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61665825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6-06-05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6月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7-6571632、 0877-2616711(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受理窗口)、传真:0877-2616711,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太极路亚太汽车城慧波大楼,邮编:653100。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平县年处理28万吨精矿提质选矿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新平县扬武镇大开门社区高粱冲。
建设单位:新平凯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绿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为新建项目,年处理铁精矿28万吨(品位63%),产出铁精矿261324万t(品位67%),总占地面积32311m2,主要建设原矿堆棚、磨磁车间、精矿脱水车间、尾矿脱水车间、精矿临时堆棚、尾矿临时堆棚及其他辅助设施、环保设施等。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生态环境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开挖、占地及施工扬尘对周边植被的影响及雨季水土流失影响。
通过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植被恢复等措施减缓施工期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
2、废气
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场地平整、开挖、建筑材料运输、堆放、施工场地车辆的行驶产生的扬尘和燃油机械排放的尾气。
通过定期洒水、施工围档、篷布遮盖、运输车辆清洗、覆盖运输等措施减小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通过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维护、保养,减小施工机械尾气影响。
3、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和雨天地表径流。
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采石场遗留的15m3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周边农户清掏做农肥;雨天地表径流经临时排水沟引入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及场地洒水降尘,回用不完的部分再顺流至附近沟渠。
4、噪声
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起重机、电锯、电钻、打桩机、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机、切割机、挖掘机、装载机、运输车辆等施工机械噪声,其声级值在75~110dB(A)左右。
项目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同时加强设备维护保养,运输车辆工作时,需采取减速行驶、禁鸣等措施。
5、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固体废弃物包括开挖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项目土石方挖填平衡,不产生弃方;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能回收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运到新平县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送周边最近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
(二)运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项目运行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原料堆棚、精矿临时堆棚、尾矿临时堆棚扬尘和运输道路扬尘。原料、精矿、尾矿临时堆棚建成只保留车辆出入口,顶部及四周为钢架结构厂房,同时在主要作业区设置洒水喷头;降低落料高度,在给料口上方设置1个喷头对给料粉尘进行降尘;加强运输道路的维护,运输道路及时洒水降尘,并定期清洗,运输车辆不超载,覆盖运输。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为精矿脱水废水,尾矿压滤废水,雨天厂区内的初期雨水、精矿临时堆棚废水及生活污水。
精矿脱水废水,尾矿压滤废水排入回水罐(600m3)加药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选矿生产,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304m3)收集后回用于选矿生产;精矿临时堆棚废水排入废水收集池(5m3)收集后泵至回水罐,再泵至高位水池回用于选矿生产;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站(规模6m3/d)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绿化用水水质标准,全部回用于厂区内绿化及洒水降尘,不外排。同时项目区还设置1个容积1000m3的事故池,用于收集回水设施故障不能及时回用的事故废水。项目运营期无废水外排,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噪声和振动主要来源于球磨机、旋流分级机、磁选机、过滤机以及水泵等机械噪声以及运输车辆噪声,声源强度80~100dB(A)。通过合理布局、基础减震、建筑隔声等措施降噪减小噪声影响。采取措施后,根据预测,运营期厂界四周噪声贡献值昼间、夜间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尾矿、底泥、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化粪池污泥、餐厨垃圾、隔油池油脂、废机油、废弃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化验室废液等。根据浸出毒性试验,尾矿属于Ⅰ类一般固体废物,脱水后外售砖厂制砖利用;回水罐、精矿废水收集池底泥定期清掏后作为选厂原料利用;化粪池污泥委托周边农户清掏做农肥;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与生活垃圾一起送至周边居民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餐厨垃圾、隔油池油脂统一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机油统一收集于废油桶中,与废弃含油抹布、手套、化验室废液一同分区存放于危废贮存库,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处置率100%。
5、地下水
项目将废贮存库、化验室为重点防渗区,将选矿车间、精矿、尾矿脱水车间、原料堆场、精矿堆场、尾矿临时堆场、回水罐、尾矿浓缩罐围堰区、精矿堆场废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池等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运输道路区、变电所、办公生活区等区域划分为简单防渗区域。在严格落实各项分区防渗措施,同时运行期加管理、定期监测的情况下,污废水发生渗漏造成地下水污染的可能性较小,项目的建设运营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
6、土壤环境
本项目土壤影响类型为地面漫流及污染影响型。正常工况下,项目建设对评价范围内农用地及第一类建设用地无明显影响。非正常工况事故状态下废水垂直下渗进入土壤导致污染物随着泄漏的废水进入土壤中,经预测污染物对土壤的最大贡献值叠加本底最大值后预测结果小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项目的建设及运行不会改变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现状,土壤环境影响可接受。
7、环境风险
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选矿废水事故排放、选矿废水下渗、危险废物贮存库中废机油泄漏等,经计算Q=0.01848<1,确定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企业在项目运行中要严格管理,设置专门的管理机构,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岗位规程以及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控。
相关阅读:
- 玉溪市卫生健康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4-08-28
- 玉溪市环境保护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3-09-04
- 玉溪市公共交通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2023-08-25
-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领导信息 2026-03-03
- 玉溪市妇幼保健院政务信息公开 2024-08-28
-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监督局基本情况介绍 2024-08-28
- 玉溪市人民医院政务公开信息 2024-08-28
- 玉溪市中医医院政务公开信息 2024-08-28
- 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政务公开信息 2024-08-28
- 玉溪市儿童医院政务公开信息 2024-08-28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08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