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586699 | 文     号 | 530400-005714-20150105-0015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5-01-05 |
江川县中心敬老院(江川县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江川县中心敬老院(江川县社会福利中心)
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二O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玉溪市审计局于2013年6月至2014年2月,对江川县中心敬老院(江川县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和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按照江川县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江川县决定新建江川县中心敬老院。2011年3月,江川县政府以江政复〔2011〕10号文件批准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将社会福利中心和敬老院合并建设,批准建筑面积4 617.89平方米,项目估算总投资750万元。工程于2011年6月28日开工,2012年9月12日主体工程通过竣工验收,2013年1月投入使用。截至2013年11月,筹集建设资金940.7 1万元,账面支出940.71万元;工程送审投资1 144.37万元,审计核减39.85万元,审计审定投资1 104.52元,审定投资与初步设计方案批复投资相比超投资354.52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实行了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管理;会计资料基本反映了工程财务收支情况。但存在多计工程结算价款、施工超工期较长等问题。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结算价款39.85万元
(二)超概算投资354.52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玉溪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的问题,要求予以核减,并按审计审定金额与相关单位办理工程结算;对超概算投资的问题要求向原审批部门办理报批手续。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建议:江川县民政局应向相关部门汇报资金缺口情况,尽快解决配套资金不到位问题,以保证工程款的支付,避免因拖欠工程款而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已交付江川县质量监督站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措施费10.8万元是工程结算价款的组成部分,江川县民政局在以后工程款的拨付中不能重复支付;中心敬老院属财政供养机构,而中心福利院可接纳自愿缴费入住的社会服务对象,本建设项目由不同性质的两个机构共同使用,应理顺两者的产权关系,便于资产管理和费用的合理分摊;今后的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及相关规定进行工程核算。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提出的建议,江川县民政局积极采取了整改措施。对多计的工程结算价款已核减并按审定金额办理了结算,对超概算投资已报江川县发改局审批;审计建议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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