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686584 | 文     号 | 530400-005714-20160418-0009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6-04-18 |
玉溪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及投资绩效审计结果公告
玉溪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竣工
决算及投资绩效审计结果
(二O一六年四月十二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玉溪市审计局自2015年2月至10月,对玉溪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及投资绩效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2010年6月,玉溪市发改委以玉发改重点〔2010〕353号文件批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同年7月,以玉发改重点〔2010〕385号文件批准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总建筑面积1.42万平方米,批准总投资3 968万元。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厅字〔2011〕4号文件,中央、省级、市级分别承担70%、25%、5%的建设资金。2013年玉溪市采购办批准市公安局的采购需求申报,采购内容包括:食堂厨房设备,办公楼窗帘、消防设施;新建办公楼附属楼、停车泊位;采购资金207.17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市公安局直接委托玉溪碧成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承担本工程招标代理工作。经公开招标,确定主体建筑安装工程、专业实验室装修工程、10kV配电室工程(电气部分)、电梯采购及安装、室外绿化工程、弱电工程中标施工单位;经邀请招标,确定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110大楼连廊工程中标单位;经竞争性谈判,确定地基勘察、施工监理、室内装修及绿化景观工程设计实施单位。工程于2010年12月开工,2013年9月初验,现已终验合格投入使用。
截至2015年9月30日,项目到位资金4 529万元,共支出3 573.61万元,资金余额955.39万元,均为银行存款。工程送审总投资5 380.17万元,审计核减投资822.34 万元,审定投资4 557.83万元。办公楼消防设施、厨房设备、办公楼窗帘等政府采购申报项目送审结算196.71万元,审定196.71万元。
二、投资绩效分析及审计评价
(一)项目建设的经济性
项目批复初设概算投资3 968万元,审计审定项目总投资4 557.83万元,超概算投资589.83万元,超概率14.86%。因批复概算无具体投资构成,对超概算情况审计不能作进一步分析;项目到位资金4 529万元与批复初设概算3 968万元相比,多到位561万元,与审定投资4 557.83万元相比,缺口28.83万元;本项目二楼餐厅在施工完毕还未验收即拆除重新布置和施工再次投资13万元,以及拆除办公室窗台下储物柜226个更改为空调台、拆除办公室隔墙205.4平方米重新分隔造成二次投资,影响工程经济性。
(二)项目建设的效率性
该工程项目主体合同工日期36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2010年12月17日,竣工日期2013年9月16日,与合同工期相比延误工期644天;延误工期的主要原因是地基开挖后因地质情况变化桩基变更为深基坑筏板、等待强弱电及二至六层部分房间二次装修施工图、储物柜拆除更改为空调台重新施工等原因造成总工期延长;建设效率不高。
(三)项目建设的效果性
该项目新建建筑面积14 245m2,其中增加车库1 247.50m2、培训宿舍636m2、刑事专业技术室2 472.15m2、其他用房9 709.35m2等配套设施,这对全市一区八县重特大、疑难案件的现场勘查和痕迹物证检验鉴定工作的准确性、高效性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对全市刑侦工作乃至整个公安工作提供了重要的科技支撑,更好的满足了目前及今后公安工作的需要。
(四)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基本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的规定办理了有关手续;实行项目法人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管理;会计核算基本符合《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收支清楚,会计资料基本反映了工程财务收支情况;但存在工程结算多计工程价款、超概算投资、工程设计监理等少数单项工程未公开招标等问题。
三、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工程结算多计工程价款822.34万元
(二)超概算投资589.83万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玉溪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工程结算多计工程价款问题予以核减, 由市公安局按审定金额与相关单位办理结算;对超概算投资问题由市公安局报原审批部门审批,并按批准情况执行。
针对存在的问题,玉溪市审计局建议:工程建设项目应根据使用功能做好施工图设计及优化工作,尽量避免实施完毕还未投入使用就进行拆除改造情况的发生,提高项目的经济性;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工作,施工监理、主体工程设计等项目以竞争性谈判、邀请招标等方式选定实施单位,应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严格执行招投标法等相关规定;应规范政府采购需求申报项目的采购工作,市采购办批准市公安局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需求申报28.4万元,之后根据需要进行几次采购,比批准的金额超12.14万元,今后应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玉溪市公安局对审计提出的问题及建议非常重视,采取了整改措施。在规定的期限内,工程结算多计工程价款问题已执行,超概算投资问题已报市发改委审批;审计建议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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