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586664 | 文     号 | 530400-005714-20150402-0001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5-04-02 |
易门县2011年廉租房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及投资绩效审计结果公告
易门县2011年廉租房建设工程项目竣工
决算及投资绩效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玉溪市审计局于2013年6月至2014年10月,对易门县2011年廉租房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及投资绩效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为解决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保障县城基础设施顺利推进,逐步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进一步推进廉租住房建设,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010年8月2日,玉溪市发改委以玉发改重点〔2010〕357号文件批复新建400套20 000平方米廉租住房,批复主体工程概算总投资2 4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补助1 000万元,省配套200万元,其余由市、县筹措解决。
2011年1月15日,易门发改委以易发改〔2011〕4号文件批复廉租房建设工程。批复概算投资2 26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省、市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县级自筹。2013年9月6日,易门发改委以易发改〔2013〕153号文件批复迎春路、河滨路太阳能路灯安装工程,批复概算投资33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局自筹及向上争取。
工程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了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履行了环境影响评估、建设用地划拨手续。项目经过了公开招标。
2011年5月15日工程开工建设,2012年12月4日竣工验收。
截至2014年10月10日,工程资金来源4 694.11万元,支出4 301.14万元,资金余额392.97万元。
工程送审投资4 886.04万元,审计核减118.88万元,审计审定投资4 767.16万元。审定投资与到位资金相比,资金缺口77.65万元。
二、投资效益分析及审计评价
(一)项目建设的经济性
工程共计批复概算投资4 693万元(玉溪市批复主体工程概算投资2 400万元,易门县批复底层商铺和附属配套工程概算投资2 293万元),审计审定投资4 767.16万元,超概算74.16万元,其中:
1.玉溪市发改委玉发改重点〔2010〕357号批复工程审定投资为2 603.78万元,与批复概算投资2 400万元相比,超出203.78万元,超概算8.49%。超出批复概算投资主要原因是建筑市场人工费及材料费上涨,导致超批复概算投资。
2.易门县发改委批复的廉租房底层商铺和附属配套工程审定投资2 132万元,与批复概算投资2 260万元相比,节约128万元,投资控制较好,节约主要原因为:商铺投资736.3万元,通过招投标方式,比批复的概算投资节约63.7万元;不可预见费100万元用于工程变更35.7万元,节约64.3万元。
3.易门县发改委批复的迎春路、河滨路太阳能路灯安装工程,审定金额31.38万元,与批复概算投资相比,节约投资1.62万元。
(二)项目建设的效率性
1.资金到位情况。项目实际到位资金4 689.51万元,与审定投资4 767.16万元相比,建设资金到位率达98.37%,资金到位率较高,资金落实情况好。
2.工程建设工期情况。工程合同工期为260天,工期超期300天,超工期主要原因:一是由于39-43#五幢砖混结构设计要求使用红砖,而易门县附近红砖厂达到质量要求的只有一家,因此建设材料供应量不足,导致工期延后;二是主体施工单位施工组织不力,虽经建设单位多次督促,还是延误了工期。客观原因和施工单位均有导致工期延后的因素。
(三)项目建设的效果性
廉租住房建设作为一项惠民心工程,易门县以建设和谐社会、造福人民群众为主线,坚持政府决策,统一规划,规范建设,综合配套,逐步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切实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目前廉租房入住率达到100%,入住400户中城镇居民底保住房困难家庭124户,国有企业改制下岗失业147户,很好的解决了广大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四)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工程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的规定办理了有关手续,实行项目法人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管理。会计核算基本符合《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资料反映了工程财务收支情况,收支清楚,审批手续完备,专款专用。但存在工程结算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三、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工程结算多计工程价款118.88万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玉溪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要求易门县住建局对工程结算多计的工程价款予以核减,按审计审定金额与相关施工单位办理结算。
针对存在的问题,建议易门县住建局与监理单位协商妥善解决由于工期延期增加监理费用未达成一致的问题;应尽快解决缺口资金,确保工程款的支付;对计入审定投资中的预留费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开支标准,最终以有关部门审核认定为准。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易门县住建局对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非常重视,采取了整改措施。在规定的期限内,按审计决定核减了工程投资。积极与监理单位协商妥善解决工期延期增加监理费用的问题;工程建设资金缺口问题已向县政府汇报解决中;严格按规定对计入审定投资中的预留费进行监管。审计建议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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