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8701169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8-01-15 |
玉溪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二O一七年十二月四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和《全省扶贫系统2016年预算执行“一条线”审计工作方案》要求,玉溪市审计局对玉溪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扶贫办)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市扶贫办是市政府直属主管全市扶贫工作的部门,属一级预算单位,内设3个职能科室。2016年,市扶贫办预算总额17 093.21万元,总收入3 565.21万元,总支出3 548.29万元(不含转移性支付资金13 528万元);年末结转70.11万元已由市财政局收回。2016年共下达整村推进项目市级配套资金5 520万元,非税收入已按时上缴市级国库。“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下降17.79%;会议费支出增长190.57%,增长较大原因是2016年承办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全市脱贫攻坚与县域经济发展暨基层党建工作推进现场会议等。2016年全市扶贫小额信贷共发放30 098万元。
从2016年起,省级所有项目资金的审批权限全部下放,由县区级围绕减贫任务和扶贫规划自行确定,市级工作重点转为督查、管理、考核等方面。具体对县区级扶贫项目申报、评审、审批和实施等重点环节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对项目进行公告公示并对其实施情况、资金统筹整合及使用情况实行月报、季报并备案管理。玉溪市尚未建立县区级资金统筹整合机构,脱贫攻坚工作由市县级扶贫办负责统筹整合和组织协调。
审计结果表明,2016年度市扶贫办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围绕年度贫困退出目标,以整乡整村推进项目为平台和抓手,着力实施基础设施、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教育素质提升等项目,认真落实“六个到村到户”和“五个一批”精准扶贫措施,为完成年度脱贫目标任务、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市扶贫办能按国家财经法规及市级财政要求,结合单位工作职责和重点,进一步规范预决算的编制申报,财政财务核算管理和资金收支使用基本规范。
二、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玉溪市审计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根据单位审计结果情况提出了应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财务核算的管理,严格遵循国家财务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对固定资产账务和卡片信息进行更新完善的审计建议。
三、审计整改情况
市扶贫办高度重视本次审计结果情况,采纳了审计建议,明确了今后会严格遵循相关财经法规,继续加强规范财务核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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