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41512560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日期 | 2024-02-05 |
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平管护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40003200300500000
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平管护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平管护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平管护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平管护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按照自然保护区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自然保护区的规划;承担自然保护区的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野生动物疫病的预测疫报和防治工作;保护、监测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制定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统一管理自然保护区;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和救护,协助相关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区的科研工作,加强国、内外交流合作;开展自然保护知识宣传教育,在不影响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前提下,开展参观、生态旅游等活动;做好哀牢山自然保护区周边野生动物肇事勘验调查及补偿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市林草局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宣传教育与社区科、资源保护科(科研技术应用所);下设管护站3个:者竜管护站、水塘管护站、戛洒管护站;2个西黑冠长臂猿监测站(茶马古道监测站和大雪锅山监测站);1个野生动物救护站(哀牢山野生动物救护站);1个鸟类监测环志站(金山丫口鸟类监测环志站);6个管护哨所(洋芋山哨所、晌午街哨所、白水河哨所、大帽耳山哨所、大岔路哨所、马鹿场哨所)。现实有在编在职职工24人,局长1人,副局长1人,办公室6人,资源保护科6人,宣传教育与社区科2人,戛洒管护站2人,水塘管护站3人,者竜管护站3人;另聘请护林员30名常驻哨所分片管护。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积极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
(1)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一是加强巡护监管。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和相关要求,确保重点火险期﹙自然保护区﹚森林资源安全,增设森林防火加密人员50名(季节性巡山护林员40人,路卡10人),长期使用承包管护人员30名,对自然保护区主要过山道路及辖区加强巡护。二是开展广泛宣传。充分利用防火宣传材料、撰写标语等多种宣传方式,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和法治观念,做到防火教育警钟长鸣。三是设立路卡堵源截流。在保护区周边主要进山路口增设12名人员,设立6个路卡点,禁止火源入山,规范入山人员行为,确保森林资源的安全。
(2)积极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
根据《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为有效管保好自然保护区生态资源,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一是采取分片包干、层层签订《森林资源承包管护目标责任状及管护合同》,按时完成天然林保护承包管护费的划拨;二是实行绩效考核目标管理。依据《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野生动植物生态资源建设和管理工作规则》,从责任承包管护费用中扣留一定费用作为绩效考核资金;三是继续强化科技设施设备﹙无线GPS记录器、奥维地图、六只脚﹚的运用,广泛用于管护人员日常巡护监测工作;四是为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配合森林公安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武装巡护,尽可能遏制破坏生态资源等违法行为。
(3)持续开展西黑冠长臂猿监测与保护
西黑冠长臂猿(Nomascus concolor)被IUCN列为极度濒危物种,属国家Ⅰ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哀牢山新平县辖区是现今西黑冠长臂猿群体数量最大、分布最集中的区域,在我国乃至整个西黑冠长臂猿保护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2.继续完善疫源疫病、林业有害生物监测
根据玉溪市林草局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确保生态资源和公共卫生安全,管护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一是结合本区域实际,科学规划,科学合理设置候鸟等陆生野生动物观察点、巡查路线和监测样地,加强对重要野生动物集中分布地和鸟类主要繁殖地、停歇地、迁徙走廊带及相关环节的疫情监测。二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按照“勤监测、早发现、严控制”及“第一时间发现,第一现场控制”的要求,严密监测本区域候鸟等陆生野生动物种群动态,做好日常监测与防控。三是利用省林草局下拨的疫源疫病监测专用资金,购置一批疫源疫病监测设备,提升疫源疫病监测水平和野生动物救治能力。
3.持续开展鸟类环志工作
持续抽调人员在金山丫口鸟类环志站持续开展鸟类环志工作,同时开展候鸟保护宣传活动和打击猎捕候鸟专项行动,持续为候鸟迁徙保驾护航。
4.狠抓资源管护能力提升
严格按省林草局文件规定,层层签订管护合同,实施天然林承包管护和管护业务培训;按季节、分重点、分路段开展集中巡护、宣传教育、执法检查、联合执法、武装巡护等专项行动,全局干部职工参与巡护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70天、护林员每月巡护不少于22天。
(1)强化基层护林力量
年初根据需要我局管护的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平段14275公顷,已经承包给水塘管护站和者竜管护站进行森林管护。
(2)认真履职管护职责
开展季度常规巡护、护林防火及生物多样性调研、野茶树专项保护行动;水塘管护站和者竜管护站每月开展集中巡护,同时要求管护人员每月巡护不少于22天。
5.持续加大资源保护宣传力度
为提高群众的保护意识和法律,引导群众配合保护工作,深入保护区周边乡镇和社区开展法律法规、野生动植物保护知识和生物多样性宣传,发放宣传单,持续扩大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6.主动完成其他重点工作
积极主动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扫黑除恶、脱贫攻坚、人居环境整治、创文创卫、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等重点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4人。在职实有24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97.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97.25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752.92万元对比减少55.67万元,降低7.39%,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编外人员工资、项目支出环比上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697.2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97.2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97.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752.92万元对比减少55.67万元,降低7.39%,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编外人员工资、项目支出环比上年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697.2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97.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0.54万元,与上年对比降低45.21万元,降低6.41%,主要原因分析是2024年编外人员工资降低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36.7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95万元,下降21.32%,主要原因分析是2024年与2023年相比,项目支出减少,2024年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森林防火25.00万元,野生动物收容救助5.00万元,森林防火“三·三”制专项经费5.58万元,遗属生活补助经费1.14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保障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平管护局业务正常运转。其中: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18万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5.40万元,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5.3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养老保险缴费;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32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2.12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2130204事业机构支出543.17万元,主要用于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平管护局职工津贴、绩效、社保、工资及保障业务正常运转所需的办公费、水电费、公务用车维护等费用;213029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30.0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野生动物收容救助补助项目支出;2130234 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5.58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项目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38.29万元,2210203购房补贴支出4.07万元,主要用于按月发放住房补贴。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平管护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73万元,较上年增加1.31万元,增加38.3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平管护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一致,2023年和2024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平管护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8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2次,共计接待101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主要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过“紧日子”加快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严格按《玉溪市财政局关于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工作的文件〉的通知》(玉财行〔2020〕254号)文件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平管护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93万元,较上年增加1.31万元,增加5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3万元,较上年增加1.31万元,增长5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增减变化原因:2024年购置森林消防运兵车1辆,与上年相比增加1辆,增长50.00%。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我部门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1.森林防火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加强建设森林草原防火巡护监测、森林草原防火阻隔、森林草原防火装备、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和防灭火技能业务知识培训、物资储备库等。完善推进现代化林火管理进程,最大限度地避免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火灾受害率0.10%,推动林区林业产业和林业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
2.森林防火“三三制”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材料制作、防火物资购买。完善推进现代化林火管理进程,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下,火灾扑灭率达到98.00%以上,最大可能减少森林防火工作的发生次数,储备应对森林火灾所需的扑火机具和扑火装备物资。
3.野生动物收容救助补助经费:主要用于收容救护动物日常救护工作,对受伤、病弱、饥饿、受困等需要救护的野生动物进行治疗、饲养等,将身体恢复健康并具备了野外生存能力的野生动物放归自然,经简单治疗后还无法回归野外环境的野生动物收容圈养,收容救护的野生动物成功率90.00%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于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预算支出外,财政预算转款安排的支出。
4.商品和服务类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和服务的支出。
5.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支出。
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车费、燃料费、维护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平管护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平管护局为市林草局下属二级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平管护局资产总额539.7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05万元,固定资产533.6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2.2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8.0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8项,账面原值10.5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40003200300500111
相关阅读: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 2024-11-29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2024-11-29
-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云南) 2023-10-23
- 玉溪市卫生健康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4-08-28
- 玉溪市环境保护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3-09-04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4-11-29
- 玉溪市公共交通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2023-08-25
- 玉溪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 2024-11-29
- 玉溪市妇幼保健院政务信息公开 2024-08-28
- 玉溪市人民医院政务公开信息 2024-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