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51586937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日期 | 2025-02-21 |
玉溪市林木种苗工作站2025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40003200300100000
玉溪市林木种苗工作站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林木种苗工作站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玉溪市林木种苗工作站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玉溪市林木种苗工作站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全市林木种子、草种良种选育、审定和推广工作;负责全市林木种子、草种引种及种质资源管理工作;为林木种子(草种)种苗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提供种苗信息服务和技术指导。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纳入2025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1个,即玉溪市林木种苗工作站,无内设机构,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种苗质量监管,确保造林种苗质量。按照国家《林木种苗质量管理办法》和《云南林木种苗质量检查规定》,开展全市林木种苗质量检查工作。在各县(区、市)种苗站自检自查的基础上,市种苗站对全市用于工程造林的苗木进行抽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2.强化种苗执法,保护种苗生产和经营者合法权益。针对当前我市林木种苗产业发展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继续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督促县区种苗站清理整顿苗木基地、种苗市场,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种苗、乱引滥繁、虚假宣传,依法保护好种苗生产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3.加强种苗档案资料的管理。档案管理要严格按照《云南省林木种苗档案管理规定》规范填写,指定专人管理;加强培训力度,切实做到表格填写规范和统一。组织人员对定点采穗、定点育苗基地的生产、经营档案进行检查,对档案建设不符合省、市要求的进行通报整改,对违法违规的,根据《种子法》、《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进行查处。
4.抓好种苗队伍人才建设。抓好种苗管理队伍建设,是做好种苗行业管理工作的前提。一是充分发挥种苗管理机构在种质资源保护、种苗基地管理、种苗执法、种苗质量管理、良种推广、信息引导和服务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切实将种苗管理职能转变到“引导、规范、监管、服务”上来。二是强化种苗管理机构的内部管理,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增强种苗管理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三是加大种苗管理队伍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业务管理能力和工作创新能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精、作风硬的种苗管理队伍。
5.继续推进苗木盆景产业发展。根据《玉溪市关于加快盆景特色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指导县(区、市)成立和规范盆景和苗木协会,加强交流合作;积极支持建设幼苗育苗基地,加强实验示范和科技服务,指导现有苗木和盆景存量提质增效;严格执法,防止野外盗采,“堵源头、管过程、治末端”,对合法存量盆景进行调查登记,发放采伐证、检疫证;组织开展盆景造型技术培训。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955,520.3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955,520.39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3,819,805.31元相比增加135,715.08元,增长3.5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办公费、电费、福利费、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955,520.39元,其中:本年收入3,955,520.39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55,520.39元(本级财力3,955,520.39元,专项收入0.00元,执法办案补助0.00元,收费成本补偿0.0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3,819,805.31元相比增加135,715.08元,增长3.5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办公费、电费、福利费、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955,520.39元。全部为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955,520.39元,其中:基本支出3,945,536.39元,与上年3,809,821.31元相比增加135,715.08元,增长3.5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办公费、电费、福利费、退休人员社会补助等经费增加;项目支出9,984.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7,742.08元,其中: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467,758.08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324,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3,758.08元,用于缴纳单位部分基本养老保险);20808抚恤9,984.00元(2080801死亡抚恤9,984.00元,用于支付职工遗属生活补助)。
2.210卫生健康支出173950.70元,其中: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73,950.70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74,574.50元,用于缴纳单位部分基本医疗保险;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88,124.40元,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251.80元,用于缴纳大病保险)。
3.213农林水支出3,114,611.61元,其中:21302林业和草原3,114,611.61元(2130204事业机构3,114,611.61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人员经费用于市林木种苗工作站2025年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用于保障市林木种苗工作站正常工作运转)。
4.221住房保障支出189,216.00元,其中:22102住房改革支出189,216.00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171,300.00元,用于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补助;2210203住房补贴17,916.00元,用于发放住房补贴)。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林木种苗工作站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6,200.00元,较上年减少25,800.00元,下降49.6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市林木种苗工作站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市林木种苗工作站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接待人数0人次,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市林木种苗工作站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6,200.00元,较上年减少25,800.00元,下降49.6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800.00元,较上年减少25,800.00元,下降49.62%。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新购置新能源汽车一辆,同时从严管理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实行专人专管、节假日封存、严格停放地点,同时对公务用车实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统一保险和统一报废更新制度,杜绝了公务用车在使用过程中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玉溪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玉财债〔2016〕25号)要求,我部门2025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经费:扛牢扛实保障民生责任,严格落实每月按时发放社会救助资金的要求,2025年每月应按时发放职工遗属生活补助人数1人。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林木种苗工作站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玉溪市林木种苗工作站资产总额4,572,035.21元,其中,流动资产341,596.21元,固定资产4,230,438.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9,713.3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80,930.8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04,862.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81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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