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586628 | 文     号 | 530400-005714-20150402-0020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5-04-02 |
易门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及投资绩效审计结果公告
易门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项目竣工
决算及投资绩效审计结果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玉溪市审计局于2013年6月至2014年1月,对易门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以下简称易门垃圾处理工程)竣工决算及投资绩效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为解决易门县城生活垃圾对土壤、空气和水体的污染,改善当地群众的生产和生活环境,2010年12月21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云南省发改委共同以云建城〔2010〕753号文件批准项目初步设计,批准易门县同源垃圾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源公司)为项目业主,新建库容80万立方米垃圾填埋场及渗滤液调节池、垃圾转运站等配套设施工程,批准总投资3 671.91万元。
工程于2011年3月11日开工,截至目前尚有原有垃圾场封场、垃圾处理场进场道路路面(工程已招标)及覆土备料场等批复工程未施工。已实施工程于2014年1月6日全部完工,同年3月14日初验合格后投入使用。
进场道路路基工程审计结算,经与中标施工单位云南惠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多次核对,惠丰公司至今未予签认,本次审计予以剔除。送审及审定投资、核减投资均不包含进场道路路基工程。
经公开招标,确定云南正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昆明建设咨询监理公司等6家单位分别为填埋场主体土建等工程施工、监理中标单位;采取邀请招标,确定易门县方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等3家单位分别为50m3水池及输水管道等工程施工、勘察及设计中标单位;垃圾中转站用电工程及输水管道等工程由同源公司直接确定易门天汇电气有限责任公司为施工单位。
送审会计资料反映,同源公司将不属于本工程的县环卫站设备采购等收支,并入工程财务账核算。截至2014年5月31日,拨入同源公司资金3 344.06万元(工程资金3 137万元、县环卫站设备采购资金107.06万元),支出3 125.38万元(工程支出3 028.32万元、县环卫站设备采购支出97.06万元)。
送审工程投资3 622.02万元,审计核减92.42万元,审定投资3 529.6万元。审定投资加上进场道路路基工程初审结算282.43万元,共计3 812.03万元,工程资金缺口675.03万元。
二、投资绩效分析及总体评价
(一)项目建设的经济性
经审计,垃圾处理工程实际完成投资3 438.43万元(进场道路路基工程暂按初审审定金额282.43万元计、工程设计费暂按已付款金额72万元计),投资完成率93%,完成投资与批复投资3 671.91万元相比,减少投资233.48万元。
审定投资3 529.6万元加上路基工程初步审定金额282.43万元后为3 812.03万元,超批复投资140.12万元,超概率4%,投资经济性一般。
(二)项目建设的效率性
工程2011年3月11日开工,至2012年8月13日,已实施工程完工,历时近一年6个月,完成直接工程投资2 273.12万元,批复直接工程投资完成率79%。工程建设中,填埋场主体土建工程等部分合同段因征地补偿群众工作难度大、施工中设计变更多等原因造成合同工期延误。目前,尚有原有垃圾场封场、垃圾处理场进场道路路面(工程已招标)及覆土备料场等批复项目未实施,投资效率不高。
(三)项目建设的效果性
工程的实施,完善了易门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县城及周边的生活垃圾得以集中收集、处理,以前存在的生活垃圾无处堆放的问题得到极大改善、解决,有效减少了城市生活垃圾对土壤、空气和水体等的环境污染。同时,工程的建成,保护了县城城市生态环境,易门县城居民生活环境质量、城市投资环境得到提高和改善,对今后易门县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建设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的规定办理了相关手续,实行了项目招投制、法人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会计核算基本符合《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资料反映了工程财务收支情况,收支清楚,但存在工程结算多计工程结算价款、进场道路路面工程重复招标、部分批复项目尚未实施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结算多计工程价款92.42万元。
(二)垃圾处理场进场道路路面工程重复招投标并签订施工合同。
(三)垃圾中转站综合业务用房二次设计损失7.6万元。
(四)设计单位未全部履行完成合同约定职责。
(五)垃圾处理场进场道路路基工程审计结算未签认。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玉溪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予以核减,由同源公司按审计审定金额与相关单位办理结算;对设计单位未全部履行完成合同约定职责的问题,由同源公司及时与设计单位核对,确认设计结算费用,同时签订相关设计合同中止协议;对路面工程重复招投标并签订施工合同、垃圾中转站综合业务用房二次设计损失、施工单位未签认路基工程审计结算等三个问题,审计依法移送易门县政府进一步查处。
针对存在的问题,玉溪市审计局建议: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落实资金缺口,避免因拖欠工程款而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及时将预留投资报有关部门审批,并严格按审批使用,工程全部实施完成后,对批复投资完成及调整情况及时报批;尽快组织实施建设初设批复工程项目;按工程竣工验收的相关要求,做好工程管理资料的搜集、整理及归档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易门县政府及同源公司对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及建议非常重视,同源公司已按审计决定核减了多计的工程结算价款;设计结算费用确认问题,已与设计单位商定,相关确认及合同中止补充协议签订等手续尚未办理。移交易门县政府处理的问题,目前尚无结果;资金缺口问题,已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现正落实、解决中;预留投资报批资料正收集、整理中;尚未完工的初设批复工程项目,正组织实施,消防水池等项目已完工;工程资料已归档管理;审计建议已采纳。
相关阅读: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 2024-11-29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内设机构 2024-12-31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2024-11-29
- 市政府法制办顺利完成2015年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 2015-04-21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机构职能 2024-12-31
- 玉溪市卫生健康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4-08-28
- 玉溪市环境保护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3-09-04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4-11-29
- 玉溪市公共交通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2023-08-25
- 玉溪市召开2016年全市环境保护暨湖泊保护治理工作会 2016-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