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586683 | 文     号 | 530400-005714-20150105-0026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5-01-05 |
易门县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易门县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管理
使用情况审计结果
(二O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及市政府的安排,玉溪市审计局自2013年7月至11月,对易门县2009年至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易门县是纳入云南省2009年第二批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程之一的县。2009年至2012年省财政厅、发改委、住建厅下达易门县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1 911.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1 008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248.5万元,市级财政下达366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289万元,要求完成拆除重建1 183户,修缮加固2 800户。截至2013年8月以上资金已分期拨付到县住建局和各项目实施乡镇(街道)账户。
2009年至2012年易门县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开工率和竣工率都达到了100%。截至2012年末,已竣工农村危房改造项目3 983户,占上级下达任务数户的100%,其中:拆除重建1 183户,完成任务的100%,修缮加固2 800户,完成下达任务的100%。
通过2009年至2012年四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实施,拆除重建农房1 183户,修缮加固2 800户,解决了3 983户群众的住房困难。在拆除重建1 183户中:五保户23户、低保户181户、其他贫困户925户、优抚对象2户的住房困难;易门县区居住在国家《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规定的C级局部危险住房户和D级整体危房户大部分得到改造,解决了4 702人的居住条件。
审计结果表明,易门县政府重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结合易门县实际制定了《易门县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程项目实施方案》、《易门县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细化了各步骤的工作措施和要求。资金按照要求落实到位。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实施,解决了部分困难群众住房问题,提高了农村住房的抗震设防能力,消除了安全隐患。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易门县住建局2011年、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使用不规范63万元。
(二)资金管理不规范,主要是项目资金收支由工程专户和单位零余额2个账户进行核算;2012年,县住建局未按照各乡镇完成的工作量配套工作经费,多拨6.4万元,少拨15.3万元。
(三)补助资金结余65.86万元。
(四)补助对象的确定不够准确。
(五)存在改造后房屋建筑面积超标的情况。
(六)农村危房改造需要关注的问题,主要是建房对象不符合“两最”政策;建房面积超标;部分拆除重建项目达不到抗震要求;存在部分农户因超标建房(面积、楼层超标)进一步加重贫困的问题;存在部分农户利用分户多次实施改造和领取补助款的问题;由于2012年采取五保户、低保户与其他贫困户差别化补助,许多实施户利用政策套取低保户补助标准。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玉溪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
(一)对县住建局2011年、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鉴于资金均是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本次审计不予处理,但易门县住建局应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二)对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县住建局应当对工程专户中1 275.72万元项目资金按照建设项目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今后项目资金应纳入专户核算。易门县住建局对多拨的工作经费6.4万元如数收回,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少拨的工作经费15.3万元及时拨付各乡镇。
(三)对补助资金结余的问题,结余资金65.86万元收缴县财政,继续用于以后年度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四)对补助对象的确定不够准确的问题,县住建局应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确保资金惠及“两最”人群。
(五)对改造后房屋建筑面积超标的问题,县住建局在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审计后,提出了“强化财务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认识,制定符合本地特点的危房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尽可能的向有建房需求的农村低保户、五保户、残疾户倾斜,解决好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家庭最基本的住房问题,避免因建房返贫或因建房加剧贫困的问题发生”、“把好审核关,严格执行补助对象必须是住房特别危险、房屋特别简陋、经济特别贫困的农户,杜绝非本地户口、非农户和一户分两户,为未成年子女建房享受补贴的情况发生”、“细化工作方案,在农户户头的认定时点,低保户的认定依据、认定时限,其他贫困户的认定标准上进行细化,以便在开展工作时更规范、更具可操作性”、“加大宣传力度,建立健全公开、公正、公平的操作流程,不断完善公示制度,增大广大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以促进该项工作顺利开展”、“加强信息工作”等6条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易门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整改。
易门县住建局多拨工作经费为6.4万元,已收回县住建局专户,少拨工作经费为15.3万元,已全部下拨到各乡镇;已将结余资金65.86万元上缴县财政。审计建议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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