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286780 | 文     号 | 530400-005714-20120704-0008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2-07-04 |
太标太阳能项目建设用地整理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玉溪市审计局于2010年7月至2011年8月,对太标太阳能项目建设用地整理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玉溪研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玉研管复〔2009〕15号文,批准建设太标太阳能项目用地整理工程。工程总投资概算4 713万元,包括填土方、秀溪路改造、排水沟、玉通路改造、歪者河改造、电力搬迁等六项建设内容。计划工期150天。工程于2010年2月1日开工, 2010年11月12日全部完工。
项目送审投资4 706.59万元,审计核减145.56万元,审定投资4 561.03万元。审定投资与概算投资相比,节约投资151.97万元,节约率3.33%。节约投资的主要原因是审计核减投资。审定投资与到位资金相比,资金缺口588.32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的建设执行项目责任制、项目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基本遵循了基本建设程序,工程资料基本完整。收支清楚,会计资料基本反映了工程财务收支情况,但存在报建手续不完善,以邀请招标或直接委托方式确定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工程结算多计价款,挤占建设成本,多付工程款等问题。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结算多计工程价款66.89万元;
(二)挤占建设成本,多计工程投资78.67万元;
(三)多付工程款2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玉溪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竣工决算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要求建设单位对多计的工程结算价款予以核减,按审计审定金额与相关单位办理结算;挤占建设成本的支出从项目总投资中剔除,调由管委经费开支,多付的工程款要求建设单位及时追回,收缴市财政。
针对存在的问题,玉溪市审计局建议: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规范项目报建手续;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及相关规定,对达到规定限额以上的项目要进行公开招标;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加强对投资成本费用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控制,合理计列投资;尽快落实缺口资金,确保工程款的支付,避免因拖欠工程款而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管委会对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及建议非常重视,在规定的期限内,按审计决定核减了多计的工程结算价款;多付的工程款已收回,缴入市财政;管委会表示今后严格执行招投标相关规定,对达到规定限额以上的进行公开招标,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控制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审计建议已全部采纳。现正积极筹措资金支付工程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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