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3040020251621254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市人民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5-09-01 |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9月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7-6571632、 0877-2616711(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受理窗口)、传真:0877-2616711,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太极路亚太汽车城慧波大楼,邮编:653100。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新平瀛洲水泥有限公司扬武镇丕且莫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扬武镇。
建设单位:新平瀛洲水泥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博曦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为扩建项目,本项目为普通建筑用石英砂矿开采项目,设计生产规模为80万t/a,矿权面积为0.152km2,开采标高为2189m~1995m,矿区范围内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控制+推断资源量1512.28万t(583.89万m3),其中保有控制资源量848.54万t(327.62万m3);保有推断资源量663.74万t(256.27万m3),矿山服务年限为13.48年。矿区为露天开采方式,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的方法。项目工程组成主要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为普通建筑用灰岩,设计生产规模为80万t/a。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生态环境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开挖、占地对地块及周边植被造成碾压和破坏。
通过水土保持功能措施、动、植物的措施以及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等减缓施工期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
2、废气
施工期的主要大气污染因子为露天堆场和裸露场地的风力扬尘、土石方开挖产生的扬尘、车辆行驶的动力起尘和施工作业产生的扬尘和机械废气。
通过定期洒水、施工围网、篷布遮盖、运输车辆清洗、封闭运输等措施减缓施工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和周围保护目标的影响。通过加强施工机械设备保养,减小尾气影响。
3、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
在施工场地修建临时沉砂池及排水沟,将施工废水汇入沉砂池处理后用于施工用水及洒水降尘用水。施工现场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清洗废水收集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施工期间优先建设项目露天采区截水沟,阻止项目区外雨水进入项目区内,减少水土流失。
4、噪声
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运输车辆和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施工机械,其声级值在80~90dB(A)左右。
项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同时加强设备保养;运输车辆工作时,需采取减速行驶、禁鸣等措施。
5、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固体废弃物包括开挖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本项目施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当地垃圾收集点,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可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利用的统一收集后运至城建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施工产生的废土石运至项目弃土场暂存,表土后期用于采矿区、临时表土堆场绿化覆土,其余土石方用于采矿区回填。
施工期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
(二)运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生态环境
项目为石灰岩露天开采项目项目,通过采取项目分期开采、分期回填覆土植被、水土流失防治、土地利用影响保护、植被影响防范、野生动物影响防护、其他生态环境保护、绿色矿山的建设等措施要求,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小。
2、废气
由于矿区采场占地较大,建设专用防尘喷雾系统投资过大,且开采作业面不固定,随开采计划不断调整,不宜设置固定洒水系统,项目配备洒水车、活动软管对采场工作面进行洒水降尘;采用洒水车对运输道路每天不定时进行降尘洒水,能减少大部分的粉尘。因此采用活动软管和洒水车降尘可行。项目临时表土堆场采取篷布进行覆盖和洒水降尘措施;矿石转运场设置“三面围挡+彩钢瓦顶棚”,并设置洒水喷头抑尘设施;运输扬尘对环境带来一定影响,通过加盖篷布的措施可大大减缓运输扬尘同时对运输道路采取洒水车进行洒水降尘,篷布、防尘布等在市场上均能购买且价格较低;矿区出入口设置车辆轮胎冲洗设施;因此运营期采取的降尘措施可行。
3、废水
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本项目露天采区及临时表土堆场淋滤水经排水沟汇集至沉砂池,经沉淀后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不外排;矿石转运场淋滤水经排水沟汇集至沉砂池,经沉淀后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经洗车废水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项目区内不设置生活区,故运营期项目区内无生活污水产生,矿山办公、生活区租用距离矿区范围外矿区东南侧1公里处的原丕且莫村小学的现有房屋,矿山办公、生活区的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在一起排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作灌溉标准后回用于生活区菜园灌溉,不外排,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4、噪声
项目噪声和振动主要来源于爆破、钻机及交通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声源强度80~95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震等措施,噪声值可降低10-20dB(A)。
营运期噪声的治理,通过合理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减振等措施减小噪声影响。采取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5、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剥离表土及土夹石、沉砂池污泥及危险废物(废机油和废油桶)。剥离的表土可直接用于已开采完成平台的植被恢复覆土,多余的表土运至表土临时堆场用作后期植被恢复的绿化覆土。土夹石作为水泥生产的原材料运至新平瀛洲水泥有限公司水泥厂使用。淋滤水沉砂池和洗车废水沉淀池产生的沉淀污泥堆置于临时表土堆场。矿山办公、生活区的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定期清掏后用于矿山办公、生活区的菜园施肥。矿山办公、生活区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含油抹布和手套经收集后运至项目周边村庄生活垃圾指定堆放点进行堆放,最终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在设备维修及机油更换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处置率100%,处置措施合理可行,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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