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61649195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6-02-12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2月1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7-6571632、 0877-2616711(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受理窗口)、传真:0877-2616711,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太极路亚太汽车城慧波大楼,邮编:653100。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高端船用与海洋工程装备特种电缆智能更新改造项目
2、项目建设单位:云南前列电缆有限公司
4、项目性质:改建
5、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9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1.97%
6、项目建设地点: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红塔工业园区观音片区红园路4号
7、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占地45076m2,总建筑面积为45032m2。在现有厂房内,推进高端船用特种电缆与海洋工程装备特种电缆制造和试验能力升级工作。
二、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废气来自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和车辆废气等,呈无组织排放。为了减少施工期大气污染物对外环境的影响,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1)厂区内施工,室内进行洒水降尘控制粉尘;
(2)施工车辆尾气等通过大气稀释扩散。
通过采取上述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废气所造成的影响较小,且随着施工结束基本结束。
2、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施工期主要进行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安装、调试,不产生施工废水。
(2)施工人员食宿自行解决,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后排入玉溪市第一污水处理厂。
通过采取上述施工废水防治措施后,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对水环境造成的影响很小。
3、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1)项目午间(12:00~14:00)、夜间(22:00~次日6:00)停止施工。
(2)项目于昼间进行设备等运输,减小运输车辆噪声。
(3)施工全部在厂区内进行,切割、电钻等高噪声作业避开午休。
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周边主要为企业,本项目施工只进行设备及环保设施安装,噪声产生时间较短,且在室内作业,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项目施工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施工噪声随施工结束后将消失。
6、施工期固废防治措施
(1)施工期生活垃圾
施工固废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施工高峰期的施工人员预计为8人,按0.5kg/d·人的垃圾产生量计算,垃圾产生量为4kg/d,统一收集后委托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2)施工期建筑垃圾
施工期项目设备安装等会产生一定的废弃建筑材料,本项目建筑垃圾产生量为1.2t,对建筑垃圾通过分类集中堆存、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运至城管指定地点堆放。
综上所述,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均能得到有效的处置,禁止随意丢弃,对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的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运营期废气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挤塑废气、橡胶挤出硫化废气、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环评要求:
①挤塑废气
项目挤塑废气(非甲烷总烃、氯乙烯、氯化氢)收集至“活性炭吸附装置-脱附+催化燃烧废气处理装置”设备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②橡胶挤胶废气
项目挤胶废气(非甲烷总烃)收集至“活性炭吸附装置-脱附+催化燃烧废气处理装置”设备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③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
天然气经低氮燃烧产生的燃烧废气通过DA003(20m)排放,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锅炉》(HJ915-2018),可行技术为低氮燃烧技术、低氮燃烧+SCR脱硝技术,本项目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为可行技术。
④厂区无组织废气主要来自生产车间的生产工序未捕集的挤塑废气。
a、提高挤塑废气的收集效率,降低无组织废气的排放;
b、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修,及时维修更换破损的管道、机泵及污染治理设备,减少和防止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减少无组织废气逸散
c、加强操作工的培训和管理,以减少人为造成的对环境的污染。
2、运营期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厂区新建1个化粪池,总容积为18m3,项目改建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4.4m³/d,污水有效停留时间能满足24h。
项目定期清掏污泥,使化粪池有足够的容积,容积可满足连续3.26天项目生活污水的储存,规模可行。项目食堂设置1座0.4m3隔油池,位于食堂旁。项目区有1座化粪池,位于项目西南侧,有效容积18m3。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后,同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经隔油池和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后排入玉溪市第一污水处理厂。
3、运营期声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为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环评要求建设单位还应采取如下防治降噪措施:
(1)在有固定位置的机械设备底部进行基础减震,设置软连接,避免设备振动而引起的噪声值增加;
(2)生产设备要按时检查维修,防止生产设备在不良条件下运行而造成的机械噪声值增加的情况发生;
(3)将生产设备全部放置于车间内,所有生产作业均在室内完成;
(4)合理安排生产时间,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
(5)加强管理培训,确保工人文明操作,装卸货物时轻拿轻放,避免因野蛮操作产生的突发性噪声。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可降低噪音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建设单位在严格落实环评要求的治理措施后,可有效控制噪声污染,且周围没有噪声敏感目标,对周围环境噪声影响较小。
4、运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不合格产品及废边角料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废边角料和不合格品产生量为13.5t/a,不合格产品及废边角料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废物类别为9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900-999-99,非特定行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其他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然后外卖给回收商回收利用。
(2)废包装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原辅材料包装物及包装废弃物产生量为0.6t/a,废废包装物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废物类别为9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900-999-99,非特定行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其他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然后外卖给回收商回收利用。
(3)废机油桶
本项目在生产设备保养及维护过程中会产生沾油废桶,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机油使用量较少,沾油废桶产生量约为0.05t/a。废机油桶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中危险废物,属于HW08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沾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废物代码为900-249-08,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理,并建立健全危险废物产生、处理、转移台账记录。
(4)含油抹布、手套
本项目生产设备维护过程中会产生含油抹布、手套,含油抹布、手套的产生量约为0.02t/a。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中HW49其他废物类别中900-041-49中豁免的危险废物(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豁免条件为未分类收集的,本项目不符合豁免条件,因此,含油抹布、手套按危险废物处理,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理,并建立健全危险废物产生、处理、转移台账记录。
(5)废机油
本项目生产设备维护过程中废机油产生量约为0.1t/a,废机油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中危险废物,属于HW08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沾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废物代码为900-249-08,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理,并建立健全危险废物产生、处理、转移台账记录。
三、评价结论
高端船用与海洋工程装备特种电缆智能更新改造项目位于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红塔工业园区观音片区红园路4号,通过对该项目的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分析可得如下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选址合理可行;通过对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现状以及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包括废气、噪声、废水、固体废弃物等,在采取环评提出的防治措施后,噪声和废气能达标外排,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后排入玉溪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项目产生的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显著的影响。在认真执行环评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在方案不变的情况下,产生的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改变环境功能,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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