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21383848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教育体育局 | 公开日期 | 2022-10-08 |
玉溪市教育体育局对政协玉溪市六届一次会议第0167号提案的答复
民盟玉溪市委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县管校聘”师资配置提升玉溪教育质量的建议》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的实施意见》(云教发〔2020〕92号)文件精神,玉溪市将“县管校聘”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出台的《玉溪教育现代化2035》和《加快推进玉溪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的重点工作内容,并将推动县管校聘改革列为教育体育重点工作来抓,以市教育体育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玉溪市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实施方案》(玉教体联〔2021〕22号),各县(市、区)成立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领导小组,制定“县管校聘”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协调统筹推进全县区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实行编制总量控制和岗位总量管理以及人事集中管理,健全了县域内教师交流轮岗机制,有效地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取得较好的成效:
一、改革主要任务完成情况
(一)完成编制总量管理。各县(市、区)编制管理部门按照云南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按照教职工与学生比编制标准,即按照小学1:19、初中1:13.5的比例下达给县市区教育体育局进行集中管理,统筹使用。
(二)完成岗位总量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编制总量内,按照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标准,核定区内中小学岗位数总量并下达给县市区教育体育局,严格落实“乡镇及以下中小学教师,可不受岗位数额限制申报评审高级教师”的政策。
(三)完成人事关系集中管理。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在核定的中小学编制总量内,根据班额、生源等情况,统筹管理义务教育学校岗位,学校依法与教师签订岗位管理合同,负责教师的使用和日常管理。
(四)健全完善配套措施。自实施“县管校聘”以来,各县、市、区通过跨校竞聘、组织统筹调配等多种形式和途径,推动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职任教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酬薪福利、评优评先等工作中,切实保障参加交流轮岗校长教师的工资待遇。切实保障乡镇工作人员补贴政策,奖励性绩效工资等落实到位。适当增加农村,偏远地区中小学和薄弱学校中级、高级职称岗位。在评优表彰和骨干培养工作中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适当倾斜。
(五)建立教师交流轮岗机制。各县市区制定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通过区外支教、区内支教、学区一体化管理、教育集团化管理、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组织统筹调配等多种形式和途径,重点推动城区学校向乡镇学校交流轮岗;推动优质学校向薄弱学校交流轮岗;乡街道范围内,重点推动中心学校向村完小交流轮岗。2021年全市各县(市、区)区域内交流教师2084名。
二、改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教师资源配置不够“均衡”。实施“县管校聘”后,以学校教职工与学生比或班级与教职工比,城区学校专业技术职务占比,各学校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等标准衡量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玉溪市部分学校的部分指标仍未能达到均衡配置标准。
(二)教师交流轮岗选派机制不规范、不统一。实施县管校聘后,教师交流轮岗由有交流教师任务的学校选派,各乡镇学校选派交流教师的标准不一,选派出的教师专业能力参差不齐。县级以上骨干教师较少,作为均衡配置的指标之一,骨干教师选派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职任教,对城区优质教育学校师资冲击较大。
(三)对改革的认识不到位。部分学校、教师认识尚未到位,消极对待交流,教师一时还不能适应由“学校人”到“系统人”的转变,产生一定的焦虑感,对学校没有归属感。接收交流教师的学校难以了解交流教师的个人专业技能情况,难以合理安排教学工作,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学校需求的缺口教师与到校交流教师专业能力不匹配。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梳理2021年改革成果,确保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编制核定总数的教职工与学生比达到国家规定基本配备标准:小学教职工与学生比1∶19;初中教职工与学生比1∶13.5。县域内学生规模在200人以下的村小、教学点,按照不低于1∶2的班级与教职工比核定教职工编制。
(二)优化编制资源配置,提高编制使用效益。积极采取空编集中管理、机动调整和周转使用等办法,盘活现有编制资源。以义务教育优质均衡为目标,统筹特岗教师、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和教师招聘需求,合理布局教职工编制资源,确保国家规定课程开齐开足。
(三)全面实施岗位总量管理制度。落实岗位总量管理要求,县级人社部门按学段核定专业技术高、中、初级岗位总量,核定的岗位总量交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县级教育部门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内,按各校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办学规模、办学水平和教师队伍建设等因素统筹、合理配置县域内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职数,确保各校教师专业技术高级岗位与学生数比例基本平衡,并突出学校学科建设的规划与特点。
(四)以加强聘用管理为核心,全面实施教职工聘用制度,县级教育部门指导各校做好教职工的使用和日常管理,依法依规做好岗位聘用合同的签订、履行。加强教师岗位考核,依据岗位职责,制定分类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各县市区在统筹管理教师的基础上,逐步构建公平竞争机制、绩效评价机制、分配激励机制、人员退出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
(五)健全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交流轮岗机制。为提升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破解在优质学校教师不愿离开现有学校、薄弱学校缺少骨干教师矛盾。进一步健全义务教育教师交流轮岗体制机制,县级教育部门以中小学教师在实际教学中的需求和结构状况为出发点制定具体交流计划,统筹提高各地区优秀教师轮岗比例,梳理前期交流轮岗情况,明确教师交流轮岗的重点是推动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职任教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乡镇范围内,重点推动中心校向村小、教学点交流。 统筹乡村教师队伍激励政策,坚持将教师到农村基层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作为申报高级教师职称的必要条件,交流到乡村学校的教师,考核合格者参加岗位竞聘,每交流1年,晋升高一级岗位时履职年限条件对应减少半年。要求各县(市、区)在核定岗位职数时对农村基层学校给予倾斜;在评优评先、绩效分配时向农村基层学校倾斜;合理划定乡镇补贴类别和标准,向艰苦边远地区倾斜。
(六)做好政策全面具体解读,维护教师合法权益。县级教育部门争取县级党委、政府支持,在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将政策宣讲到校,宣讲到人,做好政策全面具体解读。切实保证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经程序开展工作,维护好教师合法权益,确保教师队伍稳定。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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