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386750 | 文 号 | 530400-005714-20130617-0015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3-06-17 |
易门县丰收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决算、财务收支和绩效审计结果
易门县丰收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决算、
财务收支和绩效审计结果
(二O一三年四月十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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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玉溪市审计局于2012年8月至11月对易门县丰收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决算、财务收支和绩效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易门县丰收水库位于易门县龙泉镇刘家营坝子上游,属红河流域绿汁江水系扒河一级支流,是以灌溉、人饮为主兼顾防洪功能的小(一)型水库,坝高29.6米,库容286.6万m3,水库经多年运行,出现安全隐患,需进行除险加固。省水利厅、财政厅批复概算投资471.23万元。省财政厅下达该项目资金471.4万元,其中:省级承担主体工程投资350万元、市级配套48.8万元、县级配套72.6万元。到位资金360万元(省级资金35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0万元)。工程于2011年5月1日开工,2011年12月14日主体工程完工,2012年1月15日按项目批复内容完成除险加固工程。
经审计审定项目总投资410.39万元与到位资金360万元相比,资金缺口50.39万元。
二、投资绩效分析及总体评价
(一)项目建设的经济性
建管局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管理,投资控制在批复概算内。工程审定投资410.39万元,与批复投资471.23万元相比,减少投资60.8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大坝除险加固工程减少投资49.23万元,减少10.45%;二是预备费未动用,减少投资22.09万元,减少4.69%;三是独立费用增加投资10.64万元,增加2.26%。
(二)项目建设的效率性
1、资金到位率
该项目到位资金360万元,与审定投资410.39万元相比,资金到位率87.72%,市、县级配套资金未足额到位。
2、工期控制较好
批复施工工期为12个月,实际工期8个月,与批复工期相比提前4个月完成建设任务,工期控制较好。
(三)项目建设的效果性
除险加固工程设计洪水标准按30年一遇设计,校核洪水标准300年一遇,工程按Ⅶ级抗震设防。除险加固工程的实施,基本消除了原水库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水库安全正常运行,至2011年12月末,水库蓄水基本充足,在遭遇连续大干旱之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提前完工和蓄水,保证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用水需求。
(四)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的建设基本遵循了基本建设程序。实行了项目“四制”管理,工程投资控制较好;会计核算基本符合《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资料基本反映了工程资金的收支情况,但存在工程结算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
三、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工程结算多计工程价款17.37万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玉溪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工程结算多计工程价款17.37万元的问题,要求易门县丰收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予核减,按审计审定金额与施工单位办理结算。
审计建议:县水利局应及时向上级反映,解决缺口资金50.39万元,保证工程款的支付,避免因拖欠工程款而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管理局应查找输水隧洞出口启闭机室内DN600和旁通管DN300的手电两用闸阀漏水原因,分清责任及时进行处理;加强对预留投资的管理,按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执行,合理控制费用支出,最终以有关部门认定的数据为准;该项目现金支票使用频繁,存在用现金支票支付对公款项的情况,应严格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执行;规范招投标,对工程项目、服务项目达到规定限额以上的要进行公开招投标。
五、审计发现问题及建议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提出的建议管理局非常重视,采取了整改措施,多计的工程结算价款17.37万元已核减,缺口资金已向县政府及市水利局汇报,审计建议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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