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389207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日期 | 2022-10-25 |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玉溪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12号建议的答复
C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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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玉溪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12号建议的答复
邓雪春代表:
您领衔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因远坝乡村振兴亮化美化建设资金的建议》(0112号),已交由我们研究处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谢谢你们对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及对城乡建设工作所提出的宝贵建议。
一、基本情况
(一)2014年9月3日,市人民政府下发了《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美丽乡镇规划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玉政发〔2014〕110号),坚持以人为核心,加大城乡统筹力度,开展城镇环境集中整治,着力改善镇容镇貌,加快完善设施配套,塑造城镇特色,健全公共服务,增强城镇承载力,不断改善人居环境质量。通过3年的努力,把全市50个建制乡镇(街道办除外) 建成“基础设施完善、人居环境优良、特色风貌鲜明”的新型城镇,实现全市美丽乡镇全覆盖。围绕布局优化、路面硬化、街道绿化、路灯亮化、环境净化目标,以项目为抓手,着力实施镇容镇貌整治提升、集中供水设施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农贸集贸市场改造提升和实施群众文体活动广场建设六项工程。
元江县因远镇被列为2015年度美丽乡镇,市级于2015-2016年分批下达美丽乡镇专项补助资金共计210万元。按照《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美丽乡镇规划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资金可用于镇容镇貌整治提升、集中供水设施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农贸集贸市场改造提升和实施群众文体活动广场建设六项工程,要求着力打造一条美观靓丽、彰显特色的示范街道。
(二)2016年底,我市启动了“点亮玉溪”行动,按照“一次规划、示范先行、分期实施”的原则,一次性规划到位,拟在7县2区4663个尚无路灯的自然村组的村内户外、部分村寨人员密集区域的连接路安装智能化太阳能路灯。以昆玉路沿线、抚仙湖周边村庄为示范区先行,逐步向山区各村庄延伸,实现每个自然村内均有满足出行基本需求的路灯照明。结合我市现状条件,一期先行采购安装5万盏智能太阳能路灯,具体数量为每个县区初定5000盏。由各村按照布点设计规范确定选址并统计路灯需求,经乡镇(街道)、县(区)逐级上报市级备案,具体由项目公司结合各县区当前村庄路灯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局部调整,保证村村有路灯;二期视一期效果和具体需求另行安排。工程采取项目公司全额投资建设、市级逐年进行偿还的方式实施。截至2018年底,已完成七县二区50000盏太阳能路灯安装工作,累计完成投资约28000万元。按照村组布点设计规范确定选址并统计路灯需求,经乡镇(街道)、县(区)上报,总共为元江县安装了5450盏太阳能路灯。
二、存在的困难问题
(一)还有376个没点亮。一是由于各县区考虑了第二期工程布点安装;二是村庄数量较多,一期安排的路灯数量不能满足所有村庄;三是拟列入第二轮百千工程的村庄资金短缺未如期实施、路灯未及时安装点亮等三个原因,全市至今还有376个村庄未安装路灯。
(二)一期项目资金缺口较大。根据《玉溪市“点亮玉溪”工程(一期)最后阶段跟踪审计》(玉审报〔2018〕73号)审计结果,项目建设总费用审定为28058.2993万元。截至目前,总共支付项目公司19900万元,剩余8158.2993万元尚未支付,该款项已被纪委列为拖欠中小民营企业欠款重要督办事项,市级还在想方设法筹措资金。
三、下步工作打算
“点亮玉溪”项目的实施,完善了全市无路灯农村公共照明设施,改善了农村的人居环境,切实提高了农村生产生活质量和水平,加快了城乡一体化进程,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惠及全市农村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偏远农村的关心关爱。市委市政府对于此项工作给予高度肯定,群众对于此项民生工程也给予高度赞誉。为继续解决群众对路灯的需求,我们也积极继续做好相关工作。
一是做好已安装路灯的运营管理工作,督促项目公司做好路灯的日常维护运营工作,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二是摸清底数,为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我局已下发了《关于核实村庄亮化情况的通知》,对全市贫困村、荣誉村、重要道路连接线和其他普通村组的亮化需求进行了摸底排查,为市委市政府的决策提供详实的基础数据和重要依据。
三是积极向市政府汇报。积极向政府请示汇报,在解决“点亮玉溪”一期遗留问题的基础上,尽快筹措资金,尽快启动贫困村、荣誉村、重要道路连接线和其他普通村组的亮化工程。元江县因远镇南北大街属于重要道路连接线,到时将优先将因远镇南北大街的亮化纳入实施范围,解决人民群众夜间出行难的问题,真正实现“村村亮”。
四是寻求多方解决渠道。建议在下一步即将开展的乡村振兴工程、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等项目建设中也考虑村庄和道路的亮化及绿化工程建设,分批、逐年给予解决,县级也要筹措整合涉农资金或采取其他途径想办法解决。
近年来我市城乡建设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新一届党委政府非常重视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建设,现状距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我局将按照部门职能,充分发挥指导、协调和督促的职能,积极指导、督促各县区开展好各项农村工作,并及时向市政府提出合理的资金配套方案的建议。同时也请你们在下一步工作中继续关心城市建设工作,多向市政府及水利、规划、发改、国土、环保等相关部门呼吁,争取得到各政府部门的支持及配合,请你们继续对我局的工作进行指导和关注!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春富 18314584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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