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486714 | 文     号 | 530400-005714-20140711-0010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4-07-11 |
江川县星云湖截污北片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工程竣工决算和投资绩效审计结果公告
江川县星云湖截污北片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工程竣工决算和投资绩效审计结果
(二O一四年二月十九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玉溪市审计局于2012年3月至2013年4月,对江川县星云湖截污北片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工程竣工结算、财务收支和投资绩效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为加快星云湖入湖水污染治理、促进江川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2009年3月,省住建厅、省发改委以云建城〔2009〕124号文件批准星云湖截污(一期)工程初步设计,批准新建北片区污水处理厂一座,对南片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建,同时新建总长36公里的雨水、污水管网及其他管网配套设施,批准概算总投资12 003.74万元。
本次仅对已完工的北片区污水处理厂及其管网配套工程进行审计,不含在建的南片区扩建工程。
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工程施工和监理单位。工程设计单位由云南省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确定。
北片区工程于2009年10月1日开工,厂区土建、配套管网等主体工程2010年12月30日完工,2011年11月经初验合格投入试运行。目前尚有批复内厂区绿化工程未全部实施、生产运输用车辆未购置。
南北片区工程资金来源在供排水公司账户内合并核算,支出按南、北片区工程分别建账核算。截至2012年3月31日,工程资金来源8 559.16万元,其中:基建拨款4 955万元、基建借款3 600万元、其他收入4.16万元。支出8 191.73万元,其中:北片区工程支出6 166.32万元、南片区工程支出2 025.41万元。
北片区工程送审工程投资9 007.78万元,核减460.52万元, 审计审定投资8 547.26万元。
二、投资绩效分析及总体评价
(一)项目建设的经济性
北片区工程建设中,因变更增加厂区土建基础处理、变更调整设备型号、土地使用及青苗补偿费增加等原因,审定投资超批复投资1 491.08万元,超投资较大,投资控制不好。
由于北片区村庄较分散,污水支管未铺设到户,村民污水未全部收集、处理。同时,因近几年持续干旱,用水量减少及部分收集的污水被截取用于灌溉等,北片区污水处理厂2011年11月至2012年12月底投入试运行期间,平均日处理污水1200吨,仅达到设计日处理能力1万吨的12%,未充分发挥项目建设的预期功效,污水处理设备利用率低,投资经济效率、效益有待提高。
(二)项目建设的效率性
北片区工程建设中,组织、管理措施得当,在供排水公司和各有关参建单位的共同配合、努力下,虽然建设期间存在因工程资金供应不及时,导致个别工程有短暂停工的情况,但整体工程进展基本顺利。
(三)项目建设的效果性
工程的建成,完善了基础设施建设,生活污水得到截流、集中处理,减少了污水对星云湖及周边环境的污染。处理后水质达到设计要求,并用于农田灌溉,缓解了周边农田灌溉用水难的问题。但存在部分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未达到预期的建设效果。
审计结果表明:北片区工程建设基本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的规定办理了立项、报建等相关手续;实行了项目法人制、招标制、监理制、合同制管理;会计核算基本规范,基本反映了工程财务收支情况。但存在送审工程结算多计价款、工程变更增加投资未按规定报批、部分工程未按施工合同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修金、挪用建设资金借款给施工单位、多付工程款以及投资超概算等问题。
三、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结算价款和设计、监理费423.85万元
(二)多计预留工程投资36.67万元
(三)多付工程价款2.55万元
(四)挪用工程建设资金8万元借给施工单位
(五)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工程履约保证金及扣留工程质量保修金316.28万元
(六)投资超概算1 491.08万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玉溪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要求建设单位对多计的工程结算价款予以核减,按审计审定金额与相关单位办理结算;多计预留投资予以核减;及时收回多付工程价款用于工程支出;对挪用工程建设资金借款问题,鉴于已收回,今后不得发生;严格按合同约定扣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对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问题,今后严格按合同约定执行;对超概算投资1 491.08万元的问题要求按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手续。
针对存在的问题,玉溪市审计局建议:及时反映、落实南北片区工程资金缺口问题,确保北片区已完工程款项及时支付和南片区工程顺利施工;全面改造污水支管、做好污水截流和收集,提高设备利用率和投资效益;严格按照开支范围和标准控制使用预留投资;工程全部完工审计后,完整收集南北片区调概资料,及时报相关部门审批、执行;严格按合同约定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修金;及时收集整理工程竣工资料,确保工程竣工资料完整、规范。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供排水公司对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及建议较为重视,在规定的期限内,按审计决定核减了多计的工程结算价款;多计预留投资已核减;多付工程价款2.55万元已收回;工程质量保修金已按合同约定扣留;资金缺口问题经向有关部门反映后得到部分落实;工程竣工资料已安排专人收集、整理;审计建议已完全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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