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11226011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1-02-09 |
江川至通海等6条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情况 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
江川至通海等6条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情况
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
(二O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玉溪市审计局于2020年2月至8月,对新平县大开门至戛洒高速公路(以下简称大戛高速)、元江至蔓耗高速公路(以下简称元蔓高速)、澄江至江川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澄川高速)、江川至通海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江通高速)、澄江至华宁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澄华高速)、云南省S35永金高速新平(老船口)至元江(红光)段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永金高速)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一、基本情况
大戛等6条高速公路拟建设里程354.184公里,预计投资5 147 917.51万元。其中:大戛高速建设里程66.651公里,投资概算1 083 367.88万元;元蔓高速建设里程39.4公里,投资概算555 205.82万元;澄川高速建设里程46.18公里,投资概算676 164.41万元;江通高速建设里程32公里,投资概算491 106.93万元;澄华高速建设里程105.43公里,推荐方案估算总投资1 293 106.12万元,至审计时尚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永金高速建设里程64.523公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项目估算总投资1 048 966.35万元。
大戛高速、元蔓高速、澄川高速、江通高速均采用PPP模式建设实施,按建设-运营-移交(BOT)方式运作,特许经营期33年(含建设期3年),回报机制为使用者付费加可行性缺口补助,投资控制目标为经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项目工期3年。澄华高速、永金高速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大戛、元蔓、澄川、江通4条高速公路总投资控制目标2 805 845.03万元,截止审计日,已到位资金2 300 558.62万元,到位率81.99%;澄华高速到位前期工作经费1 490万元;永金高速到位前期工作经费483.12万元。
二、审计调查评价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相关市县区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紧盯目标任务,全力克难攻坚,在资金筹措、用地保障、“交通+综合开发”等方面取得突破,全市县域高速公路“能通全通”工程、“互联互通”工程建设取得一定成效。截止审计时,6条高速公路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 560 285.11万元,已支付工程款2 025 419.67万元;缺口资金515 496.41万元。在建设实施中存在项目推进、基本建设程序执行、建设管理、资金筹集和到位等方面的问题。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推进方面存在的问题
大戛高速、元蔓高速、永金高速建设进度滞后。
(二)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大戛高速未办理林地使用报批手续即开工建设;
2﹒大戛高速、元蔓高速、江通高速、澄川高速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复即开工建设;
3﹒大戛高速、元蔓高速、澄川高速未取得施工许可即开工建设。
(三)项目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大戛高速、元蔓高速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合同约定提交或收取履约担保
2.大戛高速、元蔓高速项目公司未收施工总承包方开工预付款保函131 727.95万元,其中:大戛高速87 485.50万元、元蔓高速44 242.45万元;
3﹒大戛高速项目公司未严格按照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四)项目资金筹集和到位方面存在的问题
1﹒大戛高速、元蔓高速征地拆迁费超概算资金未落实,其中:大戛高速约31 140.46万元,元蔓高速约22 156.48万元;
2﹒澄川高速项目资金不到位165 164.41万元;
3. 江通高速项目公司虚列待摊投资支出500万元;
4. 新平县交通运输局(永金高速)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1 005.75万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玉溪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对项目推进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大戛公司、元蔓公司等建设单位加快建设进度,争取早日实现全线通车的目标;对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市交通局、大戛公司等建设主体单位严格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尽快完善相关报批手续;对项目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大戛公司、元蔓公司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和合同约定提交或收取履约担保,严格履行合同各项约定;对项目资金筹集和到位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大戛公司、元蔓公司、澄川公司等单位积极筹措并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确保征地拆迁费及时兑付和项目正常推进,江通公司应及时与市高等级公路公司协调,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成本,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的问题,要求新平县交通运输局应积极筹措资金,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
针对存在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加强组织协调和项目管理,积极筹措资金,确保按期完工;严格控制管理费支出,降低建设成本;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尽快完善建设用地批复;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单位应积极配合协调办处理好因土地作价入股产生的群众信访事件,化解矛盾,保护人民群众利益不受侵害;充分发挥监管职能,进一步提高造价信息服务水平;澄大公司应及时清除施工场地、建筑垃圾,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弃渣场生态修复的工作,尽可能确保抚仙湖水质及周边自然环境不受影响。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玉溪市交通运输局、大戛公司、元蔓公司等建设单位对审计提出的问题及建议非常重视,采取措施积极整改。对项目推方面的问题,玉溪市交通运输局将督促江通公司、元蔓公司加快工程进度,确保目标任务按时完成,永金高速已于2020年10月27日完成了入库工作;对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方面的问题,大戛高速未批先建和违法占用林地已缴纳罚金,建设用地取得批复后,玉溪市交通运输局将督促大戛公司尽快上报施工许可手续,元蔓公司已于2020年8月3日重新上报自然资源部,待建设用地批复后补办相关手续,澄大公司已取得用地批复和施工许可,江通公司项目建设用地报件已按新土地法规定上报至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对项目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大戛公司已责成云南建投开具履约担保,总包单位已按合同约定向元蔓公司开具履约保函;对资金筹集管理及到位方面的问题,大戛公司、元蔓公司已积极筹措解决了部分征地拆迁超概算资金,后续缺口资金玉溪市交通运输局将督促两家公司积极筹措和足额支付到位,玉溪市交通局已申报下达澄川高速专项债3亿元,解决了澄大公司部分资金困难问题,政府方已签订股权无偿划转协议将其持有澄大公司16%的股权无偿划转给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政府方剩余未到位资金由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担,市高等级公路公司将江通公司拨入的500万元前期工作经费作为往来款列支,并对工作经费支出的合法合规性负责,新平县交通运输局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已全部清理支付完成。审计建议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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