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310377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2-03-01 |
玉溪市林业和草原局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T2020】0038号提案的答复
石进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帮扶易门县浦贝彝族乡发展中药材种植产业的建议的提案,我局已于2020年9月28日进行了一次答复,在2021年工作中,我局高度重视林下经济发展工作,特别是林下中草药产业发展,再次进行调研,现答复如下。
一、玉溪市林下中药材种植情况
全市范围内共调查到林下中药材种植20余种,分别是黄精、天麻、滇重楼、露水草、滇龙胆、石斛、白芨、三七、草乌、金铁锁、天门冬、黄芩、杜仲、白术、金银花、木香、党参、百合、附子和刺五加等,种植面积较大的种类主要是黄精、露水草、滇龙胆、滇重楼、天麻五种,其余种类种植面积较小。栽培方式主要包括林下仿野生种植和林下棚式种植二种方式。从区域分布看,我市林下药用植物栽培主要分布在新平县、峨山县、易门县、江川区。
根据玉溪市林下经济产业发展统计数据,截止2020年9月,玉溪市发展林下中药材种植面积共1.41万亩,总产值4013万元。林下中药材种植中黄精种植面积最大为2947亩,占栽培药用植物总面积的20.9%,其次为重楼栽培面积为1873亩,占药用植物栽培面积的13.28%,露水草、天麻和滇龙胆,栽培面积分别为1484.7亩、1400亩和1276.35亩,分别占栽培药用植物总面积的10.53%、9.93%和9.05%。林下中药材种植涉及专业合作社15个和企业5家。
二、存在的问题
(一)野生药用资源破坏严重
由于受经济利益驱使,破坏性、掠夺性地采挖野生药用植物的现象屡见不鲜,中药资源遭到严重破坏。随着生态环境、森林资源和农业种植结构的变化,全市中药资源在药材数量、优势药材品种和药材蕴藏量等方面都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常用的珍贵和特色药材资源持续减少,甚至面临资源枯竭的危险,濒危物种不断增加,像黄岑、重楼、防风、草乌、射干、白芨、苍耳子、青阳参、石斛、紫菀、鸡血藤等种类在野外已经难觅踪迹,储量非常少。
有些野生资源已面临枯竭。造成这种这种情况有两个原因,一是药材市场需求量不断增加,导致野生资源过度开采,野生资源自然恢复赶不上开采速度,导致储量大幅度下降;二是随着农林业及经济作物种植的发展,大量土地被开发利用,导致野生资源的绝对占有面积减少,从而导致其储量减少。
(二)市场意识淡薄,盲目跟风种植,中药材产业发展缺乏长期、科学政策指导
农民缺乏对信息的实时掌控,难免导致中药材生产的盲目性。目前多数药农都是单兵作战,仅凭经验、看价格,盲目跟风种植,最多看看大户在种什么就跟种什么。正是由于中药材种植的这种情况,导致很多农户往往参照上年的效益,在种植药材过程中,缺少对市场的合理分析,对市场供需关系把握不准,从而导致经济损或收益不明显,使药农种植药材的积极性受到影响,严重影响整个中药种植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三)种植管理水平低,种植组织化、规范化程度低
目前我市林下中药材种植产业组织化程度较低,有部分中药材种植由地方药农自发建立的药材种植协会,但规模化、规模化种植大户少,主要还是相对分散的小户种植经营,重收轻管的现象较普遍,规范化种植更是无从谈起。导致产品品质、质量参差不齐。产品经营上只能进行市场零售或坐等经销者上门收购,效益得不到保障。产业链条短,产品附加值低,基层专业合作组织的作用还远没有发挥出来。
(四)扶持政策不具体
国家、省及地方各级政府对林下经济产业发展扶持、优惠政策不够,很多时候只是停留在层面上,没有更多的具体的扶持政策、办法,难以引导更多的企业、个人投资林下经济产业发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野生药用植物资源保护
一方面需要通过宣传和监督,广泛发动各方主体强化意识,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保护野生药物资源,防止珍稀濒危药材的灭绝;另一方面为了防止优良种子质量退化应该建立野生中药材种质资源库和基因库进行保存和繁殖,针对主要和重要种类开展野生变家种工程,同时,建立限制采集区防止过量采集野生资源,确保药用植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对稀少或尚未进行人工养殖的野生药材,根据国家规定实行开挖、运输、销售的许可制度,选择重点地区建立野生药材保护区,研究出野生药物的适宜环境,生长周期,逐步进行实验栽培,以解决市场上对大宗野生药物资源供不应求的难题。增加道地药材人工种养数量减少野生采挖,开展野生药材抚育有效避免物种资源枯竭,保护生态多样性。
(二)做好中草药种植基地建设
一是实现良种选育。优良品种是保证中药材的质量的前提。通过优质种质资源收集,评价、筛选、建立稳定的良种繁育基地,对优质种源进行脱毒繁殖,从源头上保障和提升中药材的品质。对优良种质资源进行深入挖掘和研究,筛选并培育符合现代化生产要求的中药材新品种。二是要规范化种植。大力发展道地药材现代化种植,减少对野生资源的掠夺。实现中药材规范化种植,要总结中药材特别是道地药材栽培经验,充分利用道地药材产区集中、技术成熟、环境适宜等优势。三是要提高中药材产品附加值。升级中药材加工技术,对中药材产品进行精深加工。另外,针对药食同源类品种,加强与文旅局、卫健委等相关部门合作,将中医传统养生和现代医药科学的保健理论与森林康养充分结合起来,打造一批中医药特色的森林康养示范基地,促进全市中医药产业不断做大。
(三)建立药材产业化市场体系
构建药材市场体系,即建立中药材产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的体系,加强中药材购销流通体系和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政策、科技服务和中药材供求信息,努力把玉溪市中药材资源优势、中药产品、中药文化推向市场,将外部优良品种、种植新技术、需求信息、价格趋势引进来,从而更便捷的实现玉溪市药材的产业增效,更能够切实提高种植户的收入水平。
(四)加强相关部门的科技指导和支撑能力
依托相关研究机构、各级农林推广站等技术力量,进行先进技术和优良种的研发、推广;通过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新型农民培训,提升药农对种植种类的识别能力,正本清源;提高广大药农种植中药材的科技素质;使药农在种养过程中能利用科学种养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管理技术水平。要做到中药材规范化种植需加强中药材品种种质资源研究与保护、推动中药材良种选育、提高农户素质能力和加强监管力度等。
(五)进一步加大林业对外开放,大力发展林下经济龙头企业
在林下经济龙头企业的培育中采用“外引内扶”的方式,有选择性地引进和扶持专门发展林下经济的龙头企业实行“一家企业一片林地,一个基地,一个产业,一个模式”。积极培育一批典型企业和大户,在技术和资金上给予重点扶持,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头的作用。积极加大对林业龙头企业培育力度,重点扶持产业规模大、资源利用率高、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林业企业,加快林业企业转型升级和产业链延伸。不断提高林农组织化程度,逐步实现林产业发展的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
(六)明确扶持政策
尽快出台林下经济具体扶持政策,设立林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对林下经济发展的企业和农户,给予财政资金补助和贷款利息补贴,提高发展林下经济积极性,进一步壮大林下产业规模。资金不足仍然是林下经济发展的首要难题,从中央、省级层面加大对发展林下经济的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金融信贷扶持力度,解决一定的资金瓶颈。加大对发展林下经济的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的政策优惠和扶持力度。
(七)做好科技培训工作
认真组织林科人员抓好科技培训工作,真正让林下经济从业人员熟悉掌握科学实用技术,确保技术指导服务入户到田。加强与农林院校的交流以与合作,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不断引进新技术和持续有效转换科研成果,为林下中草药种植产业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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