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51635159 | 文     号 | 玉市建函〔2025〕21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日期 | 2025-11-19 |
玉市建函〔2025〕21号关于玉溪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18号建议的答复
玉市建函〔2025〕21号
关于玉溪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0018号建议的答复
罗成丽代表:
您领衔提出的《关于华宁县华溪镇集镇区路灯修复改造的建议》(第0018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底,玉溪市启动了“点亮玉溪”行动,按照“一次规划、示范先行、分期实施”的原则,一次性规划到位,拟在7县2区4663个尚无路灯的自然村组的村内户外、部分村寨人员密集区域的连接路安装智能化太阳能路灯。结合玉溪市现状条件,一期先行采购安装5万盏智能太阳能路灯,具体数量为每个县区初定5000盏。“点亮玉溪”(一期)共完成全市4281个村组50000盏太阳能路灯安装工作。按照村组布点设计规范确定选址并统计路灯需求,经乡镇(街道)、县上报,共为华宁县安装了5350盏太阳能路灯,华溪镇安装了305盏。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大部分路灯年久失修已经损坏的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点亮玉溪”(一期)项目资金缺口较大,项目建设总费用审定为28058.3万元,截至目前,共支付项目公司25766.19万元,剩余部分未支付。由于资金短缺,玉溪市已暂停实施二期、三期等后续工程。2019年部门相关职能职责调整,村庄公共照明设施建设,主要由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牵头负责。按照《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点亮玉溪”行动方案>的通知》(玉办通〔2016〕60号)及《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玉溪市“点亮玉溪”工程农村太阳能路灯运行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玉市建通〔2019〕42号)文件规定,全市50000盏太阳能路灯的免费维护期限为2021年6月30日,根据《玉溪市“点亮玉溪”行动方案》约定,项目公司负责对5万盏路灯一次性规划建设、运营十年(前五年由项目公司免费维护运营,后五年按照每年每盏灯100元进行有偿维护运行,维护运行经费由各县区财政列入县财政预算,自行承担)。
三、关于对建议的逐条答复
关于建议相关部门给予解决158盏路灯修复改造需经费45万元,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经与您沟通对接,并及时通过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实,华溪镇已争取到人大资金及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和美丽乡村整合资金解决6个村组158盏路灯(其中70%为太阳能路灯、30%为电灯)。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下一步工作中将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等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履行好各自职能职责,共同开展好村庄环境专项整治、推进绿美乡村建设等工作,整体提升村容村貌,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关心和支持。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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