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51627548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5-09-28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9月2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7-6571632、 0877-2616711(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受理窗口)、传真:0877-2616711,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太极路亚太汽车城慧波大楼,邮编:653100。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玉溪汇兴管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PE管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玉溪江川区龙泉片区B4地块C1栋一层。
建设单位:玉溪汇兴管业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玉溪禾川绿色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租赁标准化厂房一层1721.76㎡进行建设(厂房为四层,一层高度为6.9m,二层三层高度为5.9m,四层高度为4.5m,合计总层高为21.6m),在厂房内设置办公区、生产区、原料区、成品区等,厂房内设置4台热熔挤压机及其它辅助设施,最终全厂形成年产2000吨PE塑料管产能。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租赁现有标准化厂房进行建设,主体工程依托现有已建设完成的标准车间,本次环评施工期主要为建设危废暂存间、设备安装,主要环境影响为噪声、扬尘、施工废水、废包装材料。
1、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短,工程量小,不会产生大量扬尘,施工期间不定时洒水降尘;施工结束时及时清扫;施工时应采取室内暂存堆放,堆放点相对集中、放置规范;采用符合国家规定质量要求的环保型油漆、涂料、胶粘剂及装饰材料,油漆、喷涂工序做好室内的通风换气工作。通过以上措施,施工期废气对空气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
施工人员均不在厂内食宿,仅产生洗手废水,污水量较小,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由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较短,施工过程高噪声设备使用较少,待施工期结束后影响消除。建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将施工噪声对周围的影响降至最低。严禁夜间施工。
4、固废
①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集中收集后交由有回收资质的废品收购站处理;不能回收利用的,集中收集后交由专业的运渣公司清运至玉溪市江川区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进行处置,严禁随意倾弃;
②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放至指定地点,由园区环卫清污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项目运营期间废气主要为热熔挤压废气、车辆运输扬尘等。热熔挤压废气采取封闭集气罩(集气效率大于90%)+两级活性炭吸附的措施TA001治理后,通过25m高的DA001排气筒达标排放。
本项目在窗口设置排风扇,将未收集的无组织废气经车间排风扇以无组织的形式排出。
物料运输产生的扬尘和汽车尾气呈无组织排放。
经上述可行性措施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口DA001废气排放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厂界臭气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二级标准;厂界非甲烷类总烃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中表9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循环水)、生活污水。
根据项目水平衡可知,项目生活用水量为0.3m³/d,产排污系数按0.8计,则污水产生量为0.24m³/d。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清污部门清运,不外排;若后期园区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则生活污水经10m³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项目热熔挤压出的产品需要使用循环水进行降温,循环水经冷却塔降温后返回循环水池循环使用不外排,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冷却水每天大约需要补充2.5m³/d,合计750m³/a。
3、噪声
本项目仅昼间生产,噪声主要来源于热熔挤压机、风机、拌料机、切割机等,其声级在80~95dB(A)(距声源1m处),经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处理后,厂界东、南、北侧厂界昼间噪声预测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标准限值(昼间标准限值65dB(A));西厂界昼间噪声预测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排放标准限值(昼间标准限值70dB(A))。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主要固废源为生活固废、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
废包装袋、生产废料料(含不合格产品)统一收集后定期出售给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废液压油、废矿物油桶和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装置,定期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处置率达100%。
相关阅读:
- 玉溪市卫生健康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4-08-28
- 玉溪市环境保护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适用主体清单 2023-09-04
- 玉溪市公共交通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2023-08-25
-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领导信息 2025-02-12
- 玉溪市妇幼保健院政务信息公开 2024-08-28
- 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监督局基本情况介绍 2024-08-28
- 玉溪市人民医院政务公开信息 2024-08-28
- 玉溪市中医医院政务公开信息 2024-08-28
- 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政务公开信息 2024-08-28
- 玉溪市儿童医院政务公开信息 2024-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