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0986874 | 文     号 | 530400-005714-20090226-0002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09-02-26 |
审计结果公告2009年第14号(总第14号)-3
履行经济责任的审计结果
(二OO九年二月十七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及玉溪市委组织部的委托,玉溪市审计局于2008年8月至10月,对李宏同志2003年12月至2007年12月任峨山县县长期间(重点审计近三年)的经济责任进行了就地审计,共审计了峨山县政府办公室、财政局、地税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人事劳动局、建设局、民政局、卫生局、广播电视事业局,并对与此次审计相关的部分单位进行了延伸审计或调查。(峨山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的审计结果另行公告):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李宏同志于2003年12月任峨山县代理县长,2004年2月至2007年11月任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任职期间,主要承担主持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的职责。主管县人武部、财政局、人事劳动局、监察局、审计局,联系小街镇的工作。
审计结果表明,李宏同志任职期间,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领导下,按照县第九、第十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带领政府班子及各部门,克服各种困难,大力推进“生态立县、工业强县、农业稳县”的发展战略,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县生产总值2007年比2003年增长2.2倍;地方财政收入2007年比2003年增长2.7倍,同时消化了任职前历年财政未拨专款823万元,并加强了制度建设和财政财务管理。
根据峨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提供的2005年至2007年会议纪要及相关资料,审计重点抽查了矿山整顿及矿产资源有偿配置、大河治理等二十一项重大经济决策及工程项目,未发现李宏同志有违反民主决策程序的个人决策行为。
从审计情况看,延伸审计或调查的单位2005年至2007年财务收支基本符合国家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第一部分:财政和地税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应缴未缴预算款224.26万元,其中: 国土资源局178.61万元, 财政45.65万元 ,延伸至审计日,以上资金已全部缴入国库。
(二)县财政累计欠拨机关养老保险868.74万元,全部为2002年度以前欠拨资金。
(三)财政超范围使用国有土地出让金101.3万元,用于县检察院“两房” 工程建设。
(四)财政违规调入资金72.5万元。
2007年,县财政将市财政局拨入教师工资专项资金72.5万元,从教育专户调入预算内用于平衡预算,导致县财政重复列支。
(五)四个乡镇未拨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24.95万元,其中:塔甸镇11.40万元,大龙潭乡6.55万元,岔河乡5.77万元,富良棚乡1.23万元。
85(六)地税局自收现金税款未及时缴库37.88万元;
未严格执行代开发票的相关管理规定;对代征的现金税款监督和管理不到位。
第二部分:其他部门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县民政局私存私放资金136.88万元;单位基本账户资金结余过大,致使财政资金未能有效发挥作用。
(二)隐瞒其他收入275.46万元,其中: 政府办192.88万元; 民政局72.59万元; 人事劳动局9.99万元。
(三)应缴未缴财政资金114.69万元,其中: 建设局资产处置收入97.1万元; 人事劳动局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17.59万元。
(四)建设局截留、挪用建设资金15万元;白条顶库15万元;应缴未缴税金5.84万元;自立收费项目,违规收费1.9万元。
(五)扩大开支范围7.12万元,其中:广电局4.51万元, 建设局2.61万元。
(六)人事劳动局职工郝某涉嫌侵占国有资产0.17万元。
(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不规范,主要是广电局相关投资管理核算不清;相关单位少记固定资产126.42万元、往来款长期挂账及原始单据报销手续及要素不齐全。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玉溪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应缴未缴预算款及财政违规调入资金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对财政欠拨机关养老保险金的问题,要求政府及时安排拨付欠拨的资金;对财政超范围使用国有土地出让金的问题,要求县财政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四个乡镇未拨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问题,要求及时拨付到位;对地税局自收现金税款未及时缴库的问题,给予峨山县地税局警告;对地税局未严格执行代开发票相关管理规定的问题,移交县政府责成相关单位进一步查处;对地税局代征的现金税款监督和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要求今后应加强对代征代扣单位代征税款的监管;对县民政局私存私放资金的问题,余额129.16万元,其中:收缴市、县财政114.18万元、及时转入基本账户核算15万元,并对单位处2万元的罚款 ;对隐瞒其他收入的问题,要求调整相关账务;对民政局基本账户资金结余过大的问题,历年结转的事业基金127.68万元,收缴县财政,对其他结余资金,要求按相关程序报县财政及政府批准后使用;对应缴未缴财政资金的问题,人事劳动局余额3.95万元, 收缴县财政;对建设局截留、挪用建设资金的问题,要求县建设局追回留小街建筑工程公司的5万元,收缴市财政;对建设局白条顶库的问题,移交县政府责成相关单位进一步查处;对建设局应缴未缴税金的问题,要求及时补缴;对人事劳动局郝某涉嫌侵占国有资产的问题,交由峨山县人事劳动局按规定处理;对县广播电视局相关投资管理核算不清的问题,要求县政府督促广电局对投资进行认真清理;对扩大开支范围、违规收费及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各单位及时进行整改,今后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政府应督促财政、审计及相关部门加强对各部门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增强财经法纪的意识;地税部门应加强对代扣代缴手续费的管理;政府应加强对担保公司的管理和监督。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上述问题,峨山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纠正和整改。对财政欠拨机关养老保险金的问题,县政府将根据财力状况,逐年安排拨付;对财政超范围使用国有土地出让金的问题,政府已进行纠正;对四个乡镇未拨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问题,已拨付7.78万元,其余已承诺分期分批进行拨付;对地税局未严格执行代开发票相关管理规定的问题,县纪委、监察局等相关单位正在进行调查;对县民政局私存私放资金的问题,余额114.18万元及罚款2万元已分别缴入市、县财政,15万元已转入基本账户核算;对隐瞒其他收入的问题,已按要求进行了账务调整;对民政局基本账户资金结余过大的问题,其中历年结转的事业基金127.68万元,已缴入县财政;对应缴未缴财政资金的问题,人事劳动局余额3.95万元已缴入县财政;对建设局截留、挪用建设资金的问题,留小街建筑工程公司的5万元已缴入市财政;对建设局白条顶库的问题,县纪委、监察局已安排专人正在进行调查;对建设局应缴未缴税金的问题,已及时进行了补缴;对人事劳动局郝某涉嫌侵占国有资产的问题,县人事劳动局已按相关规定对本人进行了处理;对县广播电视局相关投资管理核算不清的问题,县广电局已按要求进行了认真清理,调整了相关账务;对扩大开支范围、违规收费及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县政府已责成相关单位及时进行了清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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