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386770 | 文     号 | 530400-005714-20130314-0008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3-03-14 |
玉溪大河以北YTC(2006)20号地块储备土地前期开发整理工程竣工决算、财务收 ...
玉溪大河以北YTC(2006)20号地块储备土地
前期开发整理工程竣工决算、财务收支
和绩效审计结果
(二O一二年十一月六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玉溪市审计局于2011年10月至2012年3月,对玉溪大河以北YTC(2006)20号地块储备土地前期开发整理工程竣工决算、财务收支和绩效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为了改善北片区的交通条件,完善基础设施,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促进玉溪生态城市建设,市政府决定实施玉溪大河以北片区YTC(2006)20号地块储备土地前期开发整理工程。2009年2月和3月,市发改委和原市建设局批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初步设计,同年12月,市发改委发文批准新增给水工程投资676万元并入本项目建设,项目共计批准总投资27 294.68万元, 项目责任单位为玉溪市土地储备中心。玉溪市土地储备中心委托云南铁投新兴发展有限公司为工程建设代建单位。因该项目用地由玉溪市土地储备中心统一收储,本次审计范围是批准初设计概算总投资扣除征地、电力拆迁费概算10 100.8万元后的工程投资17 193.88万元。
项目履行了可研、初步设计报批手续,领取了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绿化项目规划审查合格。采取直接委托方式委托设计单位;监理及招标代理单位以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定,路基、路面、绿化等工程以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工程于2009年4月开工,2011年4月组织工程终验。
截至2012年1月, 建设资金到位8 200万元,支出8 120. 67万元, 其中:预付工程款7 503.67万元、待摊投资617万元。经审定,实际完成投资12 194.68万元,审计核减投资1 575.01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基本按照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办理了相关手续,实行项目代建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等管理,主体工程进行了公开招标,会计核算资料基本反映了工程收支情况,工程款拨付手续齐全,税金代扣代缴及时,建设管理费控制较好。但存在多计工程结算价款、预付工程款未及时结转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工程设计未公开招标、招标文件中结算相关实质性条款相互矛盾、施工签证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二、投资效益分析
(一)项目建设的经济性
批准概算总投资17 193.88万元(不含征地费10 100.8万元),审计审定12 194.68万元,比批准概算节约4 999.2万元,节约率29.08%。节约的主要原因:一是初设概算编制深度不够,概算投资准确性不高;二是未动用预备费867.08万元;三是原设计电力电缆入地,实际施工变更为架空电缆,减少投资455.91万元;四是通过工程招投标,公开竞争,节约了投资。
(二)项目建设的效率性
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表明:路基工程于2009年4月开工,2010年7月组织统一初验,2011年4月组织工程终验,至审计结束时,建筑工程尚未通过备案。
审计抽查15个路基施工合同工期的进展分析,超工期146天,超工期率40.56%,超工期的主要原因:(1)电力拆迁和路基前期进场工作受干扰未能按开工令的开工时间开工;(2)竣工资料应按新规范整理归档,相关职能部门未及时给定市政工程档案格式延误了时间。
截至2012年1月,资金到位8 200万元,与审定投资相比,资金缺口3 994.68万元。
(三)项目建设的效果性
九条城市道路及其配套设施的建成,完善了北片区公共基础设施,提高了北片区土地资源的综合利用价值、对玉溪的招商引资,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加快了周边玉水金岸等项目的建设开发,带动了玉溪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该项目的建成改善了玉溪城区人居环境及人文环境,对促进玉溪生态城市的建设,为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结算多计工程价款1 575.01万元;
(二)预付工程款未及时结转建筑安装工程投资7 600万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玉溪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工程结算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予以核减,并按审计审定金额办理结算; 对预付工程款未及时结转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的问题,要求及时结转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针对存在的问题,玉溪市审计局建议:已签订合同未施工的路面沥青面层、运行维护费等863万元暂列入总投资,实施完成及时报审;一号道路给水管道多次爆管问题,待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缺口资金3 994.68万元,审计结束后由市土地储备中心及时下拨;工程设计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今后应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应加强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和管理;应严格按合同及相关规定规范施工签证管理工作;加快工程竣工资料的整理完善工作,按规定移交相关单位运行管理。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提出的建议,玉溪市土地储备中心、云南铁投新兴发展有限公司非常重视,积极采取了整改措施。对工程结算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已按审定金额办理了结算,对预付工程款未及时结转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的问题已调整了相关账务。审计建议均已采纳,其中针对资金缺口的建议,2012年6月8日云南铁投新兴发展有限公司收到玉溪市土地储备中心划拨建设资金3 318.68万元, 云南铁投新兴发展有限公司及时按合同及审定金额与相关单位办理相关了结算手续。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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