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31490094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日期 | 2023-11-14 |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六届政协第二次会议〔T2023〕0279号提案的回复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六届政协第二次会议〔T2023〕0279号提案的回复
代英委员:
首先感谢代英委员对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收到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古建筑、古民居、古村落的文化保护与传承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与协办单位认真研究,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加强古建筑、古民居、古村落的文化保护与传承对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对于留存城乡古韵、彰显地域特色,对于继承文化遗产发展文旅产业都具有重要作用。
针对古建筑、古民居、古村落的文化保护与传承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各县(市、区)及相关部门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一、历史文化资源调查评估和认定情况
玉溪市高度重视古建筑、古民居、古村落的文化保护与传承工作,自2016年10月以来,我市九县(市、区)经过普查、评估、照片、测绘、编码、登记、落图等工作,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发文公布并挂牌保护,共完成确定历史文化街区2处(通海旧县、御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299处(其中红塔区98处、江川区43处、通海县111处、元江县8处、华宁县14处、澄江县5处、峨山县10处、新平县4处、易门县6处),上报省住建厅目录清单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已全部完成。
列入国家传统村落名录共六批38个村庄,历史建筑挂牌288栋。2022年,成功申报玉溪市元江县龙潭乡邑甲冲村委会、阿乃村委会2个村列入第六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云南省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的通知》要求,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峨山县、元江县积极申报,制定了《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方案》,经会同市财政部门对2县所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并于2023年4月25日推荐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参加省级评审。
针对“无人古村落”出现被盗,未得到充分利用的情况,对全市“无人古村落”进行排查。初步调查结果为:我市有“无人古村落”3 个,分别是红塔区李棋街道大矣资村、红塔区高仓街道龙树社区李井村、通海县九龙街道石头村。
二、保护管理责任落实情况
(一)强化制度保障。一是玉溪市《关于在玉溪市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方案》已于2022年8月正式发布实施。二是《通海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法》与《通海历史文化名城核心保护区房屋修缮改建管理办法》2023年7月1日印发实施。三是编制完成《玉溪市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规划》及《玉溪市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实施方案》。四是2021年8月印发《玉溪市历史文化名城(街、镇、村)及传统村落、历史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
(二)加强保护工作。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强化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方案和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促进文物修缮保护科学化发展。编制文物保护单位修缮方案,防止拆真建假、拆旧建新、拆小建大以及房地产开发式“保护”现象。先后完成文庙街、文星街等10条历史街道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印发《通海县古城古民居保护开发补助方案》,全面启动古民居、历史建筑和优秀传统建筑的修缮保护和利用工作。编制《通海传统民居修缮手册》《通海传统民居改造指导手册》,从结构体系、围护结构、瓦屋顶、饰物构件等,全面系统规范施工工艺、材料选择、操作流程。启动古民居修缮和古城保护工程,对24院明清和民国历史建筑进行修缮保护。开展文物保护“四有”工作,科学划定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控制地带,建立标志碑、记录档案,设立保护机构,明确管理人员,完成市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一项一策”整治。二是对文物古建筑实施修缮。投入资金,对建筑类(含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文物进行修缮。修缮资金主要依靠政府投入,兼有少量社会集资。主要修缮情况为:需修缮的国保 4处,修缮4处,修缮率达100%;需修缮的省保23处,修缮18处,修缮率达78%;需修缮的市保50处,修缮33处,修缮率66%;需修缮的县保121处,修缮85处,修缮率72%。三是加强对历史建筑的修缮维护力度,强化保护措施。为使历史建筑不受破坏,强化保护措施,各县区结合自身财力和实际,均不同程度开展修缮维护。新平县于2009年投入资金6000余元对新化城隍庙大门进行修缮,2015年投入100余万元对帽盒山革命遗址进行修缮,2018年筹集120余万元资金对扬武李氏民居进行重新修缮,作为滇中、滇南、思普三地军事代表联席会议旧址,成为当地重要党风廉政教育基地;江川区2011年共筹资50万元左右对魁星阁进行原貌重建,北极阁1995年重修,朝阳苑2008年进行翻新,得月寺2013年村民集资约65万进行了原貌重建;永安寺由于建筑年代长,大部分房屋成了危房,部分出现了倒塌,2017年参照原貌进行全面修复;凤林寺2013年进行原貌翻新,龙街关圣宫2018年底由村组争取资金及村民集资完成拆除复原重建。四是对通海历史文化名城全面实施升级保护措施。实施街巷环境整治,完善古城基础设施,根据保护规划的要求和保护办法的规定,深入实施沿街建筑风貌整治、历史建筑修缮保护及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实施古城区危旧房改造工程,坚持“危旧房改造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按保护规划的技术要求,采取修缮加固的方式实施古城区危旧房改造工程,最大限度地维护城市历史空间形态和传统风貌特色;实施古城水系恢复工程,2015 年初经过分析论证,实施了全长1227米的文庙街、南北街水系恢复工程,投入资金438万元。提升了古城的品位和魅力,为古城营造了良好的人居环境,赢得了社会广泛赞誉。五是加强人员培训,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通过每年举办村镇工作培训,邀请相关专家就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授课,将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相关政策及研究传达至乡镇;定期组织县住建、消防、乡镇等部门相关人员,开展传统村落消防安全检查,查看消防水池、消防设施及民居用火、用电等安全情况,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整改,不断加强村民的保护意识。
(三)充分挖掘古建筑、古民居、古村落的价值和内涵,推动文旅融合。相关部门充分挖掘古建筑、古民居、古村落的价值和内涵,以文保单位、古建筑、古民居、古村落为载体,打造展览馆、纪念馆、乡愁书院、传习馆、民宿等,活化利用文物资源,推动文旅深度融合。一是通海县持续加强古城特色街区建设,将文庙街、文星街打造为以民居客栈、休闲吧、酒吧、茶吧、艺术吧等为特色的文化旅游街区。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打造休闲场所10余家、精品民宿客栈4家;西街形成以金、银饰品加工、展示、销售为特色的文化旅游街区,主要以云南通海民族银饰制品有限公司、云南通海云天石珠宝有限公司、张氏福昌首饰店、蔡家山银饰店、亚华银饰店等为代表;规划打造了北街、南街和文庙街盆景艺术主题街区,街区全长约1.3公里,共摆设花桩盆景352盆;古城内以司马第食府、古城池秀坊、秀山青餐院、东街3号等为代表的特色餐饮名店不断发展。二是充分发动社会力量,一方面鼓励当地有能力的企业人士建设家乡,如元江县坡垤村,在政府投资保护的基础上,当地企业元江坡垤谷农业旅游有限公司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对村庄进行旅游开发,目前坡垤村已经开始接待游客;另一方面,通过引进项目扩大传统村落的影响等方式参与保护。2020年兴蒙乡引进了兴蒙乡文创休闲康养小镇项目,进行了小镇喀卓百花巷、美食街和啤酒广场的开街仪式。打造“咯卓百花巷”特色街,吸引了大量游客到百花巷游玩,极大的推进了白阁下村传统村落的宣传和发展。
三、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名城保护制度体系存在短板,规划体系尚未健全。目前名城保护的依据是2015年编制的省级名城保护规划,《通海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未按《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要求完成修编。
二是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压力大,活化利用率低。部分市民对名城保护的认知程度不高,已公布的111处历史建筑,保护得较好和已进行保护修缮历史建筑仅占30%,部分古建筑产权关系复杂、矛盾较多,有条件活化利用的资源仍未得到有效整合使用,全社会参与保护、主动保护尚未有效形成。
三是村落空心化,保护难度加大。因村内劳动力大量外流,农村成为劳务输出的主要源头,农业生产效率逐渐达到瓶颈,村落空心化、常住村民老龄化严重。原有的“分包到户”的土地制度随着农业科技化的提升,对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造成负面影响。在旅游发展的过程中会出现过度开发、利益分配不均等问题,从而导致村落保护被忽视,村落环境受到破坏的现象。
四是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难以满足发展需要。核心保护区人口密度大、建筑密度高,“吃住行”条件简陋,公共服务配套及市政基础设施短板明显,如,通海全县星级酒店仅1家,2A级及以上旅游公厕数量和密度未到国家标准。
五是专业人才匮乏,工艺创作和非遗传承人青黄不接。城市建设管理运营的综合型、专业型人才紧缺,传统工艺中坚力量普遍在50岁以上,人才培养滞后,出现后续无人现象。
六是文旅融合深度不够,缺乏系统性策划和高水平运营。沉浸式旅游示范区建设仍处于探索阶段,城市文化旅游形象不够鲜明,资源开发品位不高,观光产品多、体验产品少。对外宣传营销方式手段单一。
四、下步努力方向
保护和利用好历史文化遗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无旁贷,为加强古建筑、古民居、古村落的文化保护与传承工作,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会同各县(市、区)及相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一)压实管理责任。对古建筑、古民居、古村落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加强“人防+物防+技防”保护手段,实施防雨防塌防盗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所需经费纳入当地政府财政预算,同时按照少数民族村寨、传统村落、乡村振兴等类别向相关部门积极多方争取资金。
(二)深挖掘,增数量,与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共建保护发展体系。一是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和《玉溪市“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有关工作;二是同步推进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建筑的普查认定工作;三是加快推进《玉溪市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对象规划》编制工作,系统实施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助推美丽乡村建设,为发展乡村旅游,提供政策保障。
(三)实施活化利用。一是激活村落乡土文脉。在充分采集古村落文物与建筑信息的基础上,可进一步构建文化展示馆,复活祠堂等传统建筑,积极开展节日民俗文化活动。同时,为了打造乡土文化品牌,可制定乡规乡约,激发古村落村民的亲缘联系,从内部激发村落文化的活力,激活村落的乡土文脉。二是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深入挖掘提炼各传统村落的历史故事、民风民俗、非遗项目等,明确不同传统村落的发展方向,结合古建筑具体情况,注重特色文化元素利用和保护,按照村史馆、民俗馆、特色民宿、文化活动站、村图书馆等类型,打造新型公共文化空间,活化利用传统村落和建筑,满足村民的休闲、聚会需求,提升村民归属感。三是丰富旅游载体。结合各村落文化特色,持续开发适合游客体验的旅游产品、主题活动,丰富游客体验,摆脱过去走马观花式的初级旅游阶段,增强游客的精神愉悦和深度体验。通过积极引导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成为传统村落特色文化产业,如开发传统手工艺旅游产品、“老字号”土特产、民俗文化展演,带动村落居民生活水平提升,提升古村落保护的内驱力。
(四)拓宽融资渠道,破解资金难题。一是加大专项资金投入。积极做好国家、省、市文物古迹和历史文化街区,国家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等项目的申报,积极争取各级各类文保项目资金支持,努力确保国家、省、市更多的专项资金用于我县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同时,县政府要设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基金,将其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二是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运用市场化手段,积极探索社会化投入和保护的新思路、新办法。在坚持国家保护为主、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积极鼓励单位和个人修缮、依法购买或租用古建筑,鼓励和引导开发商将投资方向转移到保护传统街区和历史建筑上来,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撬动作用。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古城重要文保单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秉承“谁投资、谁受益”“谁使用、谁管理、谁维修”原则,文物建筑的维修经费主要由其使用单位和主管部门筹集负担。
(五)强化舆论宣传,全力营造浓郁的保护氛围。一是增强名城荣誉感。通过设置典故标识牌、建立名人碑亭、命名古街老巷、开辟民俗民间文化长廊、恢复传统习俗等方式,把无形文化遗产进行有形再现,充分发挥其潜移默化的作用,提高民众对历史建筑的认知感、荣誉感,使名城保护成为一种自觉的行动。二是凝聚保护共识。充分利用电视台、广播、报纸、网络、板报、标语、新媒体等宣传方式,采取开办专题、设置专栏、进行专访、微视频等形式,叙述古建筑历史,讲古建筑的人文故事;利用各单位及临街电子显示屏,公共汽车、出租车车载显示屏、户外广告栏、广告立柱等,宣传相关知识;结合中小学生、机关干部、市民教育的特点,让名城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三是增强法治意识。结合“八五”普法,通过印发举办普法培训班等方式,不断强化民众、业主以及古保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对相关法规政策的认知和理解,全面增强广大群众的名城保护共识和法治意识,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保护传承氛围。
最后,再次感谢代英委员对通海历史文化名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也请你们继续在今后的工作中对我局的工作进行指导。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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