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1186828 | 文     号 | 530400-005714-20110215-0012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1-02-15 |
玉溪市抗旱救灾资金和物资专项审计结果
玉溪市抗旱救灾资金和物资专项审计结果
(二O一一年二月十日公告)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有关规定,玉溪市审计局于2010年8月至11月对市本级和八县一区财政局、民政局、总工会和红十字会等部门自2009年10月至
一、抗旱资金收入、拨付、物资筹集发放情况及评价
(一)基本情况
自2009年9月以来我市发生了百年不遇的特大干旱,75个乡镇不同程度受灾, 受灾人口118.93万人,占全市人口的67.8%, 因旱造成1706个自然村饮水困难,42.95万人,17.8万头大牲畜受到不同程度影响。大小春农作物受灾176.95万亩,成灾120.6万亩,绝收67.2万亩,直接经济损失11.87亿元。灾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方筹措资金,及时将抗旱资金拨付各县区,各县区政府把“抗大旱、保民生”作为工作重点,积极投入抗旱救灾工作。
(二)抗旱救灾资金、物资的筹集、分配、拨付、结余情况
1、至2010年10月31日止抗旱救灾资金筹集、拨付、结余情况
全市共筹措投入抗旱救灾资金25 960.65万元,其中:市级筹集资金18 181.67万元,县区筹集资金7 778.98万元。
(1)市级筹集资金18 181.67万元,其中:社会捐赠和特别捐献资金5 513.57万元(上级拨入2 661.98万元、市级2 851.59万元),拨付18 161.61万元,其中:拨市直部门1 028.74万元,红塔区1 222.07万元,通海县1 426.8万元,江川县1 431.22万元,澄江县1 828.99万元,华宁县2 066.25万元,易门县2 164.13万元,峨山县1 912.02万元,新平县2 690.67万元,元江县2 390.72万元。市直各部门的资金除“献爱心”捐赠款余额20.06万元 (原因是教育系统捐赠款按照捐款意愿要用于6个县6所学校修建水窖尚未拨付)外,已按规定用途拨付和使用。
(2) 县区拨付情况:至2010年10月31日,各县区收到和筹集资金24911.85万元(其中,各县组织社会捐赠和特别捐献资金4 835.51万元),拨付使用22922.32万元,其中:红塔区2 562.66万元,通海县1800.57万元,江川县1 980.40万元,澄江县2 590.34万元,华宁县2 308.41万元,易门县2 558.23万元,峨山县2 562.20万元,新平县3804.42万元,元江县2 755.09万元。
县区未拨付及使用资金余额1989.53万元,其中:红塔区438.48万元,通海县229.30万元,江川县164.32万元,澄江县189.49万元,华宁县153.59万元,易门县219.98万元,峨山县339.75万元,新平县42.22万元,元江县212.4万元。原因主要一是部分小水库、小坝塘修复和小水窖建设工程未验收,资金未拨付;二是农业系统玉米地膜种植计划滞后,每亩10元补贴标准低,推广难度大;三是民政部门冬季灾区灾民救济资金尚未全部使用。
2、物资接收、分配情况:全市共接收526.24万元抗旱捐赠物资,其中:市水利局接收水泵、水管等物资114.65万元,市共青团、市妇联接收矿泉水7.5万元,市民政局接收矿泉水、茶饮料等物资267.63万元,县区接收物资136.46万元。已全部按规定用途分配到各县并投入使用。
(三)抗旱救灾资金绩效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市、县财政、民政等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以加强抗旱救灾工作为己任,积极组织筹措资金,加强资金管理,按规定用途和实际灾情及时拨付资金。各县区收到资金后,及时将款项拨付并投入使用。接收捐赠物资符合固定资产的已登记入账,民政部门在接收安排发放救灾款物过程中,实行统一的财务管理,受助对象和范围符合规定,物资专人管理,无滞留浪费,救济对象及时并如数领到了款物。全市共建成爱心水窖3 928口,修复完成小(二)型水库12座,修复小坝塘231座,完成其他抗旱应急工程301件。.工程在抗旱期间已全部完工,缓解了灾区群众的饮水困难和生产生活困难,增强了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但各县区存在水利工程项目特别是水窖建设已实施完毕,验收缓慢,未结算的情况,团市委在3个县实施的900口希望水窖工程建设由于项目立项晚,适逢雨季和农忙时节因素交叉,导致开工较晚,现项目尚在实施过程中。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县区拨付资金不及时802.87万元,其中:财政部门未拨付389万元(通海县179万元、华宁县80万元、易门县80万元、澄江县50万元);捐赠资金266.68万元(澄江县116万元、易门县119.98万元、通海县30.7万元);通海县滞留乡镇各站所147.19万元。
(二)元江县挪用抗旱救灾资金18.4 万元,主要是因远、东峨等4个乡镇政府将抗旱救灾资金用于接待费,公务车燃油修理费等。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上述问题,各县区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及时拨付资金,归还被挪用的救灾资金。
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审计建议(一)今冬明春抗旱形势依然严峻,部分水利工程蓄水量不足,抗旱资金缺口很大,各级政府还需加大资金投入;(二)县级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下拨乡镇抗旱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检查,对各乡镇尚未启动的项目应督促尽快组织实施,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三)各县区应加快对抗旱工程项目的实施和验收,对工程已完工的项目尽快办理结算。
四、整改情况
各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到2010年12月末,上述拨付不及时资金除通海县财政和民政资金154.10万元、澄江县民政资金27万元未拨付外,其余各县资金全部拨付完毕。两县资金拨付视抗旱救灾工程进度和物资购买情况决定。元江县挪用抗旱救灾资金18.4 万元,已归还原资金渠道 。
相关阅读: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 2024-11-29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内设机构 2024-12-31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2024-11-29
- 市政府法制办顺利完成2015年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 2015-04-21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机构职能 2024-12-31
- 玉溪市卫生健康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4-08-28
- 玉溪市环境保护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3-09-04
- 国家统计局玉溪调查队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4-11-29
- 玉溪市公共交通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2023-08-25
- 玉溪市召开2016年全市环境保护暨湖泊保护治理工作会 2016-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