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61672219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6-07-23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7月2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7-6571632、 0877-2616711(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受理窗口)、传真:0877-2616711,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太极路亚太汽车城慧波大楼,邮编:653100。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喷涂5000吨金属铸件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北城街道梅园社区上庄村玉溪锦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现有闲置厂房内。
建设单位:玉溪云钧工贸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昆明鲁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为新建项目。该项目位于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北城街道梅园社区上庄村玉溪锦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现有闲置厂房内,占地面积:300m2。项目购置伸缩喷漆房、喷枪、气泵、行车等生产设备,形成年喷涂5000吨金属铸件项目的生产规模。项目取得玉溪市红塔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发的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605-530402-04-05-650253。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02万元。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项目施工过程中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扬尘以及施工机械尾气,为进一步减小施工扬尘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环评提出如下对策措施:
①施工在厂房内进行;
②对施工现场适时洒水降尘;
③对易起尘物料采取防尘网遮盖、定期洒水降尘的抑尘措施;
④应及时处理、清运建筑垃圾、以减少占地,防止粉尘污染,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
2、废水
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施工工期短暂,工艺简单,施工期主要废水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施工期的施工人员均是附近工人,不在厂内食宿,施工人员入厕依托周边公厕。生活污水经公厕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沤肥。
3、噪声
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和振动,根据项目特点,提出以下治理措施和要求:
①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步骤,优化施工方式,尽量减短噪声持续排放的时间;项目在进行物料运输时,应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并避免在夜间及交通拥挤时段进行;
②采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并合理布置施工作业面、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施工机械设备与基础或连接部位之间采用减震措施,可减少动量,降低噪声;
③项目还应该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
4、固体废物
针对施工期固体废物要求采取如下措施:
①装修垃圾、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存,能回收利用的部分交回收商进行收购处置;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堆放。建筑垃圾严格处置,禁止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置,禁止随意丢弃;
②施工场地内设置垃圾桶,废包装物、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于垃圾桶中,定期清运妥善处理。
(二)运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喷漆废气。喷漆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漆雾)、非甲烷总烃、二甲苯。本项目设置1间伸缩喷漆房,调漆、喷漆环节均在喷漆房内进行,喷漆房设置有电动卷帘门采用规格4*3mPVC刀刮布进行密闭。
喷漆房整体以负压进行收集废气,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本项目设置1套“水帘柜+喷淋塔+干式过滤箱+两级活性炭吸附”废气治理设施,喷漆废气经收集处置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项目喷漆房未捕集逸散的颗粒物(漆雾)、非甲烷总烃、二甲苯,经厂房无组织排放,自然扩散。
2、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水帘柜、喷淋塔废水、喷枪清洗废液、生活污水及屋面雨水。
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屋面雨水经雨水沟收集后进入周边道路雨水沟;生产过程水帘柜、喷淋塔废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水;水帘柜、喷淋塔因长期运行,水中溶解性有机物、盐类会不断富集,洗涤效率逐步下降,企业每1年定期更换塔内循环废水,更换后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喷枪清洗废液经收集后用于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员工主要为周边村民,不在厂区内食宿,入厕依托周边公厕,生活污水经公厕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由周边农户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沤肥。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漆房电机、废气处理风机及水泵等,项目产噪设备采取低噪声设备、水泵安装减震垫、风机安装消声器,且布置于厂房封闭环境等措施。采取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桶收集后运至周边生活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矿物油、废漆桶、喷枪清洗废液、水帘柜、喷淋塔废液(每1年定期更换塔内循环废水)、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处置率100%,处置措施合理可行,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不大。
5、生态环境
本项目位于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北城街道梅园社区上庄村玉溪锦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现有闲置厂房内,建设地点属于云南红塔产业园区红塔片区卧牛山地块,周围无国家保护的珍稀野生植物、动物,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小。
三、公众参与
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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