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61643494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6-01-06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1月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7-6571632、0877-2616711(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受理窗口)、传真:0877-2616711,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太极路亚太汽车城慧波大楼,邮编:653100。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佳玺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街道郭井社区龙潭路小河旁。
建设单位:云南佳玺混凝土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州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8932m2(约13.4亩),其中办公楼面积400m2,实验楼面积400m2,生产区面积3218m2,新建混凝土搅拌楼、粉料储存罐、砂石料仓等生产设施,配套建设供水、供电、环保、消防等辅助设施,形成年产70万方混凝土搅拌站生产线项目。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在整个施工期,清场、建筑物的翻新与建设、设备安装等过程会产生粉尘,车辆行驶会产生扬尘,运输车辆和机械会产生燃油废气,混凝土搅拌楼焊接时会产生焊接烟尘。
1、废气
施工期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即:
工地周边100%围挡。施工现场硬质围挡应连续设置,一般工地不低于1.8m,做到坚固、平稳、整洁、美观。在建工程外立面应用安全网实现全封闭围护。
物料堆放100%覆盖。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渣土应采取密闭搬运、存储或采用防尘布覆盖等防尘措施。严禁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禁止无牌无证车辆进入施工现场。
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自动车辆冲洗装置和沉淀池,运输车辆底盘和车轮冲洗干净后方可驶离施工现场。
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主要通道、进出道路、材料加工区及办公生活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
工地100%湿法作业。施工现场设专人负责卫生保洁,每天上午、下午各进行二次洒水降尘,遇到干旱和大风天气时,应增加洒水降尘次数,确保无浮土扬尘。开挖、回填等土方作业时,要辅以洒水压尘等措施。工程竣工后,施工现场的临设、围挡、垃圾等必须及时清理完毕,清理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
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为防止渣土车辆在街道上抛洒渣土,施工现场内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采用密闭容器搬运。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应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分类运输,避免渣土遗撒而造成扬尘污染。
2、废水
(1)施工生活污水
施工人数平均20人/d,施工时间约4个月,施工人员不在厂区内食宿,施工期生活污水仅有施工人员洗手污水,通过设置1个1m3的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
(2)施工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为设备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通过设置1个1m3的临时沉淀池,处理后的施工废水可用于施工生产及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3)施工期雨天地表径流
项目所占地块原为加油站用地,已建设部分雨水沟,地表基本已硬化(除绿化带)。本项目施工期雨季雨水通过雨水沟流入周边地表径流。
因此,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采用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有以下几点:
(1)施工单位应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
(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多个高噪声设备同时工作;
(3)将噪声设备分散安排,最大限度的减少施工噪声的产生,做到文明施工。
施工期产生的声环境影响范围小,影响程度有限,影响时段短,项目在采取以上的噪声防治措施后,施工期产生的声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4、固废
施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设构筑物过程产生的钢筋头、金属碎片、废金属等杂物和废装饰材料等。建筑垃圾产生量为5.0t。建筑垃圾尽可能进行回收利用,剩余部分拉到城建部门指定的地点堆存。项目建设污水处理池过程中会产生部分的土方,用于项目区周边绿化覆盖等,不外排。
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理率达到100%,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物料输送皮带使用密闭的彩钢瓦形式,8个粉料仓(4个水泥筒仓,2个粉煤灰筒仓,2个超细矿粉仓)呼吸口粉尘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7m高的仓顶排放(DA002-DA009),收集率为95%,处理效率为99.7%。
砂石料仓安装喷淋洒水装置,对砂石料表面不定时洒水降尘,砂石料仓采取密闭形式。
在砂石料仓、筒仓与搅拌楼进料计量仓之间处,封闭物料输送廊道。
设置1台360度旋转雾炮机在厂区内降尘。
定期派专人进行路面清扫、洒水,保持地面清洁。
混合搅拌粉尘通过设置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排放浓度为16.6mg/m3,能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标准表1限值要求。矿粉、粉煤灰及外购的散装水泥通过罐车运送至筒仓内储存,8个筒仓顶设置8个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仓顶排放,8个筒仓(DA002~DA009)粉尘排放浓度均为10mg/m3,能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标准表1限值要求。砂石料仓下段为混凝土结构,上段为钢架结构,并且围挡措施高于堆存高度的形式防治扬尘污染,并且采用喷淋形式增加物料含水率,进一步起到抑尘作用,砂石料在生产区的输送采取密闭式的廊道输送方式,厂区内运输道路全部硬化处理,并且设置洗车池,砂石料运输车辆采取遮盖,粉料运输采取罐车形式,降低道路扬尘污染,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能够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标准。
2、废水
本项目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等。
生活污水设置1个0.5m3隔油池;1个5m3化粪池,1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为5m3/d),1个10m3中水池,一体化污水处理工艺为“AO一体化处理工艺+消毒”。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再通过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标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
生产废水设置3个容积分别为100m3的沉淀水池(三级沉淀),搅拌机清洗废水、运输车清洗废水、实验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经砂石分离机处理后再经三级沉淀池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工艺用水与产品用水要求后,抽入2×100m3的循环水池回用于生产,项目废水不外排。
初期雨水设置1个40m3的初期雨水池,初期雨水经沉淀后抽至生产循环水池
3、噪声
本项目仅昼间生产,噪声主要来源于搅拌机、风机、水泵、皮带输送机等,其声级在80~95dB(A)(距声源1m处),经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处理后,厂界东、南、西、北侧厂界昼间噪声预测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主要固废源为生活固废、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
(1)生活垃圾
本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30kg/d,9t/a,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郭井村垃圾回收箱,和当地居民生活一同处置。
(2)化粪池及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泥
化粪池及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运行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污泥,委托周边村民定期清掏后用于农地施肥。
(3)除尘器回收粉尘
本项目物料混合、搅拌、输送及储存等工序设置除尘器进行除尘,根据产污分析可知,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量共226.084t/a,收集作为原料使用。
(4)沉淀池沉渣
本项目搅拌机清洗、运输车清洗、地面冲洗产生的废水进入水池收集,经沉淀后回用;产生的沉渣量约10t/a,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5)化验室固废
化验室主要通过仪器对商品混凝土的强度等指标进行检测,属于物理性质检测,化验室不需要使用水及药剂,检测后的样品为混凝土废渣,产生量约为0.233t/a,委托固废处理单位处理。
(6)运输车罐体清洗沉淀物
厂区内时,需要对其罐体进行1次清洗。清洗运输车罐体产生的沉淀物约2t/a,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7)废混凝土
项目废弃混凝土经砂石分离机处理的后,泥浆直接进入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搅拌搅拌机使用,分离出来的石子返回砂石原料库,作为砂石原料回用于搅拌站使用,不外排。
(8)废过滤袋
布袋除尘器用过一段时后会产生磨损,为保证除尘效率,需定期对滤袋进行更换,滤袋产生量为0.02t/a,更换下来的废滤袋由厂家回收带走。
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处置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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