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586636 | 文     号 | 530400-005714-20150402-0010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5-04-02 |
新平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竣工决算和投资绩效审计结果公告
新平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竣工决算
和投资绩效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玉溪市审计局于2013年4月至2014年3月新平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竣工决算和投资绩效进行审计。
一、基本情况
新平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填埋场场址位于平甸河水库外流域西北侧的麦子冲箐,距离县城10.5km。填埋场占地总面积为9.84万平方米(约147.5亩),理论库容约为67万m3,规划服务面积9.58km2。根据规划期内平均垃圾日产生量,工程规模定为80t/d。
2010年8月,云南省住建厅、云南省发改委批准工程初步设计,批准建设垃圾填埋场占地面积约148.35亩及配套的垃圾清扫、收集及运输工具。垃圾填埋场设计服务年限为共16年,一期工程服务年限为12年,平均处理量为2.5万t/d,二期工程服务年限为4年,平均处理量为3.7万t/d。现已实施完成的为一期工程。工程总概算核定为2 760.89万元。
工程通过招投标(含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选定本工程的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
截至2014年3月31日,项目资金来源3 645.18万元,其中:到位资金3 286.18万元(中央补助资金1 400万元,省级资金1 264元、县级配套资金622.18万元),新平县财政局借款140万元,新平县污水管网项目垫付工程款219万元,支出3 459.23万元,资金余额185.94万元。工程送审投资4 065.7万元,审计核减274.85万元,审计审定投资3 790.85万元。
二、投资绩效分析及总体评价
(一)项目建设的经济性
工程批准概算投资为2 760.89元,审定投资3 790.85元,审定投资与批准概算相比超投资1 029.96元,超概率为37.31%。投资超概算的主要原因:一是垃圾收运系统工程土建工程设计变更及转运设备未在本项目支出增减相抵净增加22.38万元;二是垃圾填埋区实施工程量与设计工程量变更较大投资增加287.94万元;三是由于渗滤液处理设计方案变更导致投资增加248.36万元;四是生产生活辅助区工程实施工程量与设计工程量变化较大投资增加602.74万元;五是场外工程投资增加431.79万元,以上投资增加合计1 253.47万元。六是其他工程费用节约90.22万元;七是预备费未动用133.29万元,以上六、七项投资减少223.51万元。上述增减因素相抵增加投资1 029.96万元。
(二)项目建设的效率性
1.截至2014年3月,到位资金3 286.18万元,与审定投资相比,资金到位率86.69%,资金缺口504.67万元;与批复概算投资相比,资金到位率119.03%。
2.工程施工进展情况。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表明:第一标段合同工期200日历天,实际工期252日历天,超52天;第二标段合同工期150日历天,实际工期505日历天,超355天;第三标段合同工期120日历天,实际工期195日历天,超75天;三个标段实际工期均已超过合同工期。超工期的主要原因:第一标段由于漏项、工程量增加和防渗材料采购事宜至使工期超过合同约定期限;第二标段由于施工总图调整、变更,加之渗滤液处理设备定型、采购等事宜至使超工期;第三标段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以及供电方案延时等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三)项目建设的效果性
工程的建成,对保护平甸河水库水环境和县城市容环境、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新平县垃圾的收集清运及处理系统,逐步实现垃圾清运容器化、密闭化、机械化及垃圾处理的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又向前迈出了一步。工程自2012年7月19日投入使用至2014年2月23日,垃圾填埋场采用卫生填埋法工艺处理生活垃圾26 477吨,平均日处理45.7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47%。工程的建成,使新平县城和平甸河水库垃圾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对进一步消除垃圾对县城环境的污染,改善县城市容市貌,为人们创造一个干净、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保护县城城市生态环境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工程建设的效果性明显。
(四) 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基本按照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办理了相关手续,工程实行了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但实际工期超合同工期较多;会计核算符合《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财务核算资料反映了工程财务收支状况,收支清楚,但存在多计工程结算价款、超概算投资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结算价款274.85万元
(二)多付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费7.8万元
(三)工程超概算投资1 029 .96万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玉溪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要求建设单位对多计的工程结算价款予以核减,按审计审定金额与相关单位办理结算;收回多计多付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费7.8万元;超概算投资1029.96万元按相关程序向原审批部门办理报批手续。
针对存在的问题,玉溪市审计局建议:新平县住建局应及时向县、市汇报,尽快解决缺口资金问题,以保证工程款的支付,避免因拖欠工程款而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应规范项目建设管理行为,对预留项目形成的应付账款应据实列支。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工程管理局对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及建议非常重视,在规定的期限内,按审计决定核减了多计的工程结算价款;多计多付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费正在追缴中;工程超概算投资正着手办理;缺口资金问题已向上级汇报,正在争取资金;对预留项目形成的应付账款已调整;审计建议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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