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686571 | 文     号 | 530400-005714-20160630-0016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6-06-30 |
峨山县2008年至2015年7月矿产资源规划和开发利用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峨山县2008年至2015年7月矿产资源规划
和开发利用情况审计结果
(二O一六年五月二十六日公告)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规定,玉溪市审计局于2015年8月至10月,对峨山县2008年至2015年7月矿产资源规划和开发利用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2011年4月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以云国土资规〔2011〕57号批准了峨山县矿产资源规划,同年5月峨山县人民政府颁布实施。
截至2007年底,峨山县共发现铁、煤、铜(钴)、水泥用灰岩、冶金用石英石等矿产17种,探明资源储量列入《云南省矿产资源储量简表》的矿产7种;全县共发现矿产地61处,列入《云南省矿产资源储量简表》的有16处。登记有效探矿权33个,登记面积274.34平方千米;有效采矿权55个,登记面积17.5812平方千米。主要矿产保有资源储量:铁矿石9 002.31万吨、水泥用灰岩3 371.56万吨、煤炭1 151.19万吨、铜3.89万吨、钴0.12万吨。
至2014年末,峨山县实际征收矿产资源非税收入959.2万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2 703万元(含市级下划数),探矿权保证金77.19万元,利息收入30.94万元。2011至2014年县财政收到上级财政矿产资源专项收入986.53万元,至2015年6月已安排支出912.53万元。2012年至2014年,共征收资源税4 289.17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08年至2015年7月,峨山县认真编制《规划》,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基本能按照《规划》实施。峨山县政府及相关单位基本能按法律法规履行矿产资源勘查、出让、行政许可等日常管理工作,做好矿山储量动态测量管理工作,加强矿产资源补偿费等费用征收、日常监管以及贯彻落实煤炭产业转型升级及煤矿整顿关闭等工作,资金管理基本规范。但在管理监督过程中,由于制度不完善、机制不健全,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存在重发展、轻保护,职能部门履职尚需要进一步加强和业主追求利益最大化等情况,也存在行政许可不全、无证开采、环境治理和保护不到位、资金核算差错等主要问题。
二、审计发现矿产资源开发和保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规划》制定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规划》约束力不强,相应目标在实际实施中未得到较好落实;考核量化指标不够细化,在执行上缺乏动力。在实施中与国家政策调整或相衔接的水土保持、林业、土地、风景名胜规划和重大项目建设等发生冲突时,调整不及时,未及时重新划分勘查和开采分区。
(二)在《规划》执行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采矿权保留个数未完成规划控制目标;部分矿区的开采回采率达不到规划要求的相应年度提高标准,其中部分矿山达不到基期标准,矿产资源利用情况不理想;部分矿种在相应年度的开采总量超过规划限制,存在过度开采;规定的矿区没有土地复垦方案,部分矿区未实施土地复垦。
(三)在管理监督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各项行政许可手续不全;矿业权设置程序模糊,各项行政许可办理缺乏规范流程;采矿权证注销不及时;未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已完工治理项目验收不及时;矿产开发和保护信息上报不全,年度生产报表上报不完整;相关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机制,信息及数据不互通,未建立矿产资源管理长效机制和制度;跟踪检查和处理处罚不到位;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矿产资源数据不衔接,且与矿山年度生产报表数据有较大差异。
(四)在开发保护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13户矿企无证开采;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不到位;停采、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不到位;恢复治理工程日常管理维护不到位,毁损严重,原有保护效能降低;水土保持和恢复治理实施方案确定的植物措施树种选择未结合当地实际;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保证金退还审批不严格。
(五)在矿业权资金征收管理方面存在账表不符391.5万元;两个矿山欠交保证金277.5万元;未按规定建立矿产资源勘查专项资金的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于上述问题,玉溪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规划》制定、执行、管理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责成峨山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在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加以改进;对开发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峨山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对账表不符的问题,交由峨山县国土局继续清理,并将清理结果书面报告市审计局;对矿山欠交保证金的问题,要求峨山县在矿山关闭前督促其交纳所欠保证金,及时进行恢复治理;对未建立专项资金的问题,要求峨山县应按规定建立。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玉溪市审计局建议:对现有矿山和矿业企业进行清理和整合资源,完善矿产资源产业结构;加强对矿业权相关手续的审批审核,完善管理机制;管理部门之间建立长效沟通合作机制,在交叉管理领域优化配置;加强管理及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能力;完善考核管理机制;进一步改进完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恢复保证金制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上述问题,峨山县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时进行研究讨论,积极纠正和整改。理清了账表不符原因,对混库现象进行了整改;按规定建立专项基金;下发关闭矿山文件,及时办理注销登记;限期要求企业完善相关方案的编制工作等。对于规划制定、执行、管理监督及开发利用方面的其余问题,峨山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已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在今后对矿产资源的规划、管理、开发利用及保护工作中将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矿产资源管理长效机制,加强相关部门间的沟通合作。审计建议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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