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3040020251633013 | 文     号 |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5-11-10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1月1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7-6571632、0877-2616711(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受理窗口)、传真:0877-2616711,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太极路亚太汽车城慧波大楼,邮编:653100。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6万吨调味品智能制造厂区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及占地: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泉片区A8地块,占地面积为46562m2。
建设单位:云南正宇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新世纪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单位拟购买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泉片区A8地块标准厂房新建本项目,A8地块总占地面积46562m2,总建筑面积75119m2,厂房总计6栋(A~F栋),本项目生产车间及仓库等主要布设在B栋(3390.7m2)、E栋(3716.5m2),A栋、D栋及F东主要设冷库、原料库、办公楼、食堂等储运工程和辅助工程,空置楼栋及厂房预留。本次建设内容主要为购置生产设备,新建酱底料、粉粒状调料、膏状油状类调料生产线,并配套建设公辅工程、环保工程。
生产规模:年产调味品6万t/a,其中酱底料类34000t/a、粉粒状调料23000t/a、膏状油状类调料3000t/a。
工程投资:30856.02万元。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施工期施工现场必须连续设置硬质围挡,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高度不低于1.8m;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施工固体废物采取遮挡、覆盖等防尘措施,严禁裸露。
2、废水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的少量生活污水和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
施工设备清洗废水主要污染物质为悬浮物,各种施工机械及车辆清洗废水主要污染物质为油污。利用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及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期间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洗手等清洁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SS,其污染物浓度较低,进入厂区化粪池处理。
3、噪声
合理布置施工高噪声机械设备,合理规划材料运输时间等管理措施。项目施工噪声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
4、固体废弃物
建筑垃圾包括废弃的砖石、水泥凝结废渣、装修废料等。废钢筋、废包装材料等具有回收价值的可送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剩余无回收价值的时外运至主管部门指定处置地点。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运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1)粉粒产品车间破碎、配料投料、混料、包装工段颗粒物
采用管道加集气罩全覆盖收集方式,各工段设备运作时为密闭,通过密闭管道收集。为确保车间环境,再在投料口、出料口、粉碎设备正上方设置集气罩。项目粉粒车间两条生产线共设置2套“旋风+脉冲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2根27m排气筒(DA001、DA002,内径1m)引至楼顶排放,采取措施后,该工段颗粒物能够达标排放。
(2)膏状产品车间、酱底料车间配料无组织颗粒物
项目使用密闭的无尘配料站、无尘投料站,车间配套真空负压系统、新风系统,进料口产生少量的逸散粉尘。膏状产品车间无组织排放量0.068t/a、排放速率0.012kg/h;酱底料产品车间无组织排放量0.595t/a、排放速率0.173kg/h。
(3)膏油状产品车间炒制废气
油状产品在香料炒制过程中,产生天然气燃烧废气、炒制油烟、非甲烷总烃及异味。炒锅天然气燃烧废气污染物主要为SO2、NOx、颗粒物,燃烧废气通过集气罩与炒制油烟一起收集后,进入“碱洗喷淋塔+油烟异味净化器”处理,通过27m高排气筒(DA003,内径1m)引至楼顶排放。
(4)膏油状产品车间蒸煮、反应等含油蒸汽
膏状产品制备工段蒸煮罐、反应罐产生大量的含油蒸汽,项目设置集气烟罩收集,经管道输送至“油烟异味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一根27m排气筒(DA004,内径1m)排放。
(5)酱底料车间炒制废气
①密闭炒锅炒制废气:密闭炒锅产生的炒制废气(油烟、非甲烷总烃)通过密闭管道收集,进入“碱洗喷淋塔+油烟异味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根27m排气筒(DA005,内径1.0m)排放。
②密闭炒锅天然气燃烧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通过同一根27m排气筒(DA006,内径0.6m)排放。
③自翻(敞口)炒锅废气:敞口炒锅产生的油烟、非甲烷总烃及天然气燃烧废气一起通过集气罩收集,进入“碱洗喷淋塔+油烟异味净化器”处理后经一根27m排气筒(DA007,内径1m)排放。
④煮椒线废气
酱底料生产线辣椒蒸煮过程中,产生水蒸气和辣椒异味,项目设置集气罩收集后进入碱喷淋塔去除辣椒异味、水蒸气,通过18m排气筒(DA008)引至楼顶排放。
(6)蒸汽发生器天然气燃烧废气
项目主要B栋粉粒车间1台1t/h的天然气蒸汽发生器、膏油车间设置4台1t/h的蒸汽发生器;E栋酱料底料生产车间配备2台1t/h的天然气蒸汽发生器,项目B栋与E栋蒸汽发生器均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收集后分别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9、DA010)引至楼顶排放。
(7)厂区异味
项目主要为炒制、蒸煮工艺伴随异味产生,项目生产过程在密闭负压车间内进行,可有效防止异味逸散,异味大部分与油烟一起经集气罩及管道收集后经油烟异味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只有少量异味通过车间新风系统引出厂房外无组织散排。通过加强管理,对废气进行有效收集,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可以有效控制厂区异味。
(8)小结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有组织废气污染物经采取措施处理后,其排放浓度或速率均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关限值要求;通过估算分析,无组织废气放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因此本项目废气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1)废水产排情况
①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2.8m³/d,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4352m³/a。生活污水经1个15m³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玉溪高新区龙泉园区启动区污水处理厂,在龙泉园区启动区污水处理厂正式运行前,本项目生活废水预处理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回用于厂区及园区范围内的绿化用水。
②生产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产生量为305.33m³/d,年废水产生量103811.07m³/a。生产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的“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限值后,9103.4m3回用于厂区绿化降尘,回用不完部分94707.67m3由园区统一调度,用于园区的绿化用水,项目废水在园区范围内实现回用,不外排。
(2)生产废水处理回用可行性
本项目设置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500m3/d。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满足废水量处理需求;污水处理工艺方面,污水处理站拟采用“预处理+生化处理+深度处理”的工艺路线。其中预处理工艺采用“格栅渠→集水池→微滤机→隔油池→调节-气浮”;生化处理采用成熟稳定的两级AO工艺;深度处理进行加药除磷、消毒(次氯酸钠或紫外消毒)、进一步气浮化学处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食品制造工业 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工业》(HJ1030.2-2019)中的可行技术,确保出水达到回用要求。
本项目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总水量为103811.07m3/a(305.33m3/d),项目厂区绿化、降尘需水量总计9103m3/a(40m3/d,晴天以230天计),剩余94707.67m3/a(411.77m3/d,晴天以230天计)由园区调配,回用于园区范围内的绿化用水。项目根据《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泉片区中水综合利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分析,园区每年绿化、浇洒用水缺口较大,项目剩余中水量411.77m3/d仅占园区绿化新水需求量的23.8%,因此项目生产废水处理后回用于园区绿化,一定程度上可以减轻园区用水压力、节约水资源。项目经处理后的中水由园区调配回用于园区范围内的绿化用水,是可行的。
综上,园区污水处理厂正式运行前,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园区污水处理厂正式运行后,项目生活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占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的比例很小;生产废水在园区范围内实现回用,不外排地表水体,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生产过程中噪声主要来源于粉碎机、清洗机、斩拌机等,噪声源强75~80dB(A)。评价要求采取墙体隔音隔声、减震等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根据噪声预测结果,项目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根据项目工程分析,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分为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1)一般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废主要有:①杂质产生量为15t/a、滤渣产生量为300t/a、废调味品5t/a、废油脂15.2t/a,交由取得城市餐厨垃圾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实行统一收运、集中处理;②废包装材料产生量约为25t/a;③纯水与软水制备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及废反渗透膜约为1t/a,更换后由供应厂家运回处理;④污水处理站污泥:项目污水处理站污泥产生量约为112.5t/a,污泥主要为生化污泥,含有氮、磷等成分,可用于土壤改良或有机肥进行综合利用。
(2)生活垃圾
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2.3t/a,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
(3)危险废物
①废紫外线灯管
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废紫外线灯管属于“HW29 含汞废物 900-023-29”“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含汞荧光灯管及其他废含汞电光源,及废弃含汞电光源处理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废荧光粉、废活性炭和废水处理污泥”,更换后交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处理,产生量约为0.03t/a。
②废矿物油
项目设备运行、检修等产生废矿物油,产生量约为0.5t/a,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空压机含油冷凝废液属于危险废物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0-214-08,集中收集后存放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③检验废液
项目生产过程中对产品的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进行检验检测,产生检验废液,产生量约为1.5t/a,危险废物类别为“HW49其他废物,900-047-49”,单独收集后暂存项目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④废试剂瓶:项目检验过程会产生废试剂瓶,产生量约为0.01t/a。废试剂瓶危险废物类别为“HW49其他废物,900-041-49”,集中收集后存放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评价要求建设单位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管理固体废弃物,保证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
5、地下水、土壤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排放的废气污染物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后排放,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等,不涉及重金属及持久性污染物,亦不涉及剧毒化学品,可能影响地下水、土壤的污染源为危险废物暂存间、厂区污水处理站渗漏。
在采取厂区分区防渗措施,厂区地面硬化,项目生产车间及各类仓库均位于已建标准厂房内,且生产线采取自上而下布局,一楼均为包装、成品仓储区,无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的途径,不会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污水处理设施及一般固废暂存间建设做好地面防渗防腐处理,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1.5m,渗透系数K≤10-7cm/s。
危废暂存间建设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防渗要求,设施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还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
因此项目做好污染源头控制、分区防渗等措施,对土壤、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
根据分析,项目涉及的主要的危险物质为油类物质(废矿物油)、天然气,另外本次评价考虑项目生产废水事故排放时对区域地表水体星云湖的影响。主要风险事故为废机油、生产废水在运营期发生事故泄漏时对地表水体的影响,天然气泄漏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引起二次污染物排放。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本评价提出了相关防范措施,在加强管理、积极落实有关防范措施后,可降低事故的发生,降低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项目环境风险在可防控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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