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61670206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6-07-08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7月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7-6571632、 0877-2616711(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受理窗口)、传真:0877-2616711,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太极路亚太汽车城慧波大楼,邮编:653100。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峨山县云沙矿业有限公司煤炭、铁矿加工仓储转运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玉溪市峨山县双江街道土官社区居民委员会十字坡组西北向700米
建设单位:峨山县云沙矿业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科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峨山县云沙矿业有限公司租赁玉溪新承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闲置场地及厂房,新建本项目。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区现有1幢2100m²的生产车间、2幢占地面积均为600m²的办公楼、1幢占地面积150m²的办公室、1幢占地面积120m²的地磅及磅房、1个占地面积45m²的卫生间、1个容积10m³的化粪池、1个容积210m³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及1个容积110m³的蓄水池。
本次建设内容主要为拆除1幢占地面积600m²的办公楼、新建1幢占地面积2800m²的煤炭仓储转运车间、1幢占地面积2100m²的铁矿产品仓库、将现有厂房扩建为占地面积4050m²的铁矿加工仓储转运车间,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中水收集箱、危废暂存间等环保工程,并购置部分生产设备新建一条煤炭仓储转运生产线和一条铁矿加工仓储转运生产线。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施工期的主要大气污染因子为扬尘及汽车尾气,产生扬尘的环节主要为场地开挖、建材运输、堆放和施工场地车辆的行驶。
通过定期洒水、施工围网、篷布遮盖、运输车辆清洗、封闭运输等措施减缓施工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和周围保护目标的影响。通过加强施工机械设备保养,减小尾气影响。
2、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
施工废水主要产生于施工机械清洗,污染物以悬浮物为主,此类水废水量小,收集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无外排。
为有效降低运输车辆扬尘、保持项目区外环境的清洁,含泥量大的汽车进行轮胎冲洗,冲洗废水经临时收集池收集沉淀用于场地洒水,无外排。
施工人员施工期间依托玉溪新承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卫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该公司现有化粪池及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绿化及道路清扫标准后回用于该公司厂区绿化用水及道路洒水降尘。
3、噪声
施工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设备噪声,物料装卸碰撞噪声及施工人员的活动噪声,一般在80~90dB(A)。
项目采取降低声源噪声强度、局部吸声隔声降噪技术、加强施工队伍教育等措施来控制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更换设备。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建筑垃圾,建筑垃圾采取分类收集、分类处置的措施,其中可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按照当地住建部门的要求妥善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不外排。
施工期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
(二)运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项目有组织排放的废气有铁矿破碎、筛分粉尘,采取封闭设备落料点及输送设备,破碎、筛分粉尘经5个集气罩收集至1台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无组织废气包括运输扬尘、装卸粉尘及堆存扬尘、给料粉尘、配煤粉尘、成品装车扬尘,采取进场道路及厂区内地面硬化,派专人定期进行路面清洗、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封闭遮盖,厂区内运输严格控制车速,厂区外运输合理规划运输路线,优化运输时间,严禁超载运输。厂房三面围挡,并采取喷淋降尘措施。封闭设备落料点及输送设备。采取以上措施后,铁矿破碎、筛分粉尘能够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5 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运营期产生的无组织废气能够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5 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煤炭工业所属装卸场所、煤炭贮存场所、煤矸石堆置场无组织排放限值及《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7 现有和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中最严值:周界外质量浓度最高点≤1.0mg/m³,运营期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及敏感点产生较大影响。
2、废水
本项目采取雨污分流措施,初期雨水依托厂区现有的一个210m³初期雨水收集池,对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处理,处理后暂存于厂区现有一个110m³的蓄水池内,晴天逐步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10m³化粪池处理并经本次新建的3m³/d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标准后,回用于厂区内绿化,不外排。运营期无废水外排,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配煤机、破碎机、三级破碎机、振动筛、袋式除尘器、水泵、装载机、输送皮带等机械设备。
营运期噪声的治理,通过合理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消声、吸声、减振等措施减小噪声影响。采取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本项目夜间不生产,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物料运输产生的交通噪声呈间歇性、短时性特征,加之厂区已落实各类运输降噪管控举措,噪声经距离衰减后影响范围有限,整体声环境影响程度较轻,影响不大,处于可接受范围。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袋式除尘器收尘灰定期清理后混入铁矿产品外售;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渣定期清掏后混入铁矿产品外售;化粪池污泥及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掏,清运处置。运营期一般工业固废处置率100%。
项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空油桶,分区分类暂存于本次新建的5m²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员工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不外排,处置率100%。
综上所述,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能够做到处置率100%,固体废弃物对环境影响较小。建设单位在运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环境管理的要求执行,保证固体废物合理处置。
5、生态环境
项目位于玉溪市峨山县双江街道土官社区居民委员会十字坡组西北向700米,租用厂区内闲置厂房进行建设,项目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根据现场踏勘,项目用地周边已成为开发程度较高的地区,区域内已不存在原生植被,项目区内均为人工种植植被。项目所在区域无原生植被、未发现国家、云南省规定需要保护的植物、动物分布,由于长期受人类活动影响,生态环境状况一般。本项目施工期主要进行办公楼拆除(项目区现有2幢占地面积均为600m²的砖混结构办公楼,本次拆除其中1幢,依托现有另1幢2层、占地面积600m²、建筑面积1200m²的砖混结构办公楼)、新建煤炭仓储转运车间、铁矿产品仓库,扩建现有厂房,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中水收集箱、危废暂存间等环保工程,并购置部分生产设备新建一条煤炭仓储转运生产线和一条铁矿加工仓储转运生产线,不新增用地,项目的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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