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7611057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7-09-01 |
玉溪市规划局2016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二O一七年八月二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玉溪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2月至3月,对玉溪市规划局2016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市规划局是玉溪市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等5个科室,设立红塔区、江川区(已批文未正式组建)2个分局为派出机构,下属财政全额拨款的玉溪市总规划师办公室(以下简称总规办)为正科级事业单位。2016年市规划局基本能按要求执行经费收支预算,预算细化率达到100%,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及公务出国(境)培训考察费与上年相比均有所下降,但由于年中项目经费及人员经费调整变动较大导致单位预算调整率为50.27%。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长期结转结余资金142.03万元:市规划局已完成项目结余资金7.91万元(审计期间已缴市财政);红塔分局其他资金结转和结余134.13万元(规划编制经费92.03万元、业务费28.69万元、中心城区城市道路交通规划编制经费9.9万元、“十三五”绿道系统规划经费3万元、招商引资项目前期开发经费0.5万元)。
(二)往来款长期挂账8.26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玉溪市审计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
对长期结转结余资金问题,要求单位加快项目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对往来款长期挂账问题,要求单位及时进行清理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玉溪市审计局建议:今后严格按照预算编报要求并结合单位实际上报经费预算,避免出现年中预算调整幅度较大的情况;加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核发放工作,完善台账登记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玉溪市规划局及红塔区分局进行了整改。中心城区城市道路交通规划编制经费9.9万元已缴入市财政国库;规划编制经费已按合同规定支付了63.61万元,业务费截至5月底已支付3.59万元,其余按工程进度付款;长期挂账的8.26万元已交市财政。审计建议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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