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61650944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6-03-02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3月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7-6571632、 0877-2616711(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受理窗口)、传真:0877-2616711,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太极路亚太汽车城慧波大楼,邮编:653100。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3000吨电子材料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华宁产业园区盘溪化工园区。
建设单位:秦烯电子新材料云南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绿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建设总用地面积10405.41m2,总建筑占地面积3126.47m2,总建筑面积9363.66m2。根据设计方案,建设3个厂房(1#厂房、2#厂房、3#厂房)、气瓶间、门卫房等,并配套建设相应公辅工程、储运工程及环保工程等。其中:1#厂房为地上4层建筑,占地面积1690m2,建筑面积6190.64m2,总高23.3m。本次项目利用全部1F至4F:1F布置磷碳负极材料车间、1#-4#原料库、氢气瓶室、1#-2#成品库、尾品暂存间、纯水间、冷水间、生产废水处理间;2F布置五氧化二磷车间、磷酸车间等。其中五氧化二磷车间、磷酸车间均建成千级洁净车间,每个车间入口前各设1处人员更衣风淋室和物料缓冲间;3F布置区氯化车间、精馏车间、还原车间、转化车间、清洗烘干间。其中氯化、还原、转化车间建成十万级洁净车间,精馏车间建成千级洁净车间,入口前设1处人员更衣风淋室和物料缓冲间;清洗烘干间建成千级洁净车间,入口前设1处人员更衣风淋室和物料缓冲间;4F布置酸洗车间、区熔车间。其中酸洗、氯区熔车间均建成十万级洁净车间,该层共设3处人员更衣风淋室和物料缓冲间。厂房楼顶布置洁净空调机组、废气处理系统。2#厂房为上4层建筑,占地面积546.15m2,建筑面积2237.14m2,总高17.4m,1楼主要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3#厂房为地上1层建筑,占地面积631.42m2,建筑面积631.42m2,总高4.8m,厂房南端设置1间全厂总配电室,面积185m2。气瓶间为地上1层建筑,占地面积64.50m2,建筑面积64.5m2,总高4.05m,该气瓶间作为氩气瓶室。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施工扬尘、焊接烟气、装修废气、机械及车辆废气。
通过定期洒水、设置施工围挡、防尘帷幕、苫布遮盖、运输车辆清洗、封闭运输等措施减缓施工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和周围保护目标的影响。通过加强施工机械设备保养,减小尾气影响。
2、废水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和暴雨径流。
施工废水采用1个5m³临时沉淀池收集、沉淀,全部回用于施工工序和施工现场洒水降尘,不外排。
施工人员不在施工场地内食宿,施工场地内设有临时旱厕供所有施工人员使用。建设单位拟在项目区内设置2m3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临时沉淀池,生活污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不外排。
雨季地表径流通过排水沟进入临时沉砂池,收集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或施工现场洒水降尘,不外排。
3、噪声
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建设中的各种施工机械、动力设备、汽车运输等施工活动。
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作业面、合理安排施工及运输时间、加强施工队伍管理、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及控制车辆减速等措施来控制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项目场地已由工业园区统一完成场地平整,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土石方开挖量较小,全部用于厂区内部回填,无弃方产生。
施工期建筑垃圾主要有土、渣土、废钢筋和各种废钢配件,金属管线废料、木屑、刨花、各种装饰材料的包装箱、包装袋等,散落的砂浆和混凝土,碎砖和碎混凝土块。本环评要求统一收集分类后,可回收利用的部分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部分则清运至华宁县市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妥善处置,不得随意丢弃。
施工期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园区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进行处置。另项目施工期临时旱厕产生的粪便,也需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
施工期固体废物都能得到合理处置。
(二)运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全厂有组织废气排放口共3个,主要为1个生产工艺酸性废气排口、1氯化废气排口、1个事故废气排口。
(1)生产工艺酸性废气排口(DA001)
项目工艺废气主要包含电子级红磷生产工艺废气、电子级五氧化二磷生产工艺废气、电子级三氯氧磷生产工艺废气、电子级三溴化硼生产工艺废气、电子级高纯硼生产工艺废气、器皿酸洗液配制及清洗废气,主要污染物包括硝酸雾(以NOx计)、NOx、P2O5、PCl3(以HCl计)、HCl、三氯氧磷(以HCl计)、BBr₃(以HBr计)、HBr,均属于酸性废气。
生产工艺酸性废气设置1套“二级碱喷淋系统(TA001)”,生产工艺酸性废气经过收集后,进入“二级碱喷淋系统”(去除效率90%)处理后,由1根25m高的排气筒排放。
其中NOx、HCl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即:NOx排放速率≤2.85kg/h、排放浓度≤240mg/m3,HCl排放速率≤1.11kg/h、排放浓度≤100mg/m3;HBr、P2O5无排放标准,不进行达标性判定,待以后国家和行业发布相关标准后,按相关标准执行。
(2)事故废气排口(DA002)
为减小氯气瓶间事故条件下,氯气泄漏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独立设置1套“二级碱喷淋系统(TA002)”。
氯气瓶间设置毒气体泄漏报警器,在监测到有毒气体泄漏时,氯气探测仪与氯气喷淋系统(TA002)联锁,启动喷淋系统,事故氯气通过管道抽排至氯气喷淋系统处理(TA002)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
(3)氯化废气排口(DA003)
氯化废气主要污染物包括三氯化磷(以HCl计),属于酸性废气;氯化废气设置1套“二级碱喷淋系统(TA003)”,生产工艺酸性废气经过收集后,进入“二级碱喷淋系统”(去除效率90%)处理后,由1根25m高的排气筒排放。
HCl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即:HCl排放速率≤1.11kg/h、排放浓度≤100mg/m3。
B、无组织
项目无组织废气包含:①五氧化二磷包装无组织废气,②球墨投料无组织废气,③硝酸稀释配置通风柜逸散无组织废气,④器皿酸洗液配置及清洗通风柜逸散无组织废气,⑥污水处理设施异味等。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氮氧化物、氯化氢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污水处理站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的二级标准;P2O5无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待以后国家和行业发布相关标准后,按相关标准执行。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等。项目废水近期无法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所以分近期、远期分别描述。
(1)近期(废水无法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项目新建1座规模为40m3/d的生产废水处理站,工艺为:“初沉池—石灰中和除磷—化学沉淀—压滤—低压蒸馏—冷凝回收-反渗透”,生产废水进入新建的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补充水、工艺用水、产品用水标准限值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新建1个2m3化粪池和1座规模为2m3/d的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采用AAO工艺,生活污水经过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绿化用水标准后,全部回用于项目绿化,不外排。
项目新建1座375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的初期雨水经PH调节+絮凝沉淀回用于冷却循环系统补充用水,不外排。
(2)远期(废水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远期园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完备,项目废水可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项目生产废水处理站取消后端的“低压蒸馏—冷凝回收-反渗透”,工艺变更为:“初沉池—石灰中和除磷—化学沉淀—压滤”,生产废水进入生产废水处理站预处理,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间接排放限值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等级标准中的较严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待园区污水管网建成后,项目生活污水经1个2m3化粪池预处理,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间接排放限值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等级标准中的较严标准后,与生产废水一起经项目总排口(DW001)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项目新建1座375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的初期雨水经PH调节+絮凝沉淀回用于冷却循环系统补充用水,不外排。
3、噪声
噪声源主要来自球磨机、风机、冷却塔、破碎机、氯化斧、区熔定向炉、氢还原炉、氧化炉及各类输送泵等设备,噪声源强在70~90dB(A)之间。
运营期噪声的治理,通过合理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减振等措施减小噪声影响。采取措施后,项目东、西、南、北测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种类包括一般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
一般固废:酸洗抽滤废渣由厂家回收可作为工业黄磷产品继续销售;一般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卖给废品收购单位;废石英瓶、废过滤介质、纯水设备反渗透膜更换后交由厂家回收,不外排。
危险废物:酸洗废液、器皿酸洗废液、黄磷氯化废三氯化磷母液、废包装材料(盐酸、硝酸包装桶)、三氯氧磷过滤杂质、三氯氧磷精馏前馏分及斧残液、三溴化硼过滤杂质、三溴化硼精馏前馏分及斧残液、五氧化二磷和酸洗洁净车间高效过滤器、废机油、化验室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类标识后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化粪池污泥及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运行后对生产废水处理站污泥及含盐废渣、反渗透膜的固废属性进行鉴别,并根据鉴别结果按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处置。
项目生产固废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处置率100%。
5、生态环境
本项目在云南华宁产业园区盘溪化工园区建设,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周围无国家保护的珍稀野生植物、动物,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小。
三、公众参与
在环评期间,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进行了公众参与工作。2025年8月20日在高古楼网站进行了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公示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单位信息及环评单位信息,并附公众意见表链接。建设单位于2025年11月7日进行了第二次环评信息公示(项目环评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方式包括:“高古楼”网站公示、云南信息报(登报日期分别为2025年11月11日、2025年11月14日)、粘贴公示(盘溪镇公示栏),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公众意见的网络链接;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等。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建设单位于2026年1月31日在高古楼网站上对项目全文本及公参进行了报批前公示。
从公示至今未收到群众任何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
相关阅读:
- 玉溪市卫生健康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4-08-28
- 玉溪市环境保护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3-09-04
- 玉溪市公共交通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2023-08-25
-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领导信息 2025-02-12
- 玉溪市妇幼保健院政务信息公开 2024-08-28
-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监督局基本情况介绍 2024-08-28
- 玉溪市人民医院政务公开信息 2024-08-28
- 玉溪市中医医院政务公开信息 2024-08-28
- 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政务公开信息 2024-08-28
- 玉溪市儿童医院政务公开信息 2024-08-28
滇公网安备 5304020200008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