,300.00元,较上年822,300.00元减少236,000.00元,下降28.7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6,300.00元,较上年822,300.00元减少236,000.00元,下降28.7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6辆。
减少原因是:一是“油改电”。部门下属更新公车时,从原有的油车更改为了电车,降低了能源的消耗成本,因此减少了油费支出;二是市林草局坚持落实过紧日子各项措施,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
1.市级公益林县区生态效益补偿经费:2025年完成91292亩公益林管护任务。做到管护资金落实、管护任务落实、管护人员落实、管护地块落实;管护资金到位率100%(市级财政到县级财政到位率)、管护任务落实率100%、管护人员落实率100%、管护地块落实率100%。达到“管好公益林,用好补偿金”的年度目标。
2.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专项经费:2025年预计投保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310.00万元,实现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案件覆盖全9个县(市、区)达到100%;依法补偿群众因野生动物受到人身和财产损失,受益户数大于1250户,简单赔付率达70%以上;调动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积极性,促进生态文明,受灾群众满意度达70%以上。至年底申报案件结案率、野生动物肇事损害赔付率均达到100%,顺利完成2025年省对市级林长制考核,同时降低人与动物的冲突,有效保护野生动物资源。
3.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先行试点专项经费:2023年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对9个市县区(市直管护局)2020年新建的53套视频监控系统进行维护,实现省、市、县3级互联互通,实现信息共享,提高林火应急响应速度,在6年的服务期内,区域监控覆盖率达85≧%,视频网络在线率达90%以上,在监控范围内及时发现森林火情火灾,实现“早发现、早处置”的目标,力争森林火灾受害率不超过0.9‰,有效保护林区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林区社会稳定。
4.森林防火高危(高风险区)综合治理专项经费:着力构建森林草原防灭火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国家投资占总投资额的80%;地方配套资金按其总投资的20%,全面提升玉溪市森林草原防灭火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专业扑火队伍逐步实现现代化。按照初步设计说明书,森林消防队伍能力建设,包括防火服、消防专用避火罩、灭火机、手电筒等,防火专用车辆(消防水车、运兵车、工具车、水车)、新建森林防火检查站50座、新建瞭望台17座,数量规模符合当前防火工作需要,根据《云南省2023年度“林长制考核”考评细则》,年森林火灾受害面积小于0.09%。
5.玉溪市滇中山地石漠化综合治理补助经费:按照国家“双重规划”、云南省“双重规划”的具体内容和要求。2025年完成森林生态系统综合治理工程面积48833亩。其中:封山育林面积16000亩、退化林修复面积32833亩;继续开展2022年、2023年管护任务。本项目建成后,对区域的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调节气候、固碳释氧、净化空气等方面具有促进作用。同时,项目建设可实现森林的可持续经营,改善林分结构,对项目区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项目的建设可以为当地及周边区域提供大量的劳动就业岗位。项目实施可发挥当地资源优势,结合现有土地资源,退化林资源,优化当地林草结构,扩大林农就业,增加林农收入,巩固项目区脱贫攻坚成果。
6.森林草原防火补助经费:(1)将全市公益林、商品林参保面积14642600亩按国家、省要求纳入参保范围,公益林参保率达到95%以上,商品林达70%以上,年度内森林火灾保险结案率85%以上;(2)通过每年森林防火专项经费的投入,全市林地防火任务管护面积实现全覆盖,将加强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应急体系和地方专业队建设,实现地方专业(半专业)队伍建设全市平均不低于1支/县,市级财政配套县区森林防火经费0.1元/亩,全面提升我市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市级对县区防火单位森林防火宣传实现覆盖率不低于80%,瞭望台重点区域火情监测覆盖率达85%以上,实现无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发生,森林火灾受害率不高于0.09%,有力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7.森林草原防火专项经费:(1)森林防火储备物资是高效、快速、安全扑救森林火灾的重要物质基础,直接关系到扑火队员的人身安全和火灾扑救效率,意义重大。市级每年更新物资不少于100.00万元,购置森林防火扑火机具110台、个人防护装备480双、阻燃服400套,确保进入下一轮防火期前完成采购入库。(2)通过每年森林防火专项经费投入,管护面积实现全覆盖,专业(半专业)队伍建设全市不低于1支/县,市级对县区防火单位森林防火宣传实现覆盖率不低于80%,实现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争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0.9‰,有力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8.玉溪市森林、草原、湿地外来入侵物种普查项目补助经费:在玉溪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林草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普查外来入侵物种种类≧20种,外业踏查覆盖面积占比≧10%,完成全市森林、草原、湿地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及其发生分布情况、重点外来入侵物种风险评估和危险性评估及分级、外来入侵物种发生趋势分析和预防与治理策略等综合报告。
9.玉溪市直部门(驻玉单位)捐资折抵义务植树经费:2025年市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中央、省驻玉单位在职干部职工每人需完成3株植树义务,可以选择捐资折抵或现场植树的方式来履行植树义务。种植苗木株数≧2万株。
10.云南省新平县核桃林下魔芋产业科技特派团专项经费:计划收集魔芋种质资源10~15份,维持种质资源35~45份,开展种质资源农艺性状和品质分析。对已具备新品种鉴定条件的魔芋新品种申请鉴定,计划鉴定新品种3个,计划示范魔芋品种8个,每个品种(系)示范面积不少于0.5亩,总示范面积约5亩。采用‘玉魔1号’、‘玉魔2号’魔芋新品种开展核桃林下“魔芋双行条栽二次培土”标准化科技示范基地建设。采用‘玉魔1号’魔芋新品种开展“魔芋//玉米”套种标准化种植科技示范基地建设。
11.玉溪市“十五五”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规划资金:2025年推进玉溪市智慧林草防火云平台建设,完成网络安全建设及商用密码评估,按照全省信息化建设部署和要求,与省级同步建成全市林草资源“一张图”管理平台、“林长制”管理平台、林草卫星影像云应用平台、自然保护地监管平台等,实现数据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12.玉溪市2022年国有林场管护用房建设项目缺口资金:完成监理服务费、造价服务费以及建设工程尾款支付,工程建设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设施水平显著提升,有效改善≥10名林区职工民生环境。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房屋住用安全,保持和提高房屋的完好程度与使用功能,确保管护用房建设验收合格率≥90%。
(二)玉溪市红塔山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1.市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专项经费:通过划分管护责任区,招聘专职护林员,签订管护合同,加强保护区9193亩市级公益林的巡护、督察、保护管理,进行年终考核,建立、完善公益林管护体系,提高公益林质量,增强公益林生态服务功能,有效保护森林资源,确保生态安全。确保管护面积9,193亩,管护任务完成率达到100.00%,管护时间1年,森林火灾受害率≦0.90‰,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4.00‰,市级公益林管护员满意度≧80.00%。
2.三.三制配套森林防火专项经费:完成2025年度森林防火期各项防火任务,保障红塔山自然保护区森林防火工作正常开展,加强林区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不让火源进入林区。制作宣传牌51块,制作宣传用贴标瓶装水800件,2025年年内完成资金100.00%支付,保障全年发生森林火灾次数不高于10次。全力推进森林防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森林不受森林火灾威胁,提升扑火队应急处置能力,森林火灾受害率≦0.90‰,社会公众对森林防火工作满意度≧80.00%,林权权益人对森林防火工作满意度≧80.00%。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森林防火专项经费:完成物资采购、防火期宣传及市级专业队后勤保障工作,保障红塔山自然保护区森林防火工作正常开展,加强防火期森林防火宣传,不让火源进入林区。保障防火车辆正常运行,采购应急物资一批,制作宣传五彩旗500套,制作宣传横幅50条,采购防火宣传扇子500把,宣传时间全年,森林防火宣传内容知晓率明显提高,全年发生森林火灾次数不高于10次。全力推进森林防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保障森林不受森林火灾威胁,提升扑火队应急处置能力,森林火灾受害率≦0.90‰,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公众对森林防火工作满意度≧80.00%。
4.玉溪市红塔山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服务采购资金: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森林草原防灾减灾设施装备保障能力,项目实施后预期达到林区管护区域视频监控覆盖率≧90.00%,确保森林资源安全,保障森林覆盖率≧80.00%,森林火灾受害率≦0.90‰,社会公众对森林防火工作满意度≧80.00%。
5.红塔山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及综合考察报告技术服务专项经费:依据《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技术规程》等要求,完成编制《红塔山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红塔山自然保护区综合考察报告》各≧15份,确保项目验收合格率达到100.00%,成果交付及时率达到100.00%,森林覆盖率≧80.00%,被服务单位满意度≧80.00%。
(三)玉溪市玉白顶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1.森林防火专项经费:通过森林防火专项经费顺利完成项目:启动森林防火宣传及防灭火物资储备采购,计划采购防火宣传购物袋、防火宣传单面日历等防火宣传物资,防灭火机具用燃油、林火检查点用帐篷等防火物资储备。开展防火道路维护工作为2025年森林零火灾打下坚实基础。
2.“三·三制”配套森林防火专项经费:项目实施后将最大可能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次数,有效地缓解区内森林防火压力,确保森林资源安全,促进生态文明。长期未发生火灾能得到净化空气的效果,推动林业健康和谐发展。将森林火灾受害率≤0.9‰,火灾扑灭率≥98%,最大可能减少森林防火工作的发生次数,森林火灾次数≤0次,预期圆满完成2025年玉白顶保护区森林草原防灭火任务。
3.玉白顶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提前下达省级防火项目经费:项目实施后预期达到将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下,火灾扑灭率达到98%以上,实现森林草原火灾“打早、打小、打了”目标,降低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隐患,预期圆满完成2025年玉白顶保护区森林草原防灭火任务,延续保护区28年未发生森林草原火灾记录。
4.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补助项目专项经费:为确保玉白顶自然保护区森林资源得到保护,需聘请森林管护人员对林区进行巡山护林。对管护人员统一聘用管理、日常巡护实行规范化管理、统一配置护林宣传工具、统一巡山手册记录内容、统一将管护人员纳入平台系统管理,提升日常巡护的科学性和实效性。由劳务派遣公司按照“熟悉情况、就近就便、胜任工作”的原则统一组织招聘护林员9人,共管护国家级重点公益林32830亩。定期巡查,加强管理,最大程度上预防滥砍滥发及森林火灾的发生。通过加强国家级公益林巡查、管理、保障等工作,有效保护好森林资源,使林相更加优化,森林蓄积量逐年增长,涵养水源,净化空气等生态效益更高,生物多样性、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提高公益林质量和生态服务功能,确保生态安全,更好地改善玉溪生态环境,造富社会,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5.天保工程管护专项经费:由劳务派遣公司按照“熟悉情况、就近就便、胜任工作”的原则统一组织选聘护林员7人,并签订管护合同,划定管护责任区,管护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共管护天保工程区58389亩。定期巡查,加强管理,最大程度上预防滥砍滥发及森林火灾的发生。通过实施天保工程管护巡查,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维持地区生态平衡具有重要作用,对该区域的动植物资源管理与保护具有现实意义,能有效保护森林资源,使森林覆盖率不低于87.09%。
(四)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平管护局
1.森林防火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加强建设森林草原防火巡护监测、森林草原防火阻隔、森林草原防火装备、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和防灭火技能业务知识培训、物资储备库等。完善推进现代化林火管理进程,最大限度地避免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火灾受害率0.10%,推动林区林业产业和林业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
2.森林防火“三三制”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材料制作、防火物资购买。完善推进现代化林火管理进程,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下,火灾扑灭率达到98%以上,最大可能减少森林防火工作的发生次数,储备应对森林火灾所需的扑火机具和扑火装备物资。
(五)云南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1.森林防火专项经费:项目预算350,000.00元,主要用于加强建设森林草原防火巡护监测、森林草原防火阻隔、森林草原防火装备、森林草原防火宣传、物资储备库建设等。完善推进现代化林火管理进程,最大限度地避免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火灾受害率0.10%,年森林火灾次数小于75次。
2.森林防火“三三制”专项经费:项目预算67,000.00元,主要用于森林巡护摩托车燃油及风力灭火机燃油。完善推进现代化林火管理进程,森林火灾受灾率不高于0.09%,最大限度地避免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
3.元江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补助资金:项目预算600,000.00元,需启动保护区新一期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为了更加突出云南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特点,更加有效地保护好生态资源,确保保护区科学化、规划化,高质量建设和管理,完成《云南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25-2034年)》编制。
4.提前下达省级森林防火专项经费:项目预算90,000.00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设备配置、森林防火物资采购、专业队营房设备配置,该项目的顺利实施,不仅能大大减轻森林火灾的危害程度,更好地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同时,随着森林火灾的有效控制,生态环境的改善和森林资源的增加,必将带动林业旅游业的迅猛发展,从而进一步促进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人类与自然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广泛、持久的社会影响力。
5.遗属补助资金:项目预算26,232.00元,主要用于3人遗属补贴发放,做好本部门民生类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遗属补助发放。
6.2023年元江管护局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恢复补助资金:项目预算2,534,006.08元,主要用于中转台及对讲机购买、用于生物多样性监测平台建设、动物监测样带建设、大样地建设、滇南苏铁原生境回归、文山兜兰原生境回归、希陶木与云南火焰兰原生境回归、生物多样性数字展厅(二期)建设、多功能报告厅建设。
7.中央财政章巴管护站建设补助经费:项目预算180,800.00元,主要用于建设一间185.88平方米的元江自然保护区管护站,负责本辖区内森林资源管护,提升元江保护区管护能力,提高自然生态系统碳汇增量,为建设生态玉溪、美丽玉溪、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玉溪努力,为将云南建成中国最美丽省份、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为生态文明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8.云南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及监测设施建设专项资金:项目预算11,327,850.00元,主要用于元江保护区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完成工作站专用设备购置6台,完成数据显示大屏设备购置2架。强化元江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完成生态网络感知系统、生态网络感知系统传输网络、监测平台基础支撑层建设及宣传教育工程建设,着力提升保护区保护管理能力、科研监测和科普宣传教育水平奠定坚实基础,从而使自然资源得到更加有效保护。
9.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项目预算5,000,000.00元,主要用于生物多样性监测、保护区勘界、智慧巡护系统运营服务、科普宣传、陈氏苏铁繁育回归、临聘季节性巡护监测人员劳务费发放、项目竣工决算财务审计。该项目的实施,将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保护区的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的有效管理,加大保护区宣传科普力度,将建成一间标本室及科普基地,有效提高对保护区生态保护意识,使保护区内的生态植被及生存于其中的动植物保护物种得到有效保护,为维护和改善保护区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并逐步改善保护区的生态环境,增强保护区的生态承载力,增大其生态服务功能,增强其生命支撑能力,使保护区成为元江干热河谷和哀牢山东坡重要的生物多样性保育基地,筑牢红河流域的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奠定基础。
10.中央财政疫源疫病监测补助经费:项目预算50,000.00元,主要用于建设云南元江国家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加强对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及时掌握疫源疫病向家禽家畜和人类的传播途径和流行趋势,确保对疫源疫病的潜在危害、蔓延范围及时作出准确评估和判断,从而积极配合动物防疫、卫生等部门将疫病控制在最小范围,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11.2025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0.7补偿金)补助资金:项目预算1,962,800.00元,主要用于对集体和个人(林权所有者)进行补偿费兑付,面积28.04万亩。
12.2025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0.55管护费)补助资金:项目预算1,023,800.00元,(1)支付2024年国家级公益林护林员2-12月劳务费;(2)支付2025年国家级公益林护林员1-5月劳务费。该项目实施,切实有效加强云南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和管理,有效改善我县生态环境,实现全县林业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结合云南元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生态建设现状和现有的森林资源特点,突出生态公益林的管护,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建立管护制度,强化监督管理,促进森林生态系统功能恢复和提高,充分发挥生态公益林的森林生态效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森林植被恢复费〕
凡勘查、开采矿藏和修建道路、水利、电力、通讯等各项建设工程需要占用、征用或者临时占用林地,经县级以下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或批准的,用地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向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预缴森林植被恢复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801,980.31元,与上年对比1,834,137.00元减少32,156.69元,主要原因是按规定压缩工作业务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457,975,251.60元,其中,流动资产69,426,944.81元,固定资产56,807,777.9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80,069,695.80元,无形资产33,075,259.18元,其他资产18,595,573.85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36,702,671.7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3,607,092.1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978.90平方米,账面原值371,619.40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456,862.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4,352,846.88元;资产使用收入335,835.77元,其中出租资产1,847.02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335,835.77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400032003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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