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486726 | 文 号 | 530400-005714-20140711-0001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4-07-11 |
玉溪市中心城区抗旱救灾应急供水工程竣工决算 财务收支和投资绩效审计结果公告
玉溪市中心城区抗旱救灾应急供水工程竣工
决算财务收支和投资绩效审计结果
(二O一四年一月九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玉溪市审计局于2012年11月至2013年5月,对玉溪市中心城区抗旱救灾应急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局负责建设的玉溪市中心城区抗旱救灾应急供水工程结算、财务收支和投资绩效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为应对连续四年干旱和旱情继续持续的自然形势,玉溪市政府决定启动抗旱应急供水工程建设。工程分为提水泵站和引水管道两部分实施。
2011年9月29日,市水利局、市发改委以玉水建管〔2011〕79号文批复提水泵站工程初步设计。批准工程规模:取水坝高7m,泵站装机3×710KV,提水扬程145m,提水流量2×0.3m3/s。批准投资概算818万元;同年10月,市水利局、市发改委以玉水建管〔2011〕81号文批复清水河引水二期管道工程初步设计。批准工程规模:从清水河引水至玉溪大河交汇口,管道全长15.35公里。批准概算投资7 239万元;2012年3月15日,市水利局、市发改委以玉水建管〔2012〕75号文件同意提水泵站选址变更、管道采用现浇砼包管,并增加镇墩数量、新增飞井海水库防护栏杆等,批准增加投资2 834.07万元。整个应急供水工程批准概算投资合计10 891.07万元。
2011年10月20日,红塔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工程建设管理局,负责工程实施。应急供水工程于2011年12月12日正式开工,2012年3月16日完工通水。
经红塔区政府批准,抽水泵站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引水管道工程分七个合同段、预应力砼管及球黑铸铁管的采购经过公开招投标;工程监理经公开招标失败后,报经红塔区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工程监理单位;管理局直接委托红塔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队进行泵站、引水管道工程的勘测设计。
截至2012年12月31日,资金来源7 239.8万元,其中:省级资金2 600万元,区级资金款1 633.81万元,东风水库路坝合一工程建设管理局借款3 000万元;送审工程投资11 248.93万元,审计核减497.9 2万元,审计审定投资10 751.01万元。审定投资与批复概算投资相比,节约投资 140.06万元,与到位资金相比,资金缺口3 657.26万元。
二、投资绩效分析及审计评价
(一)项目建设的经济性
管理局已完成初设批复的建设内容。工程建设过程中,管理局根据地质情况因地制宜调整技施工艺,合理确定结算单价,为控制投资做了积极的努力。审计审定投资与批复投资概算相比,节约投资140.06万元,投资节约率1.3%。节约投资主要因素: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减少,工期提前完工,管理费支出减少,移民和环境投资减少,预备费未动用等因素减少投资717.66万元。
工程因抽水泵站迁址增加工程量、增加管道镇墩数量等因素增加建安工程投资、因增加红塔区工业园区供水支管增加投资、抽水泵房预留易损易耗配件和资料编制费等因素增加投资577.60万元。
上述增减因素相抵节约投资140.06万元,工程投资控制较好,的经济性较高。
(二)项目建设的效率性
工程于2011年12月8日开工,作为中心城区抗旱救灾应急供水工程,工期只能提前。管理局精心组织,措施有力,管理得当。具体表现在:工程管理人员分标段跟班管理,责任到人;实行严格的挂图作业,进度细化到每一天每一小时;人员轮班倒、机械不间断施工,经管理局和各参建单位历经99天的共同努力,工程于2013年3月16日试通水一次成功,投入使用,比合同完工时间提前56天,项目建设效率高。
(三)项目建设的效果性
抗旱应急供水工程的完工,清水河水经过15.24公里输水管道输送到飞井海水库,进入中心城区源水取水管网。平均每天向飞井海水库输水3.5万m3左右,提前56天通水多向水库输水196万m3,达到了抗旱应急供水工程的建设目的。截至2013年6月,工程共为飞井海水库供水1 600万m3,工程运行至今供水正常,达到了设计要求,较好的缓解了玉溪市中心城区30万人民群众的生活生产用水问题,解决了群众最直接、最迫切的问题,改善了市民的生活质量,为玉溪社会和谐稳定和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取得了明显的建设效果。
审计结果表明:工程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的规定办理了立项、报建、审批等相关手续。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管理;工程建设组织及管理措施得当,工期、概算投资控制较好,工程提前完工,提前供水,达到了预期目标;会计核算基本符合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要求,收支清楚,会计资料基本反映了工程财务收支情况。但存在送审结算多计工程价款、隐蔽工程签证资料不够完整;财务管理不够严谨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工程结算多计工程价款、多计监理费和管道利用公路赔偿补偿费合计497.92万元
(一)工程结算多计工程价款481.25万元
(二)多计工程监理费、废置工程价款和管道利用公路赔偿补偿费16.67万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玉溪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要求建设单位对多计的工程结算价款予以核减,按审计审定金额与相关单位办理结算。
针对存在的问题,玉溪市审计局建议:工程管理局及时向上级汇报,尽快解决资金缺口问题,确保工程款的支付,避免因拖欠工程款而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预留尾工工程和费用已计入审定工程总投资,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开支标准,最终以相关部门审核认定为准;严格执行国家招投标管理的规定;加强对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建立完善的工程隐蔽工作验收制度;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对设备、办公和家具用具等进行分类清理登记;按照工程竣工决算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做好工程资料的整理与归档工作。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管理局对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及建议非常重视,在规定的期限内,按审计决定核减了多计的工程结算价款;资金缺口问题已向上级部门反映;表示严格按开支标准严格管理使用预留尾工工程和费用,今后将完善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分类账,进一步做好工程资料的整理与归档。审计建议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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