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486711 | 文     号 | 530400-005714-20140711-0014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4-07-11 |
玉溪市看守所改扩建工程结算和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玉溪市看守所改扩建工程结算
和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二O一四年三月十三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玉溪市审计局于2013年5月至10月,对玉溪市看守所改扩建工程结算和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看守所于1994年撤销玉溪地区公安处收容所改建,由于当时设计建筑不符合公安部现行《看守所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存在安全隐患,需进行改扩建。2009年10月27日,玉溪市发改委以玉发改重点〔2009〕541号文件批复工程初步设计,批准改扩建、新建总建筑面积5 781平方米,批准概算投资1 460万元,其中:监区及审讯业务用房建设1 200万元,武警营房建设260万元。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监区建设120万元,市财政融资贷款安排777.1万元;其余除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补助外,由市财政安排解决。玉溪市公安局为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
本次审计范围为已完工的监区及审讯业务用房工程。武警营房扩建工程尚未实施,未审计。
工程于2009年12月1日开工建设,2010年12月23日完工,工程质量经质量监督机构及相关单位评定为合格。
截至2013年8月31日,资金来源922.01万元,其中:工程到位资金897.1万元(省级补助120万元,市级配套777.1万元),看守所暂借资金24.91万元;支出906.63万元,资金余额15.38万元。工程送审投资1 369.79万元,审计核减86.39万元,审计审定投资1 283.4万元。
审定投资与批复概算投资1 200万元相比,超投资83.4万元;审定工程投资与到位资金897.1万元相比,资金缺口386.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工程建设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的规定办理了报建、审批等相关手续;实行项目法人制、监理制和合同制管理;工程建设组织及管理措施得当,工期控制较好;会计核算基本规范,财务会计资料反映了工程财务收支情况,收支清楚。但存在送审结算多计工程价款、超概算投资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结算多计工程价款86.39万元
(二)超概算投资83.4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玉溪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要求建设单位对多计的工程结算价款予以核减,按审计审定金额与相关单位办理结算;超概算投资由市公安局向原审批部门办理报批手续,并按批准执行。
针对存在的问题,玉溪市审计局建议:尽快向上级部门反映解决资金缺口问题,确保工程款的支付;重视合同签订工作,做到合同内容完整、条款明确;加强对工程现场签证审核工作,严格执行审核程序;做好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确保工程资料完整规范。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玉溪市公安局对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及建议非常重视,在规定的期限内,按审计决定核减了多计的工程结算价款;超概算投资已向原审批部门办理报批手续;表示今后重视合同签订工作;将加强对工程现场签证审核工作,并严格执行审核程序;做好工程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审计建议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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