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586694 | 文     号 | 530400-005714-20150105-0001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5-01-05 |
澄江县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澄江县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管理
使用情况审计结果
(二O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及市政府的安排,玉溪市审计局自2013年7月至11月,对澄江县2009年至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澄江县是纳入云南省2009年第二批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程县之一。2009年至2012年省财政厅、发改委、住建厅下达澄江县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资金1 134万元,省级补助资金319.5万元,市财政局下达市级补助资金252万元,县财政局下达县级配套资金94万元。要求完成拆除重建1 359户,修缮加固2 100户。以上资金于 2009至2013年5月已分期拨付到县住建局账户1 578.5万元,未拨资金221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澄江县人民政府重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结合澄江县实际,制定了《澄江县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和《澄江县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2009年至2012年开工率和竣工率均达100%,完成上级下达任务数户的94.22%。补助资金实行了专项管理、专账核算,资金拨付率达87.04%,其中:2009年100%,2010年100%,2011年97.9%,2012年80.56%。
通过2009年至2012年4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实施,使居住在国家《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规定下的C级局部危险住房户和D级整体危房户共计3 259户的住房得到了改造,解决了1.3万多群众的住房困难和危险,地震安居工程的同步实施,极大地改善农村住房条件,提高了抗震设防能力,消除了安全隐患。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挪用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50.65万元。
(二)修缮加固补助资金结余111.08万元。
(三)危房改造项目县级配套资金不到位104万元。
(四)平均分配危房改造补助资金62.97万元。
(五)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管理和信息系统录入不规范,主要是农户纸质档案不完整、农户信息系统录入户数与实际验收数不相符、信息系统录入项目不齐全、系统录入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相符。
(六)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补助对象对五保户、低保户、残疾户、少数民族户相关指标的特别规定未完成。
(七)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未实行社会化发放,未直接通过农村信用合作社一卡通发放给农户。
(八)修缮加固补助资金未直接发放给农户。
(九)部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和建设标准不符合相关规定。
(十)未落实信息公开规定。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玉溪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
(一)对挪用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问题,鉴于所挪用资金均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此次审计不予处理,今后,澄江县人民政府应严格按照资金规定用途使用。
(二)对修缮加固补助资金结余的问题,结合澄江县人民政府在本次审计过程中,已责成相关单位把结余资金上缴县住建局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专户,此次审计不予处理,但澄江县人民政府应加强该资金管理,专款专用,继续用于下一年度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对危房改造项目县级配套资金不到位的问题,澄江县人民政府应积极筹措资金,按照相关规定把应配套到位资金配套到位。
(四)对平均分配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问题,本应对不符合补助条件农户发放的补助资金给予收缴,鉴于补助对象确实进行了房屋拆除重建,且补助农户范围广,本次审计不予处理,今后,澄江县人民政府应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发放补助资金。
(五)对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管理和信息系统录入不规范的问题,澄江县人民政府应督促县住建局加强监督和管理,促进相关部门严格、规范、真实、完整做好农户纸质档案管理和信息系统信息录入。
(六)对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补助对象对五保户、低保户、残疾户、少数民族户相关指标的特别规定未完成的问题,澄江县人民政府应积极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完成危房改造工程对特殊改造对象的改造工作。
(七)对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未实行社会化发放,未直接通过农村信用合作社一卡通发放给农户的问题,鉴于该部分资金已全部兑付到农户手中,本次审计不予处理,今后,澄江县人民政府应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严格实行社会化发放。
(八)对修缮加固补助资金未直接发放给农户的问题,鉴于修缮加固工程已圆满完成计划任务,且极大地改善了农村住房条件,提高了农村抗震设防能力,本次审计不予处理,今后,澄江县人民政府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九)对部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和建设标准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问题,澄江县人民政府在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十)对未落实信息公开规定的问题,澄江县人民政府应责成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公开、公正、公平操作流程和完善公示制度,让广大农民群众充分了解政策,切实落实好信息公开规定。
审计后,市审计局提出了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户纸质档案管理制度和加强信息系统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现场实施的经常性监督检查和信息公示制度等3条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澄江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县政府已责成相关单位加强监管,在今后的项目实施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专款专用;已将修缮加固补助结余资金111.08万元上缴县住建局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专户;县级应配套资金104万元已配套到位;县政府已责成相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认定补助对象、发放补助资金;已督促县住建局加强监督和管理,促进相关部门严格按规定规范、真实、完整地做好农户纸质档案管理和信息系统信息录入工作;已责成相关单位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完成政府下达的指标任务;已责成相关单位在今后的工作中对补助资金实现社会化发放;已责成相关单位认真审核补助对象资格,严格控制住房建设标准;已责成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公开、公正、公平的操作流程和完善的公示制度。审计建议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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