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51623554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5-09-10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9月1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7-6571632、 0877-2616711(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受理窗口)、传真:0877-2616711,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太极路亚太汽车城慧波大楼,邮编:653100。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华宁县青龙河斗居段治理工程。
建设地点: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青龙镇。
建设单位:华宁县水利局。
环评单位:云南高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河道治理项目,上段从新寨村至分水岭村,治理河长0.72km,堤防长0.90km;下段为大木南村至牙口村,治理河长6.09km,堤防长7.82km。共计治理河长6.81km,堤防长8.72km。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由堤防长8.72km、护脚河段长3.39km、防洪墙长0.15km、老挡墙加高4.40km、防洪通道1.49km、农用桥1座、亲水台阶10道、涵管7道、护坡绿化0.34hm2组成。根据本项目建设特点及各建设内容的功能区划的不同,本项目按新寨村至分水岭村段(堤防工程、防洪通道、临时施工场地)和大木南村至牙口村段(堤防工程、防洪通道、临时施工场地)划分。本项目实施后保护人口7500人,农田3060亩。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陆生生态
(1)、陆生植物保护措施
①建设施工前,首先划定施工活动范围,加强建设阶段环境管理工作。确保施工人员在场地范围内活动,减轻非施工因素对周围植物及植被的占用与压踏。
②依照设计文件将地表0~20cm有肥力土层进行剥离、临时储存并加以防护,以便完工后用于土地复垦或堤防的绿化。
③建设施工结束后,应尽量恢复原有土地功能和表面植被,补偿施工活动中人为破坏植被和地貌所造成的植被量等的损失。工程完工后需对其进行植被恢复。临时占地植被时选用乡土树种,注意乔、灌、草及常绿、阔叶、深根和浅根等不同种类的搭配,形成多层次的林相结构,并具有较强观赏价值。
④各种机械设备和车辆固定行车路线,不随意另行开辟便道,以保证规定范围外的地貌和植被不受破坏。
⑤工程管理机构,应设置生态环境管理人员,建立各种管理及报告制度,对施工区周边环境进行及时巡护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协调、制止。
⑥工程建设期、运行期都应对陆生植物资源的影响进行监测或调查,加强对生态的管理。植物应重点调查植物物种、植被类型、优势种群、生物量等情况以及生态系统整体性变化。
⑦在工程前期、建设施工期都要定期组织对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宣传教育,特别是相关法律法规教育。进行环境保护条例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明确责任与义务。树立保护环境就是保护人类自身的理念,加强建设施工及管理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⑧建设阶段,在各主要陆生植被较好的地段设置生态保护警示牌。警示牌上标明工程施工区范围,严禁施工人员和器械超出施工区域对工地周边的植被、植物物种造成破坏,严禁施工材料乱堆乱放、施工垃圾的随意处置,尽量减少占地造成的植被损失,最大可能保护地表植被自然性。
⑨施工期结束及时进行植被恢复,植物措施拟尽量选用适合当地的本土品种,并考虑绿化美化效果,严禁栽植外来入侵物种。防止外来入侵种的扩散。加大宣传力度,对外来入侵植物的危害以及传播途径向施工人员进行宣传。
(2)陆生动物保护措施
①建设施工过程中避免破坏动物栖息的巢穴,若施工过程中发现动物的卵、幼体或受伤个体等,应及时交由专业人员护理。
②在各主要施工区域内设置生态保护警示牌,禁止捕猎野生动物,减少对野生动物的伤害。
③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及周边居民的动物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
④做好施工方式和时间的计划。鸟类和兽类大多是晨、昏(早晨、黄昏)或夜间外出觅食,正午是鸟类休息时间,为了减少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应避免在晨昏和正午开展高噪声作业。
⑤建议根据施工、占地界限划定施工人员活动范围,降低施工人员、施工机械与野生动物相遇概率。
⑥工程完工后,应做好水土保持方案中的各项措施,在临时占地区域、永久占地区域以及施工道路两侧进行植被恢复,植被恢复过程中优先选用本地土著植物并减少人为活动的痕迹,使该地区的动物尽快恢复到建设施工前的种群状态。
2、水生生态
(1)工程方案和施工技术设计,进行严格的科学论证和合理优化,明确以保护工程所在地水生生物、水产资源和生态平衡为目的,尽量降低工程带来的不利环境影响。
(2)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应当尽可能在规划的施工范围内建设施工,防止超出施工范围,以及防止不可恢复的破坏和影响。
(3)工程建设施工应尽可能选择在枯水期,避免对环境保护目标造成不利影响;应对整体施工进行合理规划,尽量缩短工期,以减轻施工可能带来的水生生态环境不利影响。
(4)在浮游动物的快速生长期、底栖生物、鱼类等的产卵期及鱼卵、仔鱼、幼鱼的高密度季节降低施工作业强度。
(5)建议采取增殖放流的方式,投放一些工程河段常见鱼苗,对受损的生物资源、水产资源进行一定数量的生态补偿。
(6)工程建设阶段应加强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禁止施工人员破坏植被和随意捕捉鱼类,尽量减弱对水生生态系统的不利影响。
(7)工程建设施工结束后,围堰拆除尽量缩短时间,减少悬浮泥沙对水生生态系统的不利影响。
(8)项目施工过程中,严格施工管理,防止施工带入或引进外来入侵物种。防止外来入侵种的扩散。加大宣传力度,对外来入侵物种的危害以及传播途径向施工人员进行宣传。
3、地表水环境
(1)施工废水
项目施工时拟设置沉淀池,将引入池中的废水进行沉淀处理,降低废水中SS的含量,充分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过程或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项目共计设置了4个临时沉淀池。
(2)施工生活污水
本项目施工期不设置施工营地,生活设施均依托施工区附近村落已建生活设施(公厕、旱厕等)。
(3)雨天地表径流
项目工程在施工期间应尽量避开雨天开挖,挖方弃土和建筑材料应加盖篷布遮盖,避免雨水冲刷。施工中进行开挖和回填时,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场地管理,尽量保持场地平整,建筑材料及土石方堆放坡面应平整,并在沿线施工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堆放地点设置临时的排水沟渠,堆场附近设置隔离阻挡物等措施加以控制,减小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
声环境
(1)尽量选用低噪声施工先进技术和设备,并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避免因机械故障而产生噪声。
(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夜间(22:00至次日6:00)进行施工作业和运输行车。
(3)运输车辆路过关心点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4)在临近敏感目标施工段设置临时声屏障降噪措施,减少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
(5)与治理段居民维持良好的关系,以获得居民的理解。
(6)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设专人接待、处理公众对施工噪声的投诉和意见,取得公众谅解,避免因噪声污染引发纠纷。
5、大气环境
(1)建设单位应将防治施工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投资,并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施工单位应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公示牌,公示牌内容包括:施工现场负责人、环保监督员、防尘措施、扬尘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投诉电话等信息。
(2)在土石方施工作业过程中,作业面应当采取防尘抑尘措施,对已完成的并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作业面应当采取洒水、遮盖等防尘措施。
(3)施工建设过程中采用洒水措施;施工时减少土地开挖面积,施工后及时回填;粉状、粒状建筑材料应采取密闭或者遮盖等防尘措施;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集中堆放并采取密闭或者遮盖等防尘措施。
(4)加强物料堆存及运输管理。在施工工地内堆放砂石、建筑土方等易产生扬尘的粉状、粒状和块状建筑材料的,应采取封闭或者遮盖等防尘措施;运输物料、渣土的车辆应采用密闭或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
(5)落实施工便道防尘措施。施工管线段及施工便道应适时洒水,减轻扬尘污染。其中,施工便道应尽量利用现有公路,确需新建的,宜分段采取措施;经过村庄及人口密集区的,应采用不易产尘的物料进行硬化,施工便道使用结束后,根据与地方政府的协商情况,可作为地方道路使用的,交由地方进行管理。
(6)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加强对燃油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使发动机处于正常、良好的工作状态。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废气排放。
6、固体废物
(1)项目施工建设的过程中会有建筑废料产生,主要为废砖瓦、废石、金属、包装袋、木材等,项目不设置永久弃渣场,建筑废料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部分委托建筑垃圾运输单位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堆放。
(2)项目产生的土石方全部用于项目回填,工程区剥离的表土临时堆存各工程区临时表土堆放,后期用于其植草护坡、复耕覆土,不外排。
(3)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运至各加工点周边村庄垃圾收集点处置。
7、环境风险
(1)经常检查施工机械、车辆及移动式柴油发电机油箱的质量是否良好,对不符合要求的油箱应及时予以更换。
(2)加强施工人员培训及安全管理,减少事故隐患。
(3)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严禁在工作期间或存放易燃物品的地方吸烟。
(4)施工场地配备消防沙、海绵、吸油毯等堵截、回收物资。
(5)风险物质发生泄漏时,使用消防砂、海绵、吸油毡等吸收风险物质,产生的危险固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二)运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运行期生态保护措施
在运行过程中加强项目完工后对河道的管理,禁止污水直接排入河道,同时要定时打捞水面垃圾,减少河流本身的内源污染。
2、运行期污染防治措施
工程运行阶段,基本无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源,不产生相关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物,无需采取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工程运行阶段,无环境风险源,无需采取相关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工程的运行带来环境正效益,其产生的环境影响是正面的、积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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