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61668232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6-06-23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6月2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7-6571632、0877-2616711(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受理窗口)、传真:0877-2616711,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太极路亚太汽车城慧波大楼,邮编:653100。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澄江冶钢集团黄磷有限公司炉渣资源综合利用制备中量元素肥料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澄江产业园区九村片区东溪哨区块。
建设单位:云南澄江冶钢集团黄磷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智深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利用云南澄江冶钢集团黄磷有限公司现有黄磷尾气资源及黄磷炉渣作为原料,租用云南澄江冶钢集团水泥有限公司厂区、部分生产设施及建构筑物,同时新增部分设备设施及环保措施,建设炉渣资源综合利用制备年产100万吨非水溶中量元素肥料项目。
项目租赁厂区占地面积23565.10m2,建筑面积17033.13m2,主要建筑物7927.38m2,租用云南澄江冶钢集团水泥有限公司厂区建构筑物主要为:原料仓库、生产车间、成品仓库、修理间、食堂、化验室、办公楼以及相应的公辅配套设施,并同步新增烘干机、皮带输送机等生产设施,黄磷尾气输送管网等辅助设施以及布袋除尘等环保设施。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项目仅按生产工艺需求增加部分设备基础土建、部分生产设备安装及调试。不对场地进行开挖和基础工程,为减小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应做到如下措施:①根据相关要求,施工过程中需做到“六个百分百”:施工工地100%围挡;散装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口车辆100%清洗;施工现场路面100%硬化;土方开挖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②项目现场地面已硬化,通过加强管理、控制车速、洒水抑尘,搬运物料时轻拿轻放,及时清扫地面,减少粉尘产生。
2、废水
项目工程施工期间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项目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均不在项目区食宿,厕所租用项目区现有卫生间,生活污水租用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绿化。
3、噪声
施工应做到以下噪声治理措施和要求:①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步骤,优化施工方式,如分段施工等措施,尽量减短噪声持续排放的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高噪声设备布置于施工区域东侧。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夜间(22:00~06:00)和午间(12:00~14:00)施工,减少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③施工时采用降噪作业方式:施工机械选型时尽量选用可替代的低噪声的设备,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避免设备因松动部件的振动或消声器的损坏而增加其工作时的声压级;设备用完后或不用时应立即关闭。④项目在进行物料运输时,应合理安排运输时间,选择最佳的进厂道路,尽量避开敏感点,避免在夜间及交通拥挤时段进行,减缓交通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废主要产生于施工期设备安装中废弃包装、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废弃包装材料待生产线及设备安装完成后,将统一收集外售给废品回收公司;生活垃圾经生活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二)运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烘干产生的含有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等污染物废气经2套布袋除尘器(1套现有,1套新增)处理后,颗粒物、烟气黑度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干燥炉二级标准;氟化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4二级标准;SO2、NOx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二级标准后,各自通过15m排气筒(DA011、DA012)排放。入库提升粉尘、磨机粉尘租用现有袋式除尘器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后,各自通过20m高排气筒(DA014、DA013)排放。每个成品筒仓顶设置有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废气,筒仓呼吸粉尘经袋式除尘器(4套现有,2套新增)处理后,经排放口(DA001~DA004、DA012、DA013)排放。成品包装粉尘经租用现有袋式除尘器(1台)及项目增加的2台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7、DA014、DA015)排放。项目设置密闭原料堆棚,顶棚设置有喷淋设施;配料仓位于车间内,且配料仓设置三面围挡+顶棚,下料口及皮带设置单机收尘器。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2、废水
初期雨水租用云南澄江冶钢集团水泥有限公司雨水沟收集至已建雨水收集池,用作其搅拌站生产用水。项目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处理后的污水排入公司黄磷厂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后回用于绿化,不外排。设备冷却水租用云南澄江冶钢集团水泥有限公司现有循环水池(100m3)循环使用。
3、噪声
为进一步减少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环评要求噪声防治应采取以下对策措施:
①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②运营过程中应加强主要产噪设备的保养、检修,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减少机械振动和摩擦产生的噪声,防止共振。 ③风机设减震垫进行基础减振,风管设软连接,对设备进行有效地减震、隔声处理。④对操作员工影响加强个人防护意识,工作人员应佩戴防噪用品,如防声耳塞或耳罩等。⑤加强管理培训,确保工人文明操作,装卸货物时轻拿轻放,避免因野蛮操作产生的突发性噪声。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废金属、沉淀池底泥、除尘灰、不合格品、废机油,产生量及处置措施如下:①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桶收集后运至周边生活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至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②除尘器收尘灰统一收集后返回生产线;③废机油、含油废棉纱手套进行集中收集后进入危险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理。
5、土壤和地下水
本项目生产设备均布设于密闭式生产车间内,生产车间地面进行水泥硬化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地面防渗,设置围堰并铺设防水漆;项目建设过程中采取防渗措施可有效防止风险物质下渗进入地下水,通过加强定期检查消除污染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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