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51628857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5-10-17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0月1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7-6571632、 0877-2616711(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受理窗口)、传真:0877-2616711,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太极路亚太汽车城慧波大楼,邮编:653100。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年产1.5万吨水果深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玉溪市高新区九龙片区青网科技园(A5、A7、A8)栋一层标准厂房。
建设单位:大咖国际食品(云南)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智深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拟租用玉溪市高新区九龙片区青网科技园(A5、A7、A8)栋一层标准厂房及土地,项目根据需要对现有建筑物进行改造并新建部分配套设施。租用厂房面积为1032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323平方米(包含标准厂房公摊内容中的楼梯间、卫生间、柴油发电机房等的面积),建设2条百香果鲜果分拣清洗线,1条无菌灌装车间和-18℃冻冷库(库容4000立方米),配套建设年使用PET颗粒600吨注塑&吹瓶设备、原料仓库、成品仓库、质检实验室及办公区。建成后,形成年产速冻水果原浆1.5万吨规模。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装修产生的施工扬尘等废气,产生量较小,且施工活动均在已有租赁厂房内完成,装修废气通过车间厂房内自然沉降,外排扩散废气较小,经大气扩散稀释,对距离项目区周边的大气环境敏感目标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施工期间无施工废水产生,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区内食宿,仅产生少量的清洗废水,依托玉溪高新区九龙大数据产业园项目(二期)内已建的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通过污水处理厂之间水量的联合调度运营最终进入到玉溪市第一或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施工噪声主要是装修机具和运输车辆运行噪声,噪声源强一般在75-95dB(A)之间。在施工中加强管理、合理操作,同时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施工噪声影响将得以控制。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施工材料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废施工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商;生活垃圾经园区垃圾收集桶统一收集后,由园区统一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施工期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
(二)运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PET颗粒注塑和吹瓶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实验室废气和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
本项目拟在注塑机和吹瓶机上方分别设置1个集气罩对注塑和吹瓶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后进入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TA001和TA002)处理后经各自配置的1根28m高排气筒排放(DA001、DA002)。有组织有机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规定的排放限值,无组织有机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中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车间即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要求。
对各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单元进行加盖密封,喷洒除臭剂;百香果果渣、果皮采用专用防渗车辆运输外售有机肥厂,日产日清,恶臭影响不大。
项目实验在通风橱内进行,废气挥发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区不进行制冷剂的存储与更换,使用过程中若出现制冷效果下降,则由厂家进行整个系统维修或换新机,不在厂区内单独更换制冷剂,不会造成制冷剂挥发,制冷机使用过程中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极小。
2、废水
项目冰水系统冷却水、冷库制冷系统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蒸发损耗量即可;化验室酸碱废水经中和预处理,洗果废水和A7车间地面冲洗水(该两部分废水仅有8~12月产生)经15m3沉淀池沉淀处理,之后与纯水制备浓水、设备清洗水、蒸汽冷凝水、A5车间地面清洁水、不合格产品一并进入厂区自建60m3/d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等级标准限值,经排放口(DW002)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生活污水经园区已建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限值后,经园区现有污水排放口(DW001)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玉溪市第一、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注塑机、吹瓶机、灌装机、空压机、风机、水泵等设备运行噪声,源强约70~95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风机安装消声器等措施,项目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委托园区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塑料瓶外售资源回收类公司回收;废反渗透膜由供应单位更换回收处理;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掏处置;沉淀池、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委托专业抽粪公司进行清掏处置;果渣外售有机肥厂。
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含油废抹布及劳保用品、化验室废液、废试剂包装瓶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分类标识、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处置率100%,处置措施合理可行,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不大。
5、生态环境
本项目在玉溪高新区九龙片区内建设,周围无国家保护的珍稀野生植物、动物,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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