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51623951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5-09-19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9月1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7-6571632、 0877-2616711(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受理窗口)、传真:0877-2616711,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太极路亚太汽车城慧波大楼,邮编:653100。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峨山化念2×4000t/d矿渣微粉生产线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地点:云南省玉溪市云南新平产业园区绿色钢城片区化念地块。
建设单位:云南重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崇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为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根据现场踏勘,建有两条2条4000t/d矿渣微粉生产线,包括矿渣卸料及输送、矿渣粉磨、成品储存、散装及配套的辅助设施。项目工程组成基本与原环评一致,原环评设置布袋除尘器20台、排气筒20根(其中1#产品收集大布袋收尘器排气筒高度43m、2#产品收集大布袋收尘器排气筒高度43m),但在实际建设过程中,项目减少成品混合工序(未建设混合机收尘器及其排口),共设置布袋除尘器21台,新增1台成品输送提升机收尘器及1台成品输送斜槽收尘器;并对排气筒进行了优化调整,共设置排气筒3根,其中1#产品收尘大布袋收尘器排气筒与1#外循环系统布袋收尘器排气筒合并成1根30m高的1#产品收尘大布袋收尘器排气筒(DA001),2#产品收尘大布袋收尘器排气筒与2#外循环系统布袋收尘器排气筒、成品输送斜槽布袋收尘器排气筒合并成1根30m高的2#产品收尘大布袋收尘器排气筒(DA002),5个成品仓布袋除尘器排气筒与10个散装机布袋除尘器排气筒、成品输送提升机布袋除尘器排气筒合并成1根43m高的成品系统废气排气筒(DA003),合并后1#产品收尘大布袋收尘器排气筒(DA001)和2#产品收尘大布袋收尘器排气筒(DA002)高度较环评报告核定的排气筒高度降低了13m。此次排气筒优化是在不减少布袋除尘器数量的前提下对有组织废气排口进行优化,实际建设过程中与原环评阶段相比增设成品输送提升机除尘器及成品输送斜槽收尘器,将无组织废气变为有组织废气治理后排放。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位于云南玉溪玉昆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厂区内,目前项目已建成。施工期已结束,经现场调查核实,项目施工期未接到任何污染投诉、扰民投诉及环境污染事故问题,本项目施工期间故在此不做分析。
(二)运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矿渣立磨有组织粉尘、外循环系统有组织粉尘、成品输送斜槽有组织粉尘、成品仓有组织粉尘、散装机有组织粉尘、成品输送提升机有组织粉尘、原料堆棚无组织粉尘、运输道路无组织扬尘、成品装车过程中扬尘、机械及运输车辆燃油废气等。
本项目于矿渣立磨粉磨、矿渣微粉输送产尘点均设置布袋除尘器进行收尘,具体如下:项目两条矿渣粉磨系统末端各设置1台产品大布袋收尘器(除尘效率99.9%)及1台外循环系统布袋收尘器(除尘效率99.9%)、成品输送斜槽增设1台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9%),其中:1#产品收尘大布袋收尘器与1#外循环系统布袋收尘器共用1根排气筒(1#产品收尘大布袋收尘器排气筒、DA001),2#产品收尘大布袋收尘器与2#外循环系统布袋收尘器、成品输送斜槽布袋收尘器共用1根排气筒(2#产品收尘大布袋收尘器排气筒、DA002)。项目于5座成品仓顶部均设置1台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9%),每座成品仓底部设置2台散装机,每台散装机配套设置1台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9%),成品输送提升机增设1台布袋除尘器,5个成品仓布袋除尘器与10个散装机布袋除尘器、成品输送提升机布袋除尘器共用1根排气筒(成品系统废气排气筒、DA003),对照排放标准,项目有组织排放的污染物粉尘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无组织粉尘:破碎机、筛分机设置封闭彩钢板抑尘;皮带输送廊采用封闭输送;原料堆棚设置顶棚及严密围挡措施(为全封闭),并设置喷淋洒水装置,用于堆棚雾化喷淋降尘;成品储存在成品库中,成品通过库底流态化卸料器、汽车散装机装入罐车运输出厂;厂区道路采取定期清扫并洒水降尘措施;采取上述措施后满足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可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中规定的限值。
2、废水
项目运营期间无生产废水产生;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玉溪大化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的化念片区集中式污水治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玉昆钢铁厂厂区绿化和洒水降尘;初期雨水收集至玉昆钢铁厂区雨水收集池,收集后送全厂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破碎机、磨机、风机等机械设备。项目噪声源强约为80-95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震,墙体隔声等措施,噪声值可降低15-20dB(A)。
营运期噪声的治理,通过合理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消声、吸声、减振等措施减小噪声影响。采取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生产过程除铁器选出的含铁渣块返回云南玉溪玉昆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产能置换升级改造项目炼铁工段利用;除尘系统收集的除尘灰返回项目生产线利用;设备维修保养产生的废机油和废油桶依托玉昆钢铁公司厂区危废暂存库暂存,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至厂区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处置率100%,处置措施合理可行,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不大。
5、生态环境
项目位于云南新平产业园区绿色钢城片区化念地块,用地类型为规划建设用地,且项目区已基本建设完成,因此项目所在区域无原生植被及野生动物,区域内多为人工绿化植被(如行道树、盆景等)。由人工养护,生物多样性及其自身调控能力一般,受人为因素影响较大。据调查评价区内无国家、省级或地方重点保护珍稀动植物物种,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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