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586654 | 文     号 | 530400-005714-20150914-0012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5-09-14 |
玉溪市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工程竣工决算和投资绩效审计结果公告
玉溪市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工程竣工
决算和投资绩效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玉溪市审计局于2014年8月至2015年3月,对玉溪市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竣工结算、财务收支和投资绩效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2007年8月,云南省建设厅、云南省发改委以云建城〔2007〕339号文批准项目初步设计,批准工程建设规模按平均处理生活垃圾400吨/日设计,工程内容包括垃圾收运系统、垃圾综合处理厂、场外附属工程等,其中垃圾综合处理厂由垃圾焚烧厂、填埋场和7座小型垃圾中转站组成。批准概算总投资13 948.46万元,批复文件未明确投资来源。批准项目业主为玉溪市红塔区环境清洁中心(以下简称清洁中心)。
焚烧车间在基础工程施工中,因市委市政府会议要求停建焚烧车间及配套设施,单独立项,重新选址建设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因整个项目实施时间较长,2012年,玉溪市审计局对填埋场一至六标段工程、排水管等工程结算及财务收支(以下简称前期工程)进行了审计,并出具玉审报〔2013〕33号审计报告;本次主要是对后期实施的防渗工程、引水工程、道路工程等工程结算及财务收支(以下简称后期工程)进行审计。
后期工程招标代理工作由清洁中心委托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了监理和施工单位。
工程于2007年12月28日开工,2014年7月9日完工,历时6年7个月。前期工程于2011年12月14日初验,后期工程于2014年7月9日初验,两次验收均为合格。
截至2014年10月31日,工程资金来源10 510.86万元,支出9 655.44万元(前期工程支出7 977.44万元、后期工程支出1 678万元),资金余额855.42万元。
后期工程送审投资2 183.24万元,核减投资161.2万元,审定投资2 022.04万元。
玉审报〔2013〕33号审计报告前期工程审定投资5 940.12万元,两次审计审定投资合计7 962.16万元。审定投资与到位资金10 307.3万元相比,资金结余2 345.14万元。
二、投资绩效分析及总体评价
工程按焚烧工艺及填埋工艺进行初步设计,概算中两种工艺使用同一建设场地。现因焚烧工艺部分停建并另选址重建,无法划分两种工艺的批复概算,故无法进行经济性分析。
工程到位资金与批复投资相比,资金到位率73.9%。与审定投资相比,资金到位率129.45%,资金到位率较高。工程2007年12月28日开工,2014年7月9日完工,历时6年7个月。各合同段累计合同工期646天,实际工期2 477天,累计超合同工期1 831天。各合同标段均存在不同程度超合同工期的问题,超合同工期的主要原因:一是新增了一条由垃圾坝到污水处理站的道路,施工材料通行的临时道路修筑因要保证其他标段车辆、机械通行影响了施工进度;二是确定装修材料及材料价格延误了工期;三是施工中在山体边坡修毛石截洪沟、库区修坡增加了施工难度;四是土建未完工影响了PE管与防渗膜工程施工。
工程的建成,对保护生态环境,改善人民生活质量,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城市垃圾的收集清运及处理系统,逐步实现城市垃圾处理的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又向前迈出了一步。生活垃圾填埋厂自2013年4月5日投入使用至2014年12月底,采用卫生填埋法处理生活垃圾158 894吨,平均日处理249.83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
审计结果表明:工程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规定办理了有关手续,实行项目法人制、合同制、监理制管理。采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会计资料基本反映了工程财务收支情况。但存在多计工程结算价款、多计建设成本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11.83万元
(二)多计建设成本47.45万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玉溪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要求建设单位对多计的工程结算价款予以核减,按审计审定金额与相关单位办理结算;对多计的建设成本予以核减,并作相应调账处理。
针对存在的问题,玉溪市审计局建议:焚烧车间停建以前,清洁中心已实施了焚烧设备采购并委托监理单位进行设备监理,账面已支付设备购置等款项2 338.95万元,该费用未纳入工程投资,形成项目结余资金2 345.14万元,清洁中心应向上级部门报告,并按批准执行;预留投资已按暂估价计入审定投资中,应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开支,最终以有关部门审核认定为准;应对债权债务进行及时清理;在今后工程建设管理中,对重大工程设计变更应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加强合同管理,合同条款要全面、完整,进一步做好工程管理资料的搜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提出的建议,清洁中心非常重视,在规定期限内,多计的工程结算价款已按审定金额办理结算;多计的建设成本已进行调账处理;已支付设备购置等款项2 338.95万元的问题已向上级部门报告;预留投资将严格执行国家开支标准控制;债权债务已进行清理;其他审计建议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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