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51635145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日期 | 2025-11-19 |
玉市建函〔2025〕14号关于玉溪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166号建议的答复
玉市建函〔2025〕14号
关于玉溪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0166号建议的答复
沈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公共洗手台等文明创建设施长效管理机制的建议》(〔J2025〕0166)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洗手台项目建设背景。2020年起,云南省启动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其中“勤洗手”是重要内容之一,重点在学校、医疗机构、集贸市场、室内公共场所、公园广场、客运站(码头)、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8个重点区域建设洗手设施,旨在通过配套公共洗手设施减少传染病传播,培养群众卫生习惯。为规范建设行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编制印发了《云南省公共洗手设施建设技术指南(试行)》,明确了选址、配置标准、给排水要求等细则。洗手设施的普及显著提升了公共场所卫生条件(尤其在景区和城市核心区),有效降低了手部接触导致的疾病传播风险,成为文明城市创建的亮点工程。
(二)公共洗手台管理现状。目前,全市共建设公共洗手台
8000余个。其中,设置在公共区域的300余个由各属地综合行政执法局管理,其余则由产权单位自行管理。各县(市、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针对公共区域洗手台管理均已建立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日常清洁维护、用品补充、设施检查报修及卫生监督提醒,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检查考评体系实施量化评分管理,考核结果与管理人员绩效挂钩。针对产权单位自行管理的洗手台,存在问题的由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或“7个专项办”督促责任单位整改。
(三)工作推进情况。为持续巩固“勤洗手”公共卫生习惯成
果,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保障既有洗手设施长效运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公共洗手台管理工作。一是强化部门协同。整合教育体育、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及各县(市、区)力量,按照“全覆盖、无死角、标准化、长效化”的工作目标,部署对全市既有洗手设施建设及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摸排,确保精准掌握底数,理清县区及部门责任,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健全制度保障。2025年8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既有洗手设施排查统计口径和管理维护工作的函》,按照“谁设置、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属地兜底”的原则,明确洗手设施管理维护责任主体,压实管理责任,确保全市既有洗手设施功能完好、数量充足、清洁卫生、使用便利,有效满足市民日常洗手需求。三是创新监督方式。通过拍摄曝光片等方式,对各县(市、区)洗手台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曝光,促进县区之间互鉴互促、整改提升。同时,经积极争取,已将“洗手台完好率达100%”指标纳入第三轮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内容,列入高质量健康县城建设的38项考核指标之一,将指标达标率作为排名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强化了各地对洗手台管理的重视程度。四是严格督导检查。联合市“7个专项办”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县(市、区)专项行动开展落实情况开展全覆盖检查,将洗手台管理作为暗访重点内容,定期调度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通过以上措施,全市洗手台管理水平和完好率逐步提升,市民使用体验持续改善。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一是部分管理单位未充分认识文明创建不是“一蹴而就”的 工作,而是“外化于行,内化于心”的长期工程,存在文明建设“有检查时紧,无检查时松”的被动应付心理,公共洗手台的后期管理未形成制度。二是部分管理单位因工作经费紧张,对于公共洗手台的卫生管理和设施维护存在不及时、不到位的情况,部分公共洗手台放不出水,洗手液及擦手纸的更换不及时,部分公共洗手台处于无法正常使用的状态。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代表的建议很中肯。
三、关于对建议的逐条答复
一是关于建议部分管理单位未充分认识文明创建不是“一蹴而就”的 工作,而是“外化于行,内化于心”的长期工程,存在文明建设“有检查时紧,无检查时松”的被动应付心理,公共洗手台的后期管理未形成制度。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下一步工作将建立全市既有洗手设施数据库,明确各洗手台的管护主体,建立责任清单,督促各产权单位切实履行日常检查、维护、保洁职责。同时,持续推行“属地化日常管理+跨部门联合督导”机制,建立健全“不定期检查-限期整改-跟踪问效”的管理流程,通过专项通报、现场督办等方式压实管理责任,确保设施供水、保洁等基础服务持续稳定。同时,结合正在起草的《玉溪市城市管理条例》,将既有洗手设施管理维护职责纳入立法内容,着力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通过法治保障加以规范,确保洗手设施长期有效发挥作用。二是关于部分管理单位因工作经费紧张,对于公共洗手台的卫生管理和设施维护存在不及时、不到位的情况,部分公共洗手台放不出水,洗手液及擦手纸的更换不及时,部分公共洗手台处于无法正常使用的状态。我们的办理意见,探索维护机制抓,鼓励有条件的产权单位探索“以商养洗”等多元化保障模式(如在设施周边合理设置广告位等),拓宽资金来源,弥补运维资金缺口。同时,积极向财政部门反映困难,争取将公共洗手设施维护及耗材更换方面的经费支出纳入财政保障范围。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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