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61665393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6-06-03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6月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7-6571632、 0877-2616711(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受理窗口)、传真:0877-2616711,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太极路亚太汽车城慧波大楼,邮编:653100。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5千万块免烧砖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玉溪市红塔区北城街道莲池社区六组。
建设单位:红塔区莲光建材经营部。
环评单位:云南畅泓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租用玉溪市红塔区北城街道莲池社区六组用地(属于云南红塔产业园区规划范围内,目前园区尚未完成土地征占的相关手续),于2022年底建成1条年产5千万块免烧砖生产线,使用建筑垃圾(废砖和混凝土混合物)为原料进行破碎、打砂、制砖,项目运行至今未收到任何投诉。2026年2月4日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发现该项目存在未验先投的情况,于2026年2月12日下发《玉溪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整改违法行为决定书》(玉环责改〔2026〕2-06号),责令建设单位于2026年4月30日之前改正违法行为,完成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2026年5月9日玉溪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玉溪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玉环罚〔2026〕2-8号),对于该未验先投的情况予以罚款¥160000.00元(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2026年5月12日,建设单位缴纳罚款。
根据调查,该生产线已建成,包括破碎、打砂、制砖生产线各一条,配套的配电室、料棚、员工休息区等均已建成,此前未办理过任何环保手续,目前公司已叫停项目的运行,正在积极补办相关手续。本次主要清理场地,搭建破碎车间、打砂车间、危废贮存库、柴油储罐区围堰,建设养护废水沉淀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并完善全厂分区防渗工程,安装调试废气防治设施。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施工期工人均来自附近的村庄,不在厂区内食宿,因此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废气。项目工程量较小,施工扬尘以车辆运输产生的扬尘影响最大,通过定期清理打扫、洒水抑尘等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区地势开阔,且施工工程量较小,机械废气经自然扩散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2、废水
施工期工人均来自附近的村庄,不在厂区内食宿,因此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场地降雨冲刷水。施工废水主要产生于工具清洗,经收集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场地雨水通过临时排水沟收集进入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非雨天场地洒水降尘或施工用水,不外排。
3、噪声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运输车辆噪声及设备安装调试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具有间歇性、持续时间较短,且施工期较短,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施工期噪声的影响也随之消失,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为减缓施工噪声的影响,本环评提出如下措施:
①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应尽量避免在施工现场的同一地点安排大量的高噪声设备,造成局部声级过高。
②施工方应对物件装卸、搬运轻拿轻放,严禁抛掷。
③施工方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昼间12:00~14:00、夜间22:00~6:00施工)。
④对动力机械设备定期进行维修和养护,避免因松动部件振动或消声器损坏而加大设备工作时的声级。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
①建筑垃圾:本项目开挖土石方全部回填,建筑垃圾主要为厂房搭建和废气治理设施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物、废钢架材料。分类收集,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按照当地相关部门的要求妥善处理。
②生活垃圾
项目施工高峰期人数10人/d,施工人员为附近村民,均不在场区内食宿,生活垃圾量按每人每天0.1kg计算,产生量约1kg/d,在场区暂时存放后,定期清运至附近村子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产生工段均采取了相应防治措施,其中破碎和打砂工序各设置1套集气罩(共2套),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同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由同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破碎车间投料口和打砂车间投料口均设置为三面围挡+顶棚结构,并于棚顶设置喷淋设施,定期洒水降尘;厂内道路进行硬化,运输车斗采用苫布覆盖,并设置喷淋管网,定期洒水降尘;中转料棚、细料堆棚、建筑垃圾(原料)堆棚均设置为彩钢瓦顶棚+砖混围挡结构(封闭设置,仅留有出入口),并于棚顶设置喷淋设施,定期洒水降尘;筛分工段设置为封闭结构,仅留有底部落料口,落料点(中转料棚)为砖混结构,仅留有进出口,且设置喷淋设施,定期洒水降尘;制砖车间投料工段设置喷淋设施,定期洒水降尘;卧式水泥仓仓顶设置1套布袋除尘器。根据核算及无组织废气预测,本项目废气均能达到相应排放要求。
据现场调查,项目500m范围内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仅为东南侧65m处的莲池村,因此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废气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包括抑尘用水、搅拌用水、砖块养护用水),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砖块养护废水以及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由化粪池(2个,容积分别为1m3和2.4m3)预处理后经自建污水管网接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玉溪市污水处理厂;砖块养护废水经沉淀池(1个,2m3)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于砖块养护,不外排;初期雨水经雨水沟收集至初期雨水收集池(1个,162m3)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降尘、制砖、砖块养护),其它雨水通过附近沟渠外排至市政雨水管网。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破碎机、皮带输送机、摇床筛、打砂机和水泥、机砂计量装置、搅拌机、砌块成型机、叠板机、堆码机、叉车、装载机、风机等设备,经采取厂房隔声、减震等措施处理,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和破碎、打砂以及水泥仓工段布袋除尘灰、残次品(废砖)、沉淀池沉砂以及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
(1)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掏处置;
(3)破碎、打砂以及水泥仓工段布袋除尘灰:回用于生产;
(4)残次品(废砖):经破碎、筛分、打砂等处理后回用于生产;
(5)沉淀池沉砂:定期清掏后回用于生产;
(6)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处置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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