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186811 | 文     号 | 530400-005714-20110819-0002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1-08-19 |
2010年全市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计结果
2010年全市烟叶生产基础设施
建设项目审计结果
(二O一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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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及市政府的安排,由玉溪市审计局统一组织,从市、县(区)抽调审计人员组成审计组,于2011年3月至5月,对全市八县一区2010年度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及资金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一) 项目完成情况
经市、县(区)组织验收,全市共完成2010年度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 162件,其中:水池530个,容量68 056m3;沟渠353条,总长度272.7�,倒虹吸11件,长度25.198�,管网61件,管道长1 023.281�;塘坝整治33件;泵站15件;机耕路155条,长152.048�;坡改梯4件,面积4 102亩,受益农户34 142户,受益面积155 991亩。经审计完成工程直接投资16 058.08万元。
(二)项目资金到位及拨付情况
2010年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共到位资金9 198.94万元,其中:地方烟草公司7 801.35万元,市财政下达项目管理费405万元,红塔区、澄江县政府投入833.83万元,江川、通海、澄江群众筹资158.76万元。至各县(区)审计结束日,已拨付和支出8 581.52万元,其中:烟草公司拨付工程款7 801.35万元,烟办支付工程款258.26万元,红塔区支付烟农补偿费90.13万元,县区烟办管理费支出287.02万元。县区烟办余额617.42万元,其中:红塔区、通海、澄江项目资金499.44万元,项目管理费117.98万元。
(三)工程投资完成情况及审计核实情况
2010年度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报送工程直接投资16 869.85万元,其中:施工单位结算16 506.83万元,烟农投资125.41万元,澄江县政府投入218.26万元,群众投劳折资19.35万元。审计在核对工程验收资料的基础上,对工程投资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了核实。经审计,审定工程直接投资16 058.08万元,其中:施工单位结算15 695.06万元,地方政府投入218.26万元,烟农投入125.41万元,烟农筹资19.35万元。核减工程直接投资811.77万元。审定其他费用895.93万元,其中:管理费290.18万元,质监费53.68万元,规划设计费407.66万元,审计费72.54万元,地勘、测量费71.87万元,玉溪市2010年度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为16 954.01万元。按照补助标准,烟草行业补助14 750.98万元,其中:项目补助14 508.89万元,其他费用242.1万元(规划设计费97.68万元,审计费72.54万元,地勘、测量费71.87万元),市政府补助696.3万元,其中:项目补助42.46万元,其他费用653.84万元(管理费290.18万元,质监费53.68万元,规划设计费309.98万元),县(乡)政府及群众投资承担1 506.73万元。与到位资金相比,未到位资金7 755.07万元,其中:烟草行业未到位6 949.64万元(项目补助6 707.54万元,其他费用242.1万元),市政府未到位291.3万元(项目补助42.46万元,质监费53.68万元,规划设计费309.98万元,管理费超拨114.82万元),县(乡)政府及群众投资未到位514.13万元。
(四)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我市2010年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市、县区政府的领导下,各工程管理和监督部门密切协作,合理规划,精心组织,严格把关,严格执行项目的申报和审批程序,实行层层落实,分级把关、分级负责的措施;强化项目实施管理,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工程监理制和张榜公示制度。财务管理实行专户管理,执行报账制。市人民政府统一协调,烟草系统负责,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全过程参与,整合市县烟草产业办、水利、农业、财政等部门的力量,发挥优势互补、协调配合的潜能,确保了项目顺利完成。项目管理到位,资金管理严格,财务核算清楚,资金使用合规,未发现虚报项目,套取补助和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违纪问题。但在工程管理方面,部分项目区单位工程投资控制不严,存在超批复投资情况;变更项目未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规定进行报批;工程项目的现场监督和管理工作不严谨、不到位。在决算方面,存在工程决算多结多计工程价款,工程签证不及时,不准确等问题。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多计多结工程款811.78万元,主要是高套工程单价、多计及重计、错计工程量等。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玉溪市审计局对上述问题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工程价款予以核减,由项目建设单位按审计审定投资与施工单位办理结算。
针对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问题,审计建议:(一)加强工程监理,做到签证及时、真实、准确,杜绝工程量不实等问题。(二)进一步规范栏标价编制,加强招投标管理。(三)进一步提高规划设计的深度,以确保项目施工的可操作性。
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及建议采纳情况
各项目单位,将在工程款结算时按审计审定金额结算支付,对项目管理和工程管理与监理不到位问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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