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686566 | 文     号 | 530400-005714-20161104-0001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6-11-04 |
玉溪市东片区暨“三湖”生态保护水资源配置应急工程已完工程结算审计结果公告
玉溪市东片区暨“三湖”生态保护水资源配置
应急工程已完工程结算审计结果
(二O一六年十月九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玉溪市审计局于2016年2月至3月,对玉溪市东片区暨“三湖”生态保护水资源配置应急工程已完工工程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为切实解决玉溪市东片区暨"三湖"周边地区当前和未来有可能出现的缺水问题,2013年7月,玉溪市发改委以《关于玉溪市东片区暨“三湖”生态保护水资源配置应急工程核准的批复》核准工程建设,投资估算198 963.02万元,项目资本金40 000万元。工程由玉溪市抚仙湖水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建设和管理,采用工程总承包+BT模式运行,招投标程序由投资主体自行确定。2015年,云南省水利厅以《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玉溪市东片区暨“三湖”生态保护水资源配置应急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核意见的通知》(玉水规计〔2015〕62号)文件,批准概算总投资189 614.5万元。
本次审计的内容是应急工程已完工的供电工程,包括110KV三湖输变电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试通水用电工程、临时施工用电工程和监理费等6项。
截至2016年3月31日,已完工供电工程共计支付工程款6 683.31万元,其中:云南省玉溪电力设计院6 484.19万元,云南科强电力有限公司99.12万元,云南凯胜电力监理咨询有限公司100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的规定办理了有关手续,实行工程监理制、合同制管理。组织中标中介机构对工程进行全过程跟踪咨询。
三、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结算价款和监理费71.43万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玉溪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要求玉溪市抚仙湖水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多计的工程结算价款予以核减。
针对存在的问题,玉溪市审计局建议:玉溪市抚仙湖水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按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要求加快已完工程结算的编制工作,工程结算编制完成后及时进行结算审计。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玉溪市抚仙湖水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非常重视,在规定的期限内,按审计决定核减了多计的工程结算价款。审计建议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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