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01173404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0-07-29 |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根据市人大、市政协、市政府的要求,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的目标要求是:面商率达到100%,回复率100%,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二、责任分工
按照工作职责,将涉及我局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分解交由各相关科室、单位牵头办理。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落实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各项工作。
四、办理要求
(一)承办科室、单位在接到建议、提案后,要认真审阅,对确实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应于交办之日一周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说明情况,并提出转办意见,将原件退回,不得压件或自行转交。
(二)对我局牵头主办的建议、提案,承办科室、单位要主动加强与协办、会办单位的沟通和联系,对重大、复杂问题要及时提请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进行研究,确保办理工作顺利推进。
(三)对我局协办、会办的建议、提案,承办科室、单位要在收到建议、提案一个月内,将涉及我局工作部分经领导同意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报主办单位。
(四)承办科室、单位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中,要把重点放在提高质量、讲求实效上,严把质量关,结合建议、提案的具体内容深入调查研究基础数据,合理化建议等内容要充实。坚持开门办理,通过召开座谈会、登门拜访、专题调研以及电话联系等多种渠道,及时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交流,准确掌握代表委员的意图,听取和采纳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做到提办双方的良好互动,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对建议、提案所提问题具备解决条件的,要尽力解决;因条件暂时难以解决的,应有计划逐步予以解决;对确实难以解决的,要实事求是地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取得代表、委员的理解和支持。
(五)承办科室、单位责任人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完成后,要对办理情况进行认真复查,对已答复可以解决的问题检查是否按期落实;对已列入计划解决的问题,检查是否正在解决;对没有条件解决的问题,检查是否创造条件主动解决;对答复的问题如有新的进展,须向建议人、提案人做二次答复,同时要认真总结。
五、完成时限
(一)5月底完成建议、提案办理初稿,承办科室、单位要与代表、委员交流、互动、沟通完毕。6月—7月与代表委员面商,征求代表、委员们对建议、提案办理意见。8月对代表、委员们提出的建议、提案办理意见修改完善,同时交分管领导审核,与代表、委员签订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9月30日前完成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并将答复意见和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行文。
(二)承办科室、单位要及时将建议、提案进行梳理、分解,结合本科室、单位实际工作,科学有序地开展工作,坚决杜绝临时突击办理,或者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要及时安排、早答复、早落实,确保所有建议、提案在9月底全部办理并答复完毕,对办理工作不力,无故延误期限或办理质量差的科室、单位或承办人给予问责,并纳入年底综合考核。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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